→ suchsosweet:無理取鬧刪無赦!08/04 16:24
→ suchsosweet:你要歪理強辯我也不會刪 離題或謾罵的是怎樣?08/0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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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6.163
→ cloud520:謝皇上開釋 我會託夢給店家請他們參考 08/04 07:57
推 HONDACRV:我絕得吃到飽最好還有這樣算半小時一小時多少的.應該沒吧 08/04 08:56
噓 lColaBearl:那就派你去店家幫苦主討回這些錢和醫藥費、精神補償 08/04 09:27
推 logen:這個版已經因為對特定店家護航太嚴重失去公正價值了 08/04 10:44
→ suchsosweet:HONDACRV請勿斷章取義 特殊情況你怎不提? 08/04 13:21
→ suchsosweet:說不定人家本想悠閒吃個4小時 一開始就慢慢吃 08/04 13:27
→ suchsosweet:成本才幾十塊 店家卻收4百元 這不是賺暴利嗎 08/04 13:28
→ suchsosweet:店家本就有一定程度的連帶責任 卻完全不用負責 反而間接08/04 13:34
→ suchsosweet:利用客人傷痛機會 圖獲比一般情況更多利 道理道德何在?08/04 13:36
噓 lColaBearl:你到底哪時要去店家幫大家申張正義? 08/04 14:42
→ suchsosweet:行動的話關我何事?若店家想搞爛搞臭自己 我也沒輒啊~ 08/04 14:45
噓 shimax:比例原則是啥你懂嗎? 08/04 14:46
→ suchsosweet:我的意思是純就數學 無須扯其他方面的節外生枝謝謝 08/04 14:48
噓 lColaBearl:看你在板振振有詞,去跟老板理論可能會幫板友爭取福利 08/04 14:51
→ suchsosweet:店家義務和客人權益 既然提點了 剩下就靠自覺自醒了 08/04 14:57
→ suchsosweet:店家不該唯利是圖的吃定客人古意 現在補償猶時未晚 08/04 15:00
→ suchsosweet:知錯能改近乎善 知恥能羞近乎勇 並沒什麼好丟臉的呀 08/04 15:03
推 kdlang:幫推 其實我不覺得這一篇有任何鬧板的意味 不想以人廢言 08/04 17:04
推 TOOYA:我以後吃吃到飽 都吃一個小時 原po幫我要求半價哦 謝謝 08/04 17:05
推 cityboy101:推.不曉得最初的原PO是否去提告了?這樣的店家實在不需 08/04 17:09
→ cityboy101:求.無謂的護航到底.也推4F說的很真實.某些店真的不能 08/04 17:09
→ cityboy101:亂抱怨?或是批抨的.唉............................... 08/04 17:10
→ Runken:TOOYA~要記得受傷~這樣才有理由~ 08/04 17:16
→ AlPachingo:回去爬文了...首篇文章的推文裡的確有店家的忠實顧客 08/04 17:17
→ AlPachingo:反而在質疑原po朋友自己粗心(變相護航?) 08/04 17:18
推 TOOYA:好 我會記得咬破嘴唇 滴兩滴血意思一下的 08/04 17:20
→ TOOYA:嘴唇乾裂非塗護唇膏不可 破皮流血是家常便飯了(無奈) 08/04 17:21
推 AlPachingo:樓上兩位T兄R兄你們是在譏諷這篇作者還是首篇作者阿? 08/04 17:23
→ AlPachingo:這種文字看了真令人不舒服 08/04 17:24
→ Runken:當然不是原作者~如果你第一篇推文有看完~你就知道了 08/04 17:25
→ Runken:排除操作失當的問題~這件意外的責任歸屬就是可口可樂公司 08/04 17:26
→ Runken:知味房後續處理真的是不夠誠意也很讓人有不舒服的感覺 08/04 17:26
→ Runken:但吃飯的費用跟這件事沒相關~知味房沒義務要退款~ 08/04 17:27
→ Runken:但後續處理好壞~就可以讓人對這家店有不同的感覺 08/04 17:28
→ Runken:如同此討論串有篇關於其他店的作法~我也非常讚同~ 08/04 17:28
→ Runken:就是因為非義務~店家還是沒收錢~所以會讓人有舒服的感覺 08/04 17:28
那篇是第一鍋還沒吃所以沒收錢 就醫後再回去吃還是收全額(不過有包個紅包夠付急診費)
→ Runken:相對的知味房就沒這樣做~當然會有反差效果出現~ 08/04 17:29
→ Runken:但現在事實就在眼前~知味房後續處理沒弄妥當~ 08/04 17:30
→ Runken:這樣造成客源流失~當然是知味房自找的~ 08/04 17:31
→ Runken:至於討論到一半~就有人設立場討論~又加上抹黑~ 08/04 17:32
→ Runken:誰讓此篇討論離題的~其實很清楚 08/04 17:32
→ suchsosweet:今天不過請老闆退款700元 真要提告老闆恐怕賠不只這些 08/04 17:33
→ suchsosweet:店家本該負連帶賠償 覺得是被飲料商拖累再去告飲料商 08/04 17:35
→ TOOYA:真的要提告老闆不見得有責任 不要再鬼打牆 前面法條都列清了 08/04 17:36
→ TOOYA:連帶賠償不是你說了算的吧!!? 08/04 17:37
→ suchsosweet:將心比心如你因店家器具受傷而只能吃半小時卻要付400元 08/04 17:40
→ suchsosweet:合情合理嗎?老闆賺這種黑心暴利真的心安理得嗎? 08/04 17:40
→ suchsosweet:不過是"人情義理" 而在"法"字上老闆也不見得站得住腳 08/04 17:46
噓 klmer19104:要告快去告呀...你是當事人嗎!? 你是檢察官嗎!? 08/04 17:49
噓 MOTONARI:他是正義的一方 說不得的 08/04 17:50
→ klmer19104:要知味房賠錢 快去告她們.....別老是在這邊修推文 08/04 17:50
→ suchsosweet:你也不是當事人那你在這裡亂噓什麼? 08/04 17:50
→ suchsosweet:精神與言論上為板友抱不平啊!誰像有人專門為店家幫腔 08/04 17:52
→ suchsosweet:沒人叫店家賠錢不過請把"不義之財"退回來而已還有賺咧 08/04 17:53
→ suchsosweet:我不信那三位平均一人吃不到一小時可以吃到五百元成本 08/04 17:53
噓 klmer19104:我不是當事人 至少我當天在現場...你呢!? 08/04 17:54
→ suchsosweet:好巧不巧我當天也在場呢! 08/04 17:55
→ suchsosweet:不愧是飽板板聚 名人們不分男女 好"壯"觀呀 XD 08/04 18:05
推 klmer19104:真巧...原來你是參加飽版版聚...恭喜功喜.... 08/04 18:08
→ suchsosweet:我有說我參加板聚嗎?冷眼旁觀而已(笑) +(嚇到XD) 08/04 18:09
→ klmer19104:你連在現場都可以冷眼旁觀..事後說多幫版友著想 08/04 18:10
→ klmer19104:也是個廢話而已!!! 08/04 18:10
噓 NaNaShinichi:我也在啊...( ̄‥a ̄) 08/04 18:12
→ NaNaShinichi:不過我離壯還有點距離啦...科科。 08/04 18:13
→ suchsosweet:因我當時也搞不清楚具體發生啥事 何況沒有貴"體魄"怎 08/04 18:15
→ suchsosweet:敢強出頭?不要反被一幫壯漢壯娘給圍剿那才倒楣呢 XD 08/04 18:16
→ suchsosweet:我有強調是"名人"啊 你應該還不算吧 呵呵 08/04 18:17
噓 link1111:自己開一家啦 08/04 23:02
噓 Runken:開始人身攻擊啦~真有格調 08/04 23:10
噓 YanLong: 08/04 23:10
推 alex0217:挖!!!出一張嘴耶~~~不錯喔 08/04 23:44
噓 af912653:迫害言論自由 為什麼不能噓分身王 是因為我沒開分身嗎? 08/04 23:48
→ suchsosweet:稱讚人頭好壯壯什麼時候變成人身攻擊了? 08/05 00:08
噓 NaNaShinichi:現在開始不能修噓文了對不對XDD 08/05 00:12
→ af912653:我稱讚你會分身也很好 08/05 00:13
→ suchsosweet:修噓文是給某店親衛隊面子 既然如此就讓大家見識他們 08/05 00:16
→ suchsosweet:如何搞爛一篇文 如何真正妨礙板友閱聽討論權的 08/05 00:16
噓 suwilliam:不認同意見的就是親衛隊?什麼邏輯? = ="a 08/05 00:21
→ suchsosweet:那樓上去政黑板烙人來搞臭飽板又是什麼隊(毒氣部隊?) 08/05 00:30
噓 Runken:應該是"純就數學"的邏輯~只看數字~然後推翻一切XD 08/05 00:31
→ suwilliam:先搞清楚~告知資訊跟烙人來是兩回事好嗎?我又沒叫人來噓 08/05 00:43
→ suwilliam:況且有些人的用詞個人也不太認同~版主也做了處置不是嗎? 08/05 00:44
噓 suwilliam:不同版有不同言論尺度~但用分身推自己文章~怎麼看都很囧 08/05 00:57
→ Runken:請解釋一下你所謂的比例原則~我很好奇~用純就數學嗎? 08/05 01:04
推 a000114:吃東西付錢很正常...只是在於店家誠意與否而已! 08/05 01:10
噓 MOTONARI:出一張嘴真的不錯 就是態度差了點 08/05 01:55
噓 blackmamba01:針對特定對象亂版 你不是很注重言論自由? 再修推文啊 08/05 04:02
噓 blackmamba01:路過看到就噓不完了 何需烙人 特定對象亂版觀點 08/05 04:24
噓 ivn0572:看有多少分身可以推回來? 08/05 04:25
噓 ivn0572:你說得都對!我很認同唷^^ 08/05 04:48
噓 link1111:閣下的文還需要人搞爛嘛 08/05 07:50
噓 link1111:請不要在別人的文章推文開戰 請自己再開一篇 08/05 07:53
→ suchsosweet:blackmamba01託板主學弟之福而能同享特權犯規不被罰呢 08/05 09:05
→ suchsosweet:還好意思大言不慚咧 得了便宜還賣乖 08/05 09:06
→ suchsosweet:看到沒 禁修推噓文結果 就是讓離題亂文者肆無忌憚 08/05 09:06
噓 Runken:你繼續抹黑阿~ 08/05 10:03
噓 YanLong:所以呢? 08/05 10:15
噓 jeffry0618:╮(╯_╰)╭ 08/05 10:24
→ bbbing:怎麼辦,這行推文會被刪嗎 08/05 10:44
→ suchsosweet:哪裡抹黑?Runken是vmsx學弟所以罵人沒品沒事大家都知 08/05 10:46
噓 klmer19104:喔....沒 口口口.....沒 口口口 ....沒 口口口.... 08/05 10:54
噓 YanLong:然後呢? 08/05 10:55
推 floma:至少人家食記發的比你多...哪像你都只有被噓的文... 08/05 10:56
→ floma:我可以明白的告訴你 如果你是對的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說你是錯 08/05 10:57
→ suchsosweet:"說"人錯還不簡單?重點是沒人敢"證明"我是錯的 08/05 11:01
→ suchsosweet:大陸可有十幾億人"說"美帝式民主人權是錯的呢! 08/05 11:02
噓 Runken:你都無法"證明"自己的論點、數據了~還敢說別人~好笑 08/05 11:03
噓 floma:看來你只敢在你的文裡面跩嘛...下一篇人家請教的呢? 08/05 11:05
→ floma:拿出數據啊?不是說理強大?拿個數據很難嗎? 加油好嗎 08/05 11:06
→ suchsosweet:你們敢否認最常見到的用餐時限是兩小時嗎? 08/05 11:10
噓 Runken:我都說了三遍了~"沒品"事件~我是用Kill大的邏輯去判斷的 08/05 11:11
→ Runken:Kill大說~不合理就是歧視~歧視就是沒品~ 08/05 11:12
→ suchsosweet:那為何我用別人邏輯判斷他們是說鬼話要被警告 你說啊 08/05 11:12
噓 floma:是沒錯阿 問題是人家知味房就是不限時...不在一般情況討論內 08/05 11:12
→ Runken:那Kill只挑知味房來攻擊不考慮其他家店→不合理 08/05 11:12
→ Runken:那就代表Kill大歧視知味房~也歧視其他家店(是看不起嗎?) 08/05 11:13
→ floma:你別再打迷糊仗了 要戰還那麼弱 科科 08/05 11:13
→ Runken:那最後就是Kill大也是沒品的人阿~我有說錯嗎~Kill大的邏輯 08/05 11:13
→ suchsosweet:你是明白攻擊人身沒品耶 我至少只是形容人說的話鬼扯 08/05 11:14
→ suchsosweet:你的意思是警察無法抓盡全部闖紅燈所以是歧視被抓者囉 08/05 11:15
噓 Runken:不過就是用Kill大的標準去評斷Kill大~ 08/05 11:16
噓 floma:又開始抓著人家窮追猛打了 我們要的數據呢?不要只會轉移焦點 08/05 11:16
→ suchsosweet:你這叫無理取鬧 那其他抱怨文都是惡意攻擊特定店家囉 08/05 11:18
→ suchsosweet:那你享特權犯規不用罰 有合理嗎 板主不是歧視其他人嗎 08/05 11:19
→ Runken:那個是Kill大的邏輯~不是我的~別亂栽贓 08/05 11:19
噓 floma:哇 我無理取鬧耶 又在轉移焦點了...拜託你 不要只會戰這個 08/05 11:19
→ suchsosweet:那我照你所扯Kill邏輯 雙重標準的板主不就屬於沒品? 08/05 11:20
→ Runken:我哪裡享特權??證據呢??~只會一直抹黑~什麼都提不出來 08/05 11:20
→ suchsosweet:你罵人沒品是事實啊 管你扯別人什麼邏輯 08/05 11:21
→ floma:提不出證據就一直講別人...我看你還是快走吧...這裡不屬於你 08/05 11:21
→ suchsosweet:事實:我引別人邏輯只說鬼話就被罰 你直接攻擊人身沒事 08/05 11:22
噓 Runken:哎呀~純就數學又出來嚕~真會斷章取義阿~看文章都不看完整 08/05 11:23
→ suchsosweet:你亂解釋K大的邏輯是你詭辯硬拗 可以當你罵人藉口哦? 08/05 11:23
→ Runken:笑話~我最好是直接攻擊~完全引用Kill的邏輯 08/05 11:24
→ Runken:改檢討的是Kill的邏輯問題~你懂不懂啊~不過你應該不會懂 08/05 11:24
→ suchsosweet:那以後大家都學你就好了 不就天下大亂 怎麼罵人都沒事 08/05 11:24
→ Runken:你跟他那麼好~他想啥你都知道XDDDD 08/05 11:25
→ Runken:學我??可以啊~用別人的邏輯回應別人~也沒扯到別人喔 08/05 11:25
→ suchsosweet:那SorryHappy不過引人邏輯說那些話還沒趁機人身攻擊 08/05 11:25
→ Runken:哪像你~第一句就先抹黑、亂開槍~你是用誰的邏輯阿XDDDD 08/05 11:26
→ suchsosweet:為何也被警告 你說啊 承不承認你享受沒品的特權? 08/05 11:26
→ Runken:SorryHappy跟我無關~我只回應我的那一段~別扯開啦 08/05 11:27
→ Runken:一直跳來跳去的~請專心一點好嗎~ 08/05 11:28
→ suchsosweet:誰跳來跳去?直指醜陋的雙重標準沒品現實不敢面對嗎? 08/05 11:29
→ Runken:那也是版主的事阿~跟我無關~我又沒找版主關說~別扯遠啦 08/05 11:30
→ suchsosweet:板規哪條寫說亂解釋別人邏輯就可藉機罵人沒事 快說啊 08/05 11:30
→ Runken:文章都被洗好遠了~你被罰的公告在哪阿~我去看看 08/05 11:31
→ Runken:我去看看你是用誰的邏輯好了XDDDD 08/05 11:31
→ Runken:版規就在那~不會自己查喔~置底有喔~要專心看喔 08/05 11:31
→ Runken:這麼懂生意經~也那麼有法學知識~我相信你一定很"細心" 08/05 11:32
→ suchsosweet:直接看我舉vmsx罪狀那篇 沒品的雙重標準罪證確鑿 08/05 11:32
→ Runken:你就直接跟我說哪篇公告就好啦~就你被警告的公告就好啦 08/05 11:33
噓 ivn0572:你慢慢說 我繼續噓 08/05 11:36
噓 Runken:你的推文裡面有注音文耶......這個當然犯了版規阿..... 08/05 11:36
噓 Runken:何來"欲加之罪"呢~你該不會沒看到吧.... 08/05 11:48
噓 Runken:還是說....你是引用了誰的邏輯??... 08/05 11:52
噓 ivn0572:落荒而逃了嗎? 08/05 11:52
噓 Runken:他應該是在找其他公告吧~沒關係~醜一了喔 08/05 11:57
噓 ivn0572:科科 小強看到拖鞋都還會怕咧 (咦? 08/05 11:59
噓 floma:i大小心他等等又說你人身攻擊了 (欸? 08/05 12:00
噓 MOTONARI:版規不禁噓文離題喔 乖 08/05 12:07
→ klmer19104:大絕「不爽不要來、不滿就去告」 08/05 12:08
→ suchsosweet:注音文又怎樣?遠比人身攻擊輕微 你都可沒事 這又算啥 08/05 12:11
→ suchsosweet:板主判決明明沒說注音文而是羅織其他罪名還唬弄大家哦 08/05 12:14
噓 floma:又在模糊焦點了...原來你的說理強大是指模糊焦點能力強大 08/05 12:14
噓 Runken:注音文就犯版規啦~這麼明顯~ 08/05 12:14
→ suchsosweet:就說你這個人的強項是轉移模糊焦點了 想掩飾特權醜事 08/05 12:14
→ Runken:都已經上色了~還沒說明~好笑耶~文章請看清楚 08/05 12:15
→ suchsosweet:那個句末語助詞本就沒有適合的中文字 當然能用注音 08/05 12:15
噓 Runken:版規有說"因句末語助詞本沒有適合的中文字,所以能用注音"? 08/05 12:17
→ Runken:可以翻給我看嗎~我剛剛沒找到耶 08/05 12:17
→ suchsosweet:「ㄝ」這個音去找完全對應發聲的中文字出來啊 08/05 12:17
噓 floma:"欸"阿....念出來就是這麼回事 狡辯... 08/05 12:18
→ Runken:看你成語、詞彙用一堆~應該國文很強阿~怎麼會找不到呢 08/05 12:18
噓 af912653:有看有噓 加油 08/05 12:29
→ suchsosweet:拜託去查教育部國語辭典"欸"怎麼發音 有"ㄝ"嗎 搞笑 08/05 12:43
→ Runken:你還沒查到喔~你不是很厲害嗎XD 08/05 12:44
噓 floma:念出來是怎麼回事你不會自己念念看嗎? 還是老話 狡辯... 08/05 13:01
→ suchsosweet:誰狡辯了 你比教育部國語辭典還權威嗎 就明明沒那個音 08/05 13:06
→ suchsosweet:相近的「ㄟˋ」就是跟「ㄝ」發音不同 不是我要表達的 08/05 13:08
※ 編輯: suchsosweet 來自: 112.104.87.33 (12/29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