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7897894:順便爆個卦給大家吧 寫文章的作者是狠生氣的老闆 04/07 00:46
→ q7897894:狠生氣的老闆是某報的記者 唉... 再戰嘛! 再戰下去 04/07 00:47
→ q7897894: 我願意陪你玩到底嘿 丐幫勒 好笑!04/07 00:48
→ q7897894:想要有人家護航的不二法門就只有用心經營 懂嗎?04/07 00:49
我想起來了.........
在這裡我要先說 我完全不認識樓上
就連去吃飽無罪想找他要折扣 都說離職了
這位記者有本事的話就去調任何PTT或是網路或是電信記錄
我要是跟樓上有任何水球信件或聯繫 我自願終生監禁
[就我所知,由於經營部落格還花時間,他們就選台北最有影響力的社群-台大批踼踼(PTT)
,做為他們抹黑店家的工具。]
不要講的跟批踢踢一點都不熟似的!!!!!!!!!!!!!!!!!!!!!
網路的好處就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要人肉一定人肉的到
不要說我造謠 也別恐嚇要告我
你要告就來告 我沒詐欺 沒恐嚇 沒誹謗
律師費你要先出 我手邊的證據齊全!!!!
整個沒在怕!!!!
有種把這篇報導的作者找出來!!!!!!!!
看這個作者是不是跟吃飽無罪的老闆娘同名?
或 是不是跟她有關係?
我很久沒想跟某個網友槓上了 因為 沒有意義
"和氣生財 不擋人財路" 這點我還清楚
我真覺得有些記者真的吃相太難看!!!!!!!!!!!!!
所以我忍不住了 我不嗆你我他X的現在睡不著!!!!!!!
到底誰利用誰啊??
不講講你們 真的把鄉民當無知的愚民???????????????????
丐幫????工讀生????
有種指名道姓啊???????????!!!
我各大餐廳都吃得起!!!!!!!
在吃到飽板的每一篇除了有註明試吃的
其他都是用我賺的錢去吃的!!
我不是對號入座
我只是要推翻這個報導的內容!!!!
把PTT汙名化
卻又利用跟享受PTT帶來的利益
有證據請去檢舉提告
2010/04/06 12:18
有證據就請到警察局報案檢舉或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詐欺及恐嚇取財
檢察官會幫你討個公道
不然只在這裡沒憑沒據影射以及號召群眾針對PTT,怎麼看都像是藉機整肅PTT
腦袋停不下來的人(rich3112) 於 2010-04-06 12:25 回覆:
網路亂象太多,PTT多是年輕人真的要告他們,實在太沈重了。希望PTT的版主們多去巡巡
,有問題的言論就不要用,這樣做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我也希望PTT版主們不要被少數
激烈言論給誤導,中了他們的計,只要多多加強管理即可。
我看完這個留言 真的只想問一些人
你們公然說謊假掰 怎麼不去死啊!!!!!!!!!!!!!????????????????
板主 請不要把這篇刪掉
讓大家知道
PTT怎麼會有我這種人 把證據拿出來汙名化店家的!!
而那些店家 當初又是怎麼"使用"PTT放假食記被公幹
又匿名佛心報導 不想告我們這些年輕人
且如何苦口婆心勸大家不要相信PTT的
我上站2千多次發表2千多篇文章 敢做敢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8.96
※ aova: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4/07 06:23
推 mikejan:推一下 這店家也太過份了 aova大有guts 04/07 06:55
推 Dispirited:可以轉雙和嘛? 04/07 06:56
推 shiyhsien:有勇者就要推 04/07 07:30
推 Howard00:上次去吃飽無罪是沒特別留意到這個很髒的烤網.. 04/07 07:32
→ Howard00:只是又裝修,沒有movenpick,而且服務生都是大陸妹... 04/07 07:33
推 vmsx:不用擔心,這種文不可能刪,我自然會挺你O_O+ 04/07 07:46
推 jeff21115:推一下 衝這篇 這兩間以後都不爽吃了 04/07 07:53
推 foolpchome:推!! 04/07 08:38
推 Runken:記者的水準....只能說是他們自己自找的.... 04/07 08:39
推 Runken:推原PO~把事實全部攤出來說~其他就由大家公評了~ 04/07 08:41
推 pinz:幫推~這種事一定要高調 04/07 09:16
推 teaboy:推小a~記者都已經快沒有那該有的樣子了.... 04/07 09:19
推 klmer19104:現在的記者 只會上批踢踢抄文章呀 04/07 09:42
推 ZIDENS:想轉JOKE... 幹都沒消音 到是媽的都被消光了 囧 04/07 10:25
推 TheRoots:好扯 04/07 11:00
推 black14pkl:幫高調 記者給掰 04/07 11:34
推 hieix:勇者XDDD~!! 04/07 11:36
推 piglife: 04/07 11:45
推 meisterhaft:推薦這篇文章。 04/07 12:18
推 taisam23:原po的圖單看有點像是店家很懶 沒把烤網洗乾淨 不像生鏽 04/07 12:23
因為你說"單看" 所以我體諒你
要跟你說:
烤網沒洗乾淨的話,殘渣也會是黑色的,不會是這種粉橘色
我去吃過太多燒肉店了,有些店吃到根本就變朋友
從來沒有用過這種烤網
醬汁在烤網上待久一定會因為高溫變黑
燒到黑掉的碳在下爐後直接拿去洗刷是很好洗掉的,因為我洗過
也不會因為沒洗乾淨就從黑的變粉橘色
再來,當時我還不敢確定那是啥,還問了旁邊的人
我們都確定那是生鏽,旁人於是說以後不會再來了
問我之前來吃沒碰過嗎?我說沒有耶,這是第一次
也因為是第一次,所以我覺得可能就只有那個網子吧,可能店家也沒注意到
所以也沒有把照片跟文字放在任何地方
不是怕被告,而是覺得我相信這是特例,不要因為這樣就去否定這間店
要不是這次店家居然把「生鏽烤網事件」講的是網友在造謠
還用蟑螂等形容詞來形容網友
我還真的不想出面指證(對我也沒好處啊)
為什麼現在還是出面了?因為看不下去!!!!!!!!!!!!!!!!
我們看到的橘色部份是凹下去的、殘缺的、破損的
不是凸起來
我的照片原始檔非常大,而且相機的EXIF資訊非常齊全
那天不只單拍這張圖片,我拍了好幾張,還有很多店內照
如果不幸我被店家告了
把所有原尺寸照片送去鑑定有無作假
如果我是抹黑跟扭曲該店,我登報道歉!!!!
若該店家告我誹謗,我絕對反控誣告!
我不是第一次上法院,不要以為說要告我我就會怕。
我只是覺得如果鄉民們每次都因為記者要告或怎樣就妥協
是不是永遠都要被記者沒在怕的告好玩?耍好玩?
推 leejee:不容易拍吧 況且燒肉店一家比一家暗 吃的時候匆匆忙忙 04/07 12:35
→ leejee:又是忙著聊天 又是忙著顧肉 也難怪店家敢敷衍了事 04/07 12:36
推 ipessimistic:可以請原PO轉錄到FOOD板嗎? 04/07 12:50
推 candice0830:推~最討厭操弄大眾的人~~ 04/07 12:58
我轉到八卦是想讓更多人知道這種事情,且不違反板旨
我不轉到美食板的原因是這篇文章也許不太適合美食板板旨
但是覺得可以轉的人,請自行轉錄到任何板皆可,不用再問我:)
推 spfd:推 04/07 13:28
推 tommy770726:大推!! 04/07 13:43
推 onetiger:原PO加油!!記者沒品!! 04/07 14:25
推 im5566:推阿~有的記者吃相太難看 04/07 14:40
推 oxkay:我相信妳~你一直都超有GUST的!! 04/07 15:12
推 q7897894:不好意思 小弟幫忙說明一件事 記者是男的 雖然老闆娘 04/07 15:15
→ q7897894:也是記者 不過她已經離開聯合報很久了 04/07 15:16
→ q7897894:這位記者是老闆娘的老公 所以我稱他為老闆 04/07 15:16
嗯~不好意思 因為我只知道老闆娘曾是記者
當初會要開出一張嘴的分店 也是因為老闆娘跟出一張嘴老闆的關係密切
印象中知道她先生跟她曾經是同個職業 以為就是一起開店而已
謝謝你的告知
推 giga6966: 04/07 15:16
→ maikof: 我是跟著鄉民進來湊熱鬧了 (  ̄ c ̄)y▂ξ 04/07 15:17
→ eajkwic:蘋果不知道有沒有興趣... 04/07 16:02
推 Narusawayui:不推不行 04/07 16:14
※ 編輯: aova 來自: 61.59.19.186 (04/07 16:56)
推 sways:不推不行 04/07 17:40
推 lostt:推 04/07 18:19
推 sorrowing:推 04/07 18:36
推 ivn0572:幫高調 04/07 18:36
推 lovinglone:記者快超阿! 04/07 19:28
推 NEWAZEL:聯合報越來越......... 04/07 19:38
→ chenglihao:推原PO但某人也是半斤八兩罷了.當初也是利用PTT得利呀 04/07 19:41
→ chenglihao:只能說.操弄的手法是這的業者幾乎都用.差別在成不成功 04/07 19:46
推 essue:幫推 04/07 20:45
推 awallet:給推 希望記者不要在抄ptt的文章了 幾乎天天抄 04/07 21:59
推 leedaudau:幫高調!! 04/07 22:16
推 pkch15: 媽 我在這 .____.\~/ 04/07 22:29
推 vmsx:有沒有別家記者可以過來抄一下的=3=y~ 04/07 22:30
推 DavidHilbert:我在那個部落格留言的文章一直被他砍了,他砍了我就 04/07 22:57
→ DavidHilbert:繼續再留. 04/07 22:57
推 windjim:幫推!!!加油 04/07 23:01
推 justsaygood:推一下 04/07 23:07
推 alanpin:推推推 04/08 00:02
推 justones:超有guts的~~~我支持你 04/08 00:08
推 fish2871:吃飽無罪我去一次後就列它為終身拒絕往來了 04/08 01:00
推 windhiei:感謝您的分享,這些店 免費請我吃都不會去 04/08 02:38
推 austinppp:推阿 04/08 10:02
推 audio20:推推推~~~ 04/08 10:03
推 DavidHilbert:那個為了回廢文而註冊可以去告那個記者. 04/08 11:43
推 ayann718:推 04/08 14:20
推 jamesking:吃飽無罪真的很難吃 下班後去過一次 真的覺得自己有罪 04/08 15:19
推 spfd:再推 04/08 15:54
推 TheVerve:推這篇 04/08 15:55
推 piglife: 04/08 16:45
推 kevingo: 04/08 17:16
推 chu630:感謝阿 這些店列為拒絕往來戶 04/08 20:37
推 piglife: 04/08 21:28
推 kidoradult:讚啦!!!! 04/09 02:15
推 Musasi:讚啦 04/09 12:43
→ MIXchocolate:永和出一張嘴,有印象耶!!之前在飽板蠻常看到文章 04/09 12:58
推 Henryfire:挺你到底...拒絕成為黑心店家的被害者 04/09 19:54
推 MarcoAlias:==爛店倒一倒啦 04/09 20:01
推 NEWAZEL:我是為了回廢文而註冊 不過我沒吃過那間店@@ 04/09 23:19
推 caroltwo:推 04/10 20:40
推 shoppingpig:推!! = =||||| 04/10 22:18
推 dodoru:撇開某老闆和相關人士的一直以來的行徑和不談 04/12 05:20
→ dodoru: X 04/12 05:21
推 dodoru:其實光是看那篇新聞所使用的文句和敘述的情境 04/12 05:23
推 dodoru:就知道寫這篇文章的人,連要抹黑人的水準都不夠格 XD 04/12 05:32
推 dodoru:雖然企圖幻想和編造一些言詞和情境 04/12 05:37
推 dodoru:想出的內容卻 過時 到令人發笑, 04/12 05:39
→ dodoru:身為媒體工作者卻讓自己身處資訊末端就已經很可恥了 04/12 05:40
推 dodoru:偏偏還不藏拙寫出 不合攻擊對象時代和生活型態的幻想情境 04/12 05:42
推 shiyhsien:台灣記者可以直接轉行當編劇的,別小看他們 04/12 09:12
推 SFboy:丟臉的店家 04/12 14:10
推 liao4767:不要汙辱編劇 04/24 20:00
※ 編輯: aova 來自: 112.104.144.141 (04/03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