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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mythekid (山米樂其得)》之銘言: : 我認為這位版友是沒有錯的,錯在店家自己並沒有事先告知解釋清楚, : 以致於版友產生誤解。 : 我想請大家思考一下,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當作「每個人都應該知道」一樣。 : 更尤其是把事情當作「行規」,在這個法治社會不適用「行規、共識」,一切 : 都該以雙方建立的口頭契約或是契約為主。 : 一方面說:「冰箱內看到的都可以拿」,等開完瓶又改口說:「酒類除外」, : 請問這樣合理嗎?不是要護航原PO,但是各位把一切都當做「共識」,那我就 : 覺得有趣在,日前某飽店也是提出「酒類飲料」喝免驚的開幕慶祝活動,怎麼 : 各位不會依照「酒類本來就是另外付」的共識堅持給店家酒錢呢? : 要說服別人之前先提出自己的道理,不要只是當做別人奧客就自以為是。請問這 : 與--「說好價錢199,等到吃飽飯跟你說抱歉是299有啥不同?」搞清楚吧。 排除以"行規"論點來看待這件事的話,其實知味房本身是比較理虧的。 就現場環境來看,冰櫃附近似乎的確是沒有明記"酒類非暢飲"的標示 如果以該原PO當下的條件,服務生回覆的"冰櫃"內飲料都可以拿的內容來看 單純要算的話是連酒都應該算在內,因為這也是一種飲料。 但我比較好奇的是,原PO在當下既然都已經知道酒非免費,然後又說開了又不能不喝 與其跑到PTT來發文批店家這不好那不好,就代表該原PO是認為自己權益受損了 那為何不當下就直接跟老闆反應問題? 服務生的權限不大,直接找老闆我想問題應該好解決,明白敘述當下的經過狀況 我想甚至那瓶酒免費給原PO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到Food板說要理性討論,說飽板這邊一堆護航魔人,自己批評的內容又多是事後諸葛 老實說我看不太出來該原PO的抱怨文有何建樹可言。 當然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處理方式,我是不清楚當事人會不會來飽板這邊看討論 (特別還是被某個愛跳針的人提起,我說該當事人還真可憐。) 只是選擇在網路上寫抱怨文,說店家態度很差沒服務食材比500元差CP值很低云云 那我真的只能說你找錯店家了,更好笑的是拿MK跟知味房來比我就更不知道該說啥了...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知味房經歷過這次的事件,我想應該也會對這種說明上的瑕疵做修正 否則這樣下去相同的問題還是會繼續發生,我相信沒人希望看到這種事。 對了,愛跳針者除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26.126
suchsosweet:拜託~ 依據之前都「見血」了還不照樣「見錢」眼開的 10/17 02:14
suchsosweet:前科 我不覺得直接找老闆會獲得什麼好解決 10/17 02:14
aaaLeopard:看到一樓噓 我只好推了 (笑) 10/17 02:16
Hongda: 看到一樓噓 我只好推了 (跟著笑) 10/17 02:17
suchsosweet:抱怨 跟 建樹 又有何語意上的邏輯關聯?總愛跳這種針 10/17 02:19
suchsosweet:抱怨就是舒發不滿情緒 沒有建樹的意涵與義務 ok? 10/17 02:20
suchsosweet:老闆如果看到抱怨文而能知錯改過 那也是建樹了不是嗎 10/17 02:28
suchsosweet:懂了沒?心胸放開闊 你的眼界會更寬廣^^ 10/17 02:28
macross: 看到一樓噓 我只好推了 (大笑) 10/17 02:35
pihan:樓上...XD 10/17 02:36
aaaLeopard:九樓的是笨蛋..............ZZZZZ 10/17 02:39
suchsosweet:補正第一句→見血肉開vs見錢眼開^^(好佩服自己唷>.<) 10/17 02:39
macross: 推回來~囧...一時看錯 10/17 02:41
shaffer:有些人吃虧了當下會反應不過來,之後又不敢回去講 10/17 02:43
shaffer:不過坦白說店家應該要主動提,而非一定要顧客抱怨才有行動 10/17 02:44
Brett43:救援王出現,已經沒有人在乎原本Food版的討論是啥了..科科 10/17 02:45
shiyhsien: 看到一樓噓 我只好推了 (大家一起笑) 10/17 06:22
hatelove5566:抱怨還要有建樹可言...._____有沒有破洞? 10/17 09:48
plumlikesalt:抱怨文為何還要有建樹可言 10/17 10:05
withouttony:"如此的甜"先入為主太嚴重了吧? 10/17 18:25
SOneal:聖光術..... 10/18 19:51
andy711023:抱怨還要先想想有沒有國家的貢獻好了= = 這篇有建樹嗎? 10/23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