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lmer19104 (永遠有多遠)
看板EatToDie
標題Re: [抱怨] 公館五喀辣害食物中毒
時間Sat Sep 19 22:30:44 2009
※ 引述《NEWOLD (亂紅飛過秋千去)》之銘言:
: 這些都只是說說而已
: 之前打過電話給衛生局
: 他們的辦事人員說 除非在醫院有醫護人員看到你吐的
: 不然從家中帶去的嘔吐物 他們不會管
: 意思就是說 你要是吐得不夠厲害或是在家中或就醫途中吐得差不多了 那就算你衰到
: 不然就要在醫院大吐特吐
: 還有一堆朋友散布各地的 各自就醫 醫院通常也不會當作食物中毒處理
: 還有 你沒有當天就吐的 餐廳的東西也早就該丟得丟該清的清 證據早就沒有了
: 餐廳都沒事!!!!!!!!!!! 真讚!!!!!!!!
: 還有餐廳只要講說 別人都沒事就好了 XDDDDDDDDDDDDDDDDD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
誰知道你從家裡帶來的嘔吐物是誰吐的!?
在沒有確定的證據前 店家就是清白的....
只要一群人一起去聚餐/回家後有兩人以上腸胃不舒服/就診 ==== 食物中毒
就可以到處去宣傳某店家的食物害人食物中毒嗎!?
真好 隨便去吃個東西 拉肚子 身體不舒服 就是食物中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8.166
推 skyrjs:可能要搬出什麼叫食物中毒的解釋名詞了吧 對雙方都保險 09/19 22:53
推 complains:要去醫院驗 其實有醫院證明 大部分餐廳都有保險 09/19 23:57
推 NEWOLD:不想跟飽版名人吵架 你說的都對XD很對XDDDD對極了XDDDDDDD 09/20 00:06
推 zzzaaazzz:醫生證明拿出來不就得了? 09/20 00:11
→ zzzaaazzz:讓證據說話... 09/20 00:11
推 easonlove:原PO很有證據法則觀念,值得用力推一個~~ 09/20 00:26
→ klmer19104:我不是飽版名人,只是希望沒證據前 不要到處說食物中毒 09/20 21:52
→ klmer19104:因為那是對店家很嚴重的指控.... 09/20 21:52
推 willyboss:本來就是原PO說法比較正確啊... 09/21 12:17
推 jeff21115:阿沒證據誰知道你是不是在嚎洨... 09/22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