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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刪除板主>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組務板上告知進行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4>板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罷免處#1ClPa7E5 (LifeNewboard) 作者 icancancans 看板 LifeNewboard 標題 [罷免板主] EatToDie 時間 Tue Oct 19 21:11:34 2010 ─────────────────────────────────────── 若想加入連署請按 y 回應 罷免板主 英文名稱: EatToDie 板主 ID : Hongda 罷免原因: 1.謊稱板友檢舉我人身攻擊 #1CKmM3QE #1CLQX2bc (L_FoodAndDri) 2.謊稱我張貼非關吃到飽情報 #1CSFDqpF (L_FoodAndDri) 3.謊稱我推文涉及板務是犯規 #1CSGIp12 (L_FoodAndDri) 4.謊稱我對板友不實指控是犯規 #1CSHjIe1 (L_FoodAndDri) ★說謊成性、誣陷板友、淹滅真相、違法亂紀的人,沒資格當板主! 連署結束時間: (1288703494)11/02/2010 21:11:34 Tue ----------支持---------- 1.icancancans 走了個vmsx 來了個Hongda 飽板還真衰 來源:123.204.140.234 ----------反對---------- ----------總計---------- 支持人數:1 反對人數:0 罪證(轉錄自 L_FoodAndDri 組務各相關申訴文) 壹、昧於法理,雙重標準,違背比例原則! 一、Hongda板主未負舉證責任 依據 #1CKRXr9e(EatToDie)[證一] 之公告 板友來信檢舉時,本板受理範圍 1. 涉及檢舉者自身的人身攻擊內容    如檢舉者認為推文內容屬實質人身攻擊,需自負舉證責任 本規定屬於特別條款 不溯及既往,即時起生效! 由上可知,檢舉人身攻擊屬「告訴乃論」, 須有自認被攻擊之板友提出檢舉,方能有所判決; 而Hongda板主之回信更提及「以板友來信檢舉內容為主」。 Hongda板主要求板友需自負舉證責任之餘, 其身為裁判官,自當更須負舉證責任, 證明程序完備、證據充分,而足以判定被告有罪,此乃「證據法則」。 Hongda板主於 #1CKReTa3(EatToDie)[證二] 之判決, 判定本人人身攻擊, 然而卻未證明確有檢舉信之存在, 不符上開已公告之臨時條款之違規要件, ([證二]判決在[證一]新公告『即時起生效!』之後,自然必須嚴格遵守其法效力!) 本人要求Hongda板主必須具體舉證出兩封檢舉信, 當然是自板主或檢舉人(watasiku、klmer19104)信箱轉出以防造假, 若三人均聲稱刪除,則必須申請站方備份資料以玆證明。 雖信件屬隱私,然站規已言明若作為檢舉申訴之用,則不受限。 若舉證不出,則板主自己違反臨時條款、程序正義,該判決自屬無效。 二、Hongda板主錯判 之所以嚴重質疑根本沒人檢舉我,乃因檢舉標的實在遠遠構不上人身攻擊: #1CJmAmYk(EatToDie)[證三] icancancans:klmer19104懂不懂什麼叫舉證?沒有的事一直幻想是怎樣 watasiku:可以這篇要求鎖推文嗎?毫無助益+有礙觀瞻而已 icancancans:若樓上可以改進自己的言論心態和內涵 就不用鎖不是嗎 如壹項之舉證完成,則Hongda板主還須詳細論證,哪個字眼如何構成什麼人身攻擊? 若其能舉大法官釋憲案以扶助板規正當性,自亦有能力舉法院判例以證其判決有理。 三、Hongda板主涉嫌偏袒符合其立場者 本人依照[證三]公告之要求,於其下推文提供建言,本於好心善意, 孰料一干板友竟然群起對我攻之,態度極不友善甚至用詞粗鄙惡劣, 本人不堪其擾而反唇相譏,遣詞用字絕遠不及對方之惡意辱罵程度。 只因為他們是站在板主同一陣線,板主不甘不願處分他們之餘, 竟然硬要羅織我人身攻擊之罪名如二項,藉以顯示假公正之際, 這樣還不夠,最後竟然援引舊板規心證極大的所謂引戰亂板永久水桶之惡法, 用來警告我不過提供建言、自(我正當防)衛酸文而已, 而對那些擺明惡言相向、穢語攻訐的真正亂板者,才該真正警告的,卻不置一詞, 請問這是什麼心態和標準? 不等於變相嚇阻我少對板務有意見,否則永久水桶、永世不得發聲這樣? [證二]判決其他受處分者是我檢舉的,原本Hongda板主可是不情願處理的, 明明能明快處置以儆效尤的事,卻想幾句推文推託新規8月1日生效就打發: [證三] Hongda:請注意!推文亦禁止任何不雅、鄙俗、情緒化、人身攻擊詞彙 Hongda:新版板規雖自 8/1起方正式施行,當前違規將先列入觀察名單 Hongda:未立即開罰,不代表違規推文是可被允許的,請各位斟酌用字 若非我堅持,並曉以法理與義理,還寄信提醒他不要才上任就被申訴這樣不好看, 加上姑息養奸的結果,讓不肖板友持續囂張,反而讓他板主威嚴、顏面盡失, 他會有後續積極動作嗎? 對方 → 離題攻擊個人 + 罵文 → 警告一支 本人 → 如題提供建言 + 酸文 → 警告一支 + 再犯永久水桶之警告 Hongda板主如此處置,明顯不符比例原則,治板公正性令人質疑。 總結: a.) Hongda板主必須舉證確有板友檢舉本人對其人身攻擊之檢舉信, 以符合時效高於舊板規之臨時條款的相關程序與要件, 並證明Hongda板主確具公信力與誠信人格,而足以讓板民信服。 b.) 「幻想」、「改進言論心態與內涵」等輕微用語,絕非人身攻擊,典型文字獄。 c.) Hongda板主甫治板即有偏頗之象,若不即時導正,恐步前人後塵,非飽板之福。 貳、毫無違法,淹滅真相,強入於罪! 我發表關於「千葉火鍋」和「鮮友火鍋」九折優惠的情報 結果被Hongda板主以「非無償取得之優惠」為由刪除 (本來板面還留存先被該理由刪除、後被依板規一劣退的紀錄 不知為何急於淹滅而不存證、不讓大家能夠看到原委真相?) 本人去信詢問違反哪條板規 苦等不到回應 再原信轉寄一次 依然拒不回應 想是Hongda板主自知理虧或搞錯 而本人遍尋板規確定仍找不到違反之處 便將原文重發以嘉惠板友 沒想到這次變本加厲 竟然被Hongda板主以「板規一:非關吃到飽」為由劣退加水桶! 那不證明先前刪文確屬「巧立名目:非無償取得之優惠」而亂刪無誤? 不更證明我先前確實「針對吃到飽餐廳而討論非無償取得之優惠」無誤?! 我都已連兩次去信善盡詢問之責 Hongda板主直接回信說違反板規一不就好了 卻悶不吭聲 最後竟然用絕沒人想得到最不可能違反的一條「非關吃到飽」重判 這不是典型的「不教而殺謂之虐」、「莫須有羅織入罪」嗎? #1CRhLhil (EatToDie) ※ 引述《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之銘言: : 本板認定,本篇文章為針對特定商業網站發文 : 並非針對 "吃到飽餐廳" 本身做討論 請Hongda板主舉證我哪字哪句在討論該商業網站而有「針對」的惡意犯意! 請舉證千葉火鍋和鮮友火鍋不是吃到飽! 請舉證我完全沒有討論到該兩餐廳之優惠方法! 難道分享吃到飽餐廳的優惠,不得不涉及其他商業網站時就不行,哪條板規規定的? 很多餐廳優惠都必須申辦某銀行信用卡繳年費,以前被處罰過嗎?以後也不准嗎? 要獲取該優惠,就不得不提到涉外網站,難道還要用暗示的讓網友去猜嗎? 為了讓板友的優惠能最優化,特別引述提醒八月底前辦卡可再享五折,也不行嗎? 全文存心用意、好心善意就是為了讓板友盡可能省下最多的錢, 竟然罪大惡極到要水桶加劣退?理由竟然還是「非關吃到飽」! : 且 icancancans板友先行發表過相同文章 : 經本板刪除後,仍又故我重發 我明明連續兩次去信Hongda板主,確認到底觸犯何項板規,善盡詢問之責, 敢否認嗎?怎麼會是「故我重發」? : 標題與內容雖有更動,但仍非直接針對吃到飽餐廳進行討論 再次恭請Hongda板主詳細論證我哪字哪句「直接針對」該商業網站「進行討論」! 請Hongda板主附上原文證據,以善盡證明被告有罪之責, 也攤在陽光下讓全體板友公評,結果Hongda板主拒不接受! 這不等於強迫大家只看到板主單方的片面偏頗之詞而信以為真? 於程序、義務上也嚴重失職! : 因此,本板裁定該文處以劣退 : icancancans 並同時水桶禁言兩週 該裁定完全前後矛盾、不教而罰、於法無據、昧於事實! [轉錄]劣文退回(板規一,非關 "吃到飽餐廳" 相關文章) ※ [本文轉錄自 icancancans 信箱] 作者: icancancans (v^^v) 看板: EatToDie 標題: [討論] 千葉火鍋 花小錢一輩子一百人免服務費方法! 時間: Fri Aug 20 23:04:33 2010 舉例: 八月底前優惠購卡一張100元,100人去吃,晚餐服務費共3300元,只要1張卡,外加印 100張優惠券(縮小尺寸到文字可辨,印滿整張也不用花幾張列印紙XD),這樣足足可省 下3200元,而且一輩子都可受用,板友們你們說是不是超划算的呢^^ 一、到酷碰網 http://www.coolpon.com.tw/ 辦酷遊卡和印優惠券 (搜尋"千葉火鍋"找你要去的分店。另"鮮友火鍋"中南部分店亦有免卡憑券優惠喔!) 二、憑酷碰卡和優惠券即可享九折優惠! (同團一人一張券加至少一張卡) 引述網站消息:二代酷遊卡 優惠推廣價 8/31 即將截止!! 2010/08/18 感謝支持酷碰網的廣大會員朋友們,若近期想要購買酷遊卡請注意,二代卡一百元推廣價 已實施將屆滿半年優惠期(二代卡定價250元),訂於99/09/01起調整為店頭直購價200元, 酷碰網線上購買需外加50元(含郵資及作業處理費),請把握最後機會搶便宜喔!! ※ Deleted by: Hongda (220.137.24.243) 08/21/2010 01:04:52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板規一,非關 "吃到飽餐廳" 相關文章)[討論]千葉火鍋花小錢 [轉錄](Hongda) 請於判決附上我劣文之原文! ※ [本文轉錄自 icancancans 信箱] 作者: icancancans (v^^v) 標題: 請於判決附上我劣文之原文! 時間: Sat Aug 21 01:50:02 2010 給大家公評, 是你惡意亂搞, 還是我真的犯規! 不要連判決須附上證據都不知道或不敢! 參、不依法行政,違反罪刑法定,更牴觸站規! #1CRhLhil (EatToDie) ※ 引述《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CRdNWh0 : 推 icancancans:何板規說優惠情報須無償才准貼?板主又想亂搞是不是? : → icancancans:好心分享千葉火鍋可免服務費方法 花點小錢 終生且多人 : → icancancans:受用 替板友省大錢卻被板主剝奪知的權利 板主醬當的? : → icancancans:須貼食記才有免費優惠 這也算有償的一種 為何可以貼? : 推 icancancans:連寄兩信請板主舉板規出來 不回就是不回 板主醬當的? : 依據新版板規第七條 : 7.對板務管理若有任何疑問、建議或相關檢舉事宜,煩請直接來信。 : 請勿另行發文討論板務管理事項,違者將直接逕行刪除,並水桶禁言兩週。 : 雖當事人並未另行發文,但卻在他人文章中 : 恣意推文討論板務管理相關事項 : 本板視同違規,裁定 icancancans水桶禁言兩週 先不說我之所以有那些推文,完全是板主自己非法亂刪文於先, 我根本沒錯,錯的是板主自己,一切錯誤都是他起頭的。→ #1CSFDqpF (L_FoodAndDri) 在BBS或PTT的站務板務實務上, 「發文」和「推文」從來就是明確的兩種不同的概念與行為, 這已是站友板友之間的共識與信賴保護, 相信小組長也很清楚這點, 就如基隆板規欲將發文連同規範推文時也必須加註清楚般, 豈容於板規未明確規範下而任由板主「恣意視同」? 板規沒定義明白,本來就是板主自己該「認賠」, 待板規重新補強後才能據以處罰板友而法不溯及既往。 法律沒有規定不行做的事,就不能處罰,就可以做, 這是現代文明法治社會最基本的守則信條! 既然板規查無明文規定「推文討論板務者禁言兩週」, 則Hongda板主於法無據的對我「恣意懲治」, 才屬違法的濫權行徑! 再者, 依批踢踢最高行政法院法規: #11PhstD5 (PttLaw)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1348aPLp (SYSOP)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 群組規範、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足見足證「禁於看板『發文』討論板務」之板規早已牴觸站規而無效! 何況我還是板規根本沒規定的『推文』呢! 依法論法、就事論事! 本人完全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板規和站規! 不但違反板規,更加違反站規的,反而才是Hongda板主自己! 肆、不實指控,再度涉嫌偽證! #1CRhLhil (EatToDie) ※ 引述《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CPYIeRI : 推 icancancans:你對待愛人、親人、陌生人的口水都是一視同仁? : → icancancans:我倒想看看妳男友若知道妳在外面跟網友口水有過"交流" : → icancancans:回去再跟他接吻不知是什麼表情 XDDDDDDDDDDDDDDDDDDDD : 當事人來信檢舉 (檢舉內容涉及個人,當事人同意公開檢舉說明內容) : 檢舉人表示,該板友的用字遣詞 : 是說檢舉人已經在外面口水跟網友交流過,此為無中生有的事 我哪字那句說「已經」了啊?我又在說「誰」了啊? 我沒有說過的話,為何硬要塞進我嘴裡?為何要「無中生有」? : 推文內容對檢舉人做不實指控,造成檢舉人心理上不舒服 : 本板認同檢舉人之主張,裁定 icancancans水桶禁言兩週 我明明沒有指名道姓,為何有人對號入座,板主就要接受? 既然沒有指名道姓,當事人是誰?檢舉人是誰?誰知道啊! 司法實務上哪個「告訴乃論」的案件,起訴書或判決書, 可以只寫「告訴人」三個字而不用有名有姓據以為憑的? 如果可以這樣,哪個司法官只要看哪個人民不爽, 都能逕自以「告訴人」的名義,讓人民入獄還搞不清楚誰告他的, 這會是什麼樣的世界? 何況Hongda板主已有舉不出物證的前例在案, (小組長之前請他轉檢舉信到組務備查,到現在毫無作為,可以這樣公然抗命? 看在稍微觸擦組規就動輒得咎而恐遭剝奪申訴權的板友眼裡,不知做何感想?) 如今卻又故態復萌,這次甚至連「人證」都闕如, 板友的程序加實質正義之訴訟權益可以這樣一再被侵犯嗎? 我沒有指名道姓,更沒有指控誰如何,何來指控實不實的問題? 該推文很明顯就是論辯過程中的假設情狀! 縱使有人要對號入座,該內容也完全沒有人身攻擊情事, 只是在順應對方邏輯下的假設情狀,意在反證矛盾而弱化對方論述! 若有人硬要栽贓我不實指控,那該請他去法院告我誹謗! 怎麼會是板主該介入的?哪條站規板規賦予板主有判斷事實真偽的權限? 板主如何知悉真相全貌的?板主又不是全知全能的天神! 若板主判斷我意在描述一個存在情況而非辨證攻防, 那又為何不是相信我的證言,而是採信他的證詞? 如果只因所謂的當事人檢舉人可能是和板主同為某板板友而就選擇相信某人, 一個不看事證卻看人情的板主如何有公正性可言? 重點是板主根本沒有判斷事實真偽的權力與能力! 本人遍查全站找不出有「當事人」或「檢舉人」這兩個帳號的站友或板友, 一個不存在的帳號竟然可以告人而且成立? 請Hongda板主確確實實舉證出是何告發人,以及告發信! 如不確實督促你履行板主所應盡證明被告有罪的程序正義與舉證責任! 只會讓你有僥倖心理可以一犯再犯、一錯再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0.234
NaNaShinichi:喔喔修推文喔,再修喔~ 10/19 22:10
duo0431:你真的很愛找事做 10/19 22:11
teaboy:怪怪~沒看到六月雪和LOGIC日本來歡送耶XDD 10/19 22:12
icancancans:我修誰推文了?NaNaShinichi講啊!編輯文章要你管? 10/19 22:12
duo0431:會被攻擊不是沒有原因 請檢討自己 10/19 22:12
teaboy:就不要到時又舉說誰誰誰連噓亂板或創作ID了=3= 10/19 22:13
icancancans:我一點沒有錯!有本事指出我哪裡錯!沒本事請檢討自己 10/19 22:14
duo0431:那堆XX的文沒修推文 睜眼說瞎話 騙子罷免人能信嗎 10/19 22:14
teaboy:有本事檢討自己錯在哪,沒本事請繼續檢討自己。 XD 10/19 22:15
icancancans:我在這篇沒有修!我有說別篇沒修嗎?張飛打岳飛 無聊 10/19 22:15
icancancans:我內文舉證歷歷騙子才是Hongda板主呢!快反駁我鐵證嘿 10/19 22:16
duo0431:又開始要跳針了 不用理他了 10/19 22:16
teaboy:讓我們繼續看下去,究竟會不會修推文呢XD 10/19 22:16
bolaaa:不懂 10/19 22:16
teaboy:請舉證你內文都是鐵證,快反駁自己沒開分身呀XDDD 10/19 22:16
jerrysu74:說真的,你很無聊~~~~~~~ 10/19 22:17
jerrysu74:有時間搞這個,不如好好的找份工作賺錢比較實在..... 10/19 22:19
icancancans:不去探究真相,認清權力者醜陋真面目還好意思發言才無聊 10/19 22:20
k5678:幫補血 10/19 22:20
MingXion:走了個suchsosweet,來了個icancancans,飽板真可憐 10/19 22:21
teaboy:去浪費時間在網路上是能認清真人的真面目? 無聊=3= 10/19 22:21
jerrysu74:我沒興趣搞什麼〝認清權力者醜陋真面目〞,但是我覺得 10/19 22:21
jerrysu74:你的吃相很難看!! 10/19 22:21
poi0405:................ 10/19 22:21
povs:小小一個飽版版主就算權力者啦?那這權力來的還真容易... 10/19 22:22
teaboy:隨便什麼都可以人格者~~權利者,還真廉價 10/19 22:22
jerrysu74:一天到晚只會用一些華麗的詞藻來包裝你虛而不實的內文 10/19 22:22
icancancans:我虛而不實 卻沒一個人能指摘我錯誤 誰更虛呢?XDDDDD 10/19 22:24
teaboy:指責了只是你一直在跳真不回呀XDD 10/19 22:25
icancancans:看多了啦!當初vmsx如何被鄉愿心態寵壞的!前鑑不遠XD 10/19 22:25
teaboy:不然趁現在講明白嘛~你是不是有分身帳號?? 10/19 22:25
kenta10:開開心心吃到飽很難嗎 10/19 22:26
teaboy:整天只會在PTT上講啥馬英狗?總統府不去炸??還真是虛 10/19 22:27
teaboy:整天說不要浪費PTT資源,現在沒資格也來這發無效文= = 10/19 22:29
icancancans:做一個板主 誠誠實實 很難嗎? 10/19 22:29
teaboy:你先誠實再說吧,起馬沒人認為你誠實。 10/19 22:30
icancancans:做一個鄉民 公公道道 很難嗎? 10/19 22:30
teaboy:起馬在下認為板主比你誠實。 10/19 22:30
jerrysu74:當一個正常人 開開心心 很難嗎? 10/19 22:30
teaboy:在下認為,你公道只對你自己公道。 10/19 22:31
teaboy:還是你要來個自我評分連屬,看自己有多公道,誠實?? 10/19 22:31
teaboy:請感謝現在的法律還是有保障你的,也請感謝現在不是戰時。 10/19 22:32
icancancans:======= 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人敢指摘我指控謬誤 ======= 10/19 22:32
teaboy:到現在你也沒指證自己沒錯呀。 10/19 22:33
icancancans:當初我好好心心想讓板友開開心心享受千葉鮮友9折優惠 10/19 22:33
teaboy:指控你謬誤,你不也是不回應+跳針+自我超感覺良好,是有用? 10/19 22:33
icancancans:板主怎麼對待我的!有臉講! 10/19 22:33
teaboy:讓板友享受到的是店家,不是你,謝謝。 10/19 22:34
teaboy:還是你家開千葉,大家可以揪團去吃。 10/19 22:34
teaboy:態度問題,你能在這PO文就不錯了。 10/19 22:34
klmer19104:要指摘啥...整篇就是一個謬論呀...謬論鐵證如山 10/19 22:35
teaboy:你也只會叫別人去針對那堆鳥文字指錯,自己的錯是有去看? 10/19 22:35
klmer19104:從頭到尾 都是你自己認定的不是...科科.... 10/19 22:36
teaboy:連自己都不敢承認自己真的是鐵證,沒分身,沒說謊。 10/19 22:36
chrisstar:小芬 小芬 你怎麼這麼歡呢? 10/19 22:36
icancancans:我有什麼錯?叫你講你又講不出來 怪我囉 莫名其妙 10/19 22:36
teaboy:還是又要來個毒誓你才滿意?? 10/19 22:36
teaboy:你的錯就你現在的態度,講了你不也就不理?你只認為別人錯。 10/19 22:37
teaboy:現在講了你是會承認??講你分身到處鬧,你也是不承認沒有。 10/19 22:37
klmer19104:人家都是罵小芬..請問你是小芬嗎?? 你敢說你就是小芬?? 10/19 22:38
icancancans:我的態度怎麼樣錯了 講清楚啊 學學我辯證清晰可以嗎 10/19 22:38
klmer19104:先承認你就是小芬 ,然後開分身來飽版 再來說吧 10/19 22:38
icancancans:我有本事證明Hongda謊話連篇 你們沒本事證明我分身 10/19 22:39
teaboy:你的態度就那樣,我們都這樣講了你還不是只會跳針回那句。 10/19 22:39
teaboy:你也沒本事證明板主謊話連篇,你也沒本事證明自己沒分身。 10/19 22:39
icancancans:又要怪我了嗎? 10/19 22:39
teaboy:不怪你嘛?難道又要怪政府,怪總統,怪藍的?怪不是你的意見? 10/19 22:40
teaboy:你的態度不就,不是你認為對的,就是錯的,是藍的,就錯的 10/19 22:40
teaboy:這就是你的態度,你哪點是誠實,用你的話就是,請舉證。 10/19 22:41
klmer19104:不知道是誰...腦羞成怒..把飽版事務拿到別板去亂 10/19 22:42
icancancans:退萬步言假設我分身 犯啥規?Hongda自己說沒有的XDDDD 10/19 22:43
teaboy:若你的誠實,你的鐵證,你的態度,是一但別人不認為你對, 10/19 22:43
teaboy:就到處用你所謂"清析鐵證"的髒話到處罵人,那誰要挺你? 10/19 22:44
klmer19104:真是好態度...好公理...好正義... 10/19 22:44
icancancans:我何時用「髒話」罵人了?請舉證! 10/19 22:44
jerrysu74:====我想大家都中計了,隨雞起舞只會讓小芬更開心..==== 10/19 22:44
teaboy:所以你在此承認你擁有分身帳號,並在水桶期開上來?? 10/19 22:44
icancancans:======= 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人敢指摘我指控謬誤 ======= 10/19 22:45
teaboy:L_FoodAndDri 一堆自己的話自己看,那些你到街上去對別人說 10/19 22:45
teaboy:看會不會被當問題人物。 10/19 22:46
mavvis:大家何必跟他認真?? 10/19 22:46
teaboy:你也沒敢承認自己的錯,就要別人照你的話做,真公正。 10/19 22:46
teaboy:真跟他認真,就不是在電腦前打字了...法律保護他保護的很好 10/19 22:47
klmer19104:隨便他囉...讓他慢慢去連署吧...連署成立再來說..XDXD 10/19 22:47
icancancans:對啊 當初沒人敢「認」清「真」相 才造就vmsx的 XDDDD 10/19 22:48
teaboy:所以你也沒多敢,才造就你自己。 10/19 22:49
jerrysu74:我想會有四個人連署的,六月雪、LOGIC日本 10/19 22:50
jerrysu74:、suchsosweet以及ICANCANCANS 10/19 22:50
klmer19104:走了個suchsosweet,來了個icancancans,飽板真可憐 10/19 22:50
teaboy:suchsosweet目前已被他人使用,確實非icancancans擁有。 10/19 22:51
teaboy:要舉證,要證據,可以找suchsosweet本人哈拉XD 10/19 22:51
klmer19104:我說的之前的...XD 10/19 22:51
chrisstar:這個分身集團還真多人共同經營呢 XDDD 10/19 22:52
teaboy:沒啦~因為jerry不知知不知道~提一下~~XD 10/19 22:52
jerrysu74:早點睡吧,睡前的娛興節目真的很無聊~XD~~不玩了...閃 10/19 22:53
teaboy:然後現在又沒來回,等下又跳去前板主問題,然後勒? 10/19 22:53
teaboy:這篇說實在的很有洩黑暗力量的效果,比看恐怖片方便XDD 10/19 22:53
teaboy:近期的血腥,恐怖片都沒啥發洩感~~"~~ 10/19 22:54
loven51:所以你到底要幹嘛?拔掉版主自己當? 10/19 22:54
teaboy:就他拔掉了,等下個上任,再拔掉,LOOP。 10/19 22:55
klmer19104:先來去睡...此篇戰力薄弱...無效連署...小芬慢慢玩吧 10/19 22:55
icancancans:所以你們到底要幹嘛?繼續讓滿口謊言的人當板主? 10/19 22:56
danish:到現在沒人指摘你的錯誤,那就表示根本沒有人在乎.... 10/19 22:56
icancancans:我幹嘛 讓真相大白啊 還讓權力者隻手遮天嗎 啥時代了 10/19 22:57
teaboy:所以你到底要幹嘛,繼續讓飽板沒人管? 10/19 22:57
klmer19104:ID暱稱SnowOfJune,登入次數73 次,有效文章109 篇 10/19 22:57
danish:就算公理正義,當大家都不在乎時,就算美金也是照樣要貶... 10/19 22:57
klmer19104:更慘...資格更差...逼哀... 10/19 22:57
teaboy:權利者都你在講了,你是有看板主哪隻手在遮天呀XD啥時代了 10/19 22:57
k5678:因為指責過還是一樣自我感覺良好 多說無益 10/19 22:58
teaboy:你真在意,就有如國父帶人民起義了,而不是在電腦前打字XDD 10/19 22:58
klmer19104:teaboy..有遮天呀...遮到小芬的天了....XDXD 10/19 22:58
icancancans:我也不在乎誰在不在乎啦讓Hongda說謊事實公諸於世足矣 10/19 22:58
teaboy:天??OK的~~他分身那麼多,根本遮不到。 10/19 22:59
teaboy:不在乎還在這回XDD看來等下要修推文摟~~ 10/19 22:59
jerrysu74:D大好笑~~~XD,你不懂嗎?!從頭到尾大家都當作這是一 10/19 23:00
icancancans:指責我個人 卻無法指摘我指控謬誤 代表你指責才錯誤 10/19 23:00
jerrysu74:場鬧劇,一場既荒誕又可笑的餘興節目,根本沒人在乎.. 10/19 23:00
teaboy:不在乎也在叫別人指證這沒人在在乎的文對不對XDDD 10/19 23:00
klmer19104:樓上說的對...我先備份一下 10/19 23:00
icancancans:懂了沒有?我行使的全是我合法權利!板主卻違法濫權! 10/19 23:00
teaboy:指責板主,卻無法證明自己的證據和自己的本人的誠信,SO?? 10/19 23:00
klmer19104:聽說合法到在組務版被水桶60天...XD 10/19 23:01
teaboy:懂了沒,板主行使的是PTT站方給與的權利,你卻在這自HIGH。 10/19 23:01
teaboy:沒人叫你來,沒人叫你上PTT,沒人叫你活著,沒人叫你。 10/19 23:01
icancancans:荒誕又可笑的鬧劇不正是先前大家被vmsx矇騙的窘態?XDD 10/19 23:02
teaboy:滿意沒??? 10/19 23:02
jerrysu74:我們只是晚上無聊,陪你在這邊打打嘴砲、打發時間(~煙~) 10/19 23:02
teaboy:又在扯,所以這篇根本不是在講現任板主嘛=3= 10/19 23:02
klmer19104:現在開始跳針前任板主.... 10/19 23:02
teaboy:我只是殺意很多,在這發洩發洩。法律真是麻煩~"~ 10/19 23:02
jerrysu74:根本沒人管什麼鬼罷免...... 10/19 23:03
teaboy:然後勒,這篇看來該大寫E改一下"前板主的事蹟"嘛XD?? 10/19 23:04
icancancans:這篇是在講我嗎?要講我不會自己去連署罷免我哦(笑) 10/19 23:04
klmer19104:先來去睡,不過明天應該看不到推文..因為都被修掉了(笑) 10/19 23:04
klmer19104:你是板主嗎?? 你有啥資格讓人罷免... 10/19 23:04
teaboy:沒法度,這篇是你發的,不講你講誰?講SnowofJune 嘛XD?? 10/19 23:04
klmer19104:阿...不好意思 你連當板主的資格都不夠...簡稱不夠__格 10/19 23:05
klmer19104:金架就逼哀.... 10/19 23:05
jerrysu74:某人真的是自我感覺良好 XD~ 10/19 23:06
icancancans:歷史最大的教訓 就是人類永遠不記取教訓 誠哉斯言! XD 10/19 23:06
teaboy:正因為如此,才會有你存在呀XDDD 10/19 23:06
jerrysu74:不過也蠻謝謝小芬的。工作壓力大..適時的發洩也不錯! 10/19 23:07
teaboy:嘛~看哪一天戰爭或是沒殺人罪,就會有目標啦~~=3= 10/19 23:08
jerrysu74:好久沒有噓的這麼爽了!!改天要請你吃飯了XD~~ 10/19 23:08
piglife:....... 10/19 23:11
fallenmomo:需~~~~~~~~~~~~~~~~~ 10/19 23:13
icancancans:======= 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人敢指摘我指控謬誤 ======= 10/19 23:14
teaboy:沒人在乎呀,沒啥意義的文頂多指證,很無聊,沒意義。 10/19 23:14
teaboy:你要的指證完了。 10/19 23:14
teaboy:要再來前板主呢,還是歷史?還是鍋大王?天外天? 10/19 23:15
loven51:唔..我還是繼續加班好了,沒人想跟沒人敢是不同的阿 10/19 23:24
teaboy:你好過 不代表大家都好過 你剛推的送給你。 10/19 23:25
icancancans:我心地邏輯好 不代表大家心地邏輯好 這樣才對 10/19 23:29
teaboy:那是你認為的。你認為對的,不代表大家都認同。 10/19 23:30
teaboy:你推剛那篇的態度就比這篇好,自己比較。 10/19 23:30
dreamluv:金價西武告北爛 10/19 23:33
MOTONARI:連噓都懶 10/19 23:35
teaboy:夜深了~看有沒有人陪你玩吧~~看明早這篇會怎樣=3= 10/19 23:36
whitepigtw:2有壞嗎? 10/19 23:50
icancancans:摸摸良知有沒有壞比較重要 10/19 23:51
fjuqboy:罷免不成功 你砍全部帳號不再上PTT 你有尬斯嗎 有再來說 10/20 00:00
fjuqboy:你罷免成功 我砍掉所有帳號 電腦砸掉 你敢嗎 10/20 00:01
chyboxer:看到都粗飽了 10/20 00:01
NaNaShinichi:來你不要急著睡!!! 要人指摘你指控謬誤是不是!? 10/20 00:05
NaNaShinichi:來你等我,我一個個論述給你聽, 10/20 00:06
NaNaShinichi:你最好先買冰枕,因為我打臉不知輕重!!! 10/20 00:06
icancancans:你連指摘我任何一項指控錯謬處都沒GUTS 跟我講GUTS? 10/20 00:06
icancancans:罷免不成功 不代表我就是錯的 請搞清楚邏輯關係! 10/20 00:07
icancancans:當初vmsx可沒被罷免成功!事實證明誰對誰錯?還來啊? 10/20 00:08
NaNaShinichi:我說了你不用拿這些懶得跟你辯的人開刀, 10/20 00:08
NaNaShinichi:我發個專文給你,你到時候不要看了沒辦法反擊裝死!! 10/20 00:09
kanu1216:純噓樓上發專文沒付廣告 10/20 00:18
azman1018z:吃飽太閒 我去吃雞排了 喔對了 太理直氣壯的莫名其妙 10/20 00:26
azman1018z:態度這麼差 就算你是對的 我也給你噓 = = 10/20 00:27
不卑不亢,態度哪裡差?還在極權皇朝即使對上位者討公道也要卑躬屈膝的奴民心態? 不去指責權力者說謊成性、誣陷弱勢、淹滅真相、亂法濫權的態度豈止差,簡直惡毒! 去污衊受壓迫者理直氣壯是態度差,你不要笑死人好不好!
hatebox:滾 10/20 00:36
hatebox:我覺得這傢伙真有耐心..都不覺得累不覺得煩嗎..看了都累了 10/20 00:43
billliu14:LOW 10/20 00:46
tonys1126:補血 10/20 00:47
jolin7841:直接end懶得看XDD沒有新玩意 老梗 10/20 00:54
tim8017:叫別人改善心態和內涵是說別人很心態很糟嗎 這算人身攻擊 10/20 00:58
tim8017:吧 你那個是有償優惠吧 還要花100元買卡 都說是原PO檢舉了 10/20 00:59
哪條板規或判例規定有償優惠不准po的?再掰啊! 那之前知味房 Taipei Walker 的優惠還要花99元買雜誌、花25元買飲料包裝, 加起來要花124元,還只能用一人、用一次!為何可以po?再扯啊!
tim8017:而且很明顯就是在酸原PO 哪來沒有指名 你一整篇都是自我感 10/20 01:01
tim8017:覺良好 什麼給板友嘉惠 給建言 懂法理義理 你在自己開心什 10/20 01:02
tim8017:麼 不喜歡可以不要來 要酸人去八卦酸 我們只要開心吃到飽 10/20 01:03
我偏要來,怎麼樣?氣炸不敢面對醜陋真相只會人云亦云眾暴寡的烏合之眾我又沒損失XD 你才不喜歡看人依法抗暴而爭取人權、誅伐惡官,就不要來!又沒人求你?
tim8017:我想也是 順便補血 10/20 01:07
link1111:閱 10/20 01:26
lucas1124:喔 10/20 01:38
fireflyyen:累不累啊你 去八卦板討戰比較適合你 10/20 01:56
不累不累!揭穿當權者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的權力醜陋人格我可是急公好義、樂此不疲! 反而泯心盲目鄉愿暴眾幫腔護航強權者仗勢欺壓弱者冤民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都不嫌累呢!
beast29:oh 10/20 01:57
jou0129:這麼愛戰 為啥都不去八卦版? 10/20 02:29
eric999999:走了個suchsosweet,來了個icancancans,飽板真可憐 10/20 02:57
kylin936:都是同一人唷^^ 還有SnowOfJune 都快可以打麻將了 10/20 03:19
sawsan: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蠻奇怪的~~ 10/20 07:30
alonzohorse:這樣一直亂不能浸嗎?? 10/20 09:22
ChaoSoul:欠噓 沒做事只會出嘴巴的傢伙 10/20 10:38
原來表面有做事就可以胡作非為啦? 貪官酷吏最喜歡這種是非價值觀呢!
teaboy:泯心盲目鄉愿如你躲在電腦後一直嘴砲也是不嫌累呢。 10/20 11:34
teaboy:你可以繼續修別人的意見,反正到時要啥人證也沒人幫你。 10/20 11:36
teaboy:不要到時又創個YongLang系列還是啥xxxx的藝術創作就好。 10/20 11:36
rugalex:end (哈欠) 10/20 11:45
NaNaShinichi:欸你準備好去警局發抖了沒 10/20 12:31
kylin936:在政黑被捅之後又來這邊鬧了 科科 10/20 12:38
link1111:無聊...叫你來當板主又不敢 只會整天在這裡鬧 10/20 12:46
叫你們詳細論證指摘我哪一點冤枉Hongda的指控錯謬處,哪一個敢了? 原來每個依法行使訴訟和政治權利的公民,都要先當法官和總統才有資格, 否則就是鬧庭和亂國?好棒的思考邏輯哦!
potatofat:可以請你不要來嘛 10/20 13:18
azman1018z:有點本事的話請出來從政選舉為民服務唄 窩在電腦前 10/20 13:49
azman1018z:自以為身張正義 = = 10/20 13:50
maikof:阿鬼,你還是說中文吧 10/20 14:09
tim8017:大家一起來抗暴 一起來給個噓 我偏要來,怎麼樣?哈哈哈 10/20 14:27
前面被我打臉之後,就只剩這樣? 可以噓啊,但別理歪氣虛呢…
irenepei: 10/20 14:36
teaboy:你憑什麼教我們詳細論證??又沒給我們錢。 10/20 14:51
teaboy:就說,無聊,都你自以為是,無價值。就是對你的評價。 10/20 14:52
teaboy:要詳細的話,把你對馬英九講的話,全套你的名字就對了。 10/20 14:53
kylin936: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怎麼都沒有版主出來管教這個 10/20 14:57
tim8017:他現在自我感覺太好 說什麼都聽不進去 反正一直噓到XX就好 10/20 15:01
icancancans:別躲啊!為何知味房要買雜誌飲料"有償優惠"沒劣退水桶? 10/20 15:03
icancancans:雜誌商和飲料商都是大財團呢!雙重嚴重圖利商業集團! 10/20 15:05
teaboy:知味坊都幾年前的事了,你又在跳針。 10/20 15:06
teaboy:這邊是有人在跟你討論知味房呀?? 10/20 15:06
teaboy:還是你這篇其實是要罷免知味房??別躲呀! 10/20 15:07
kylin936:要現在的版主去捅以前的人? 哈哈 10/20 15:07
teaboy:你是要講板主還是講前板主還是講知味房還是要講組務還是要 10/20 15:08
teaboy:講政黑還是要講總統還是要講八掛還是要講兩性還是要講同志? 10/20 15:09
teaboy:自以為打別人臉,你躲在電腦前頂多打爆自己家的螢幕啦。 10/20 15:09
teaboy:再躲呀,等下又要跳去別個論點是吧??繼續跳慢慢跳跳到死。 10/20 15:10
別躲啊~!之前知味房 Taipei Walker 的優惠還要花99元買雜誌、花25元買飲料包裝, 加起來要花124元!還只能用一人、用一次!一模一樣的板規條文,為何沒被劣退水桶?
teaboy:別躲呀,你這篇到底是要罷免還是要知味房?選一個再說吧。 10/20 15:18
tim8017:他真的好欠噓喔 第一次回別人這麼多噓 什麼時候才XX 10/20 15:18
teaboy:自己站不住腳就在那扯別的,自以為對,無價值。 10/20 15:18
teaboy:剛剛到現在5分鐘你就浪費時間修那些東西還上色,無價值。 10/20 15:19
teaboy:結果你罷免只是掛名,主要是討論知味房過期的優惠嘛。 10/20 15:20
teaboy:你想去撿骨自己撿,自己自HIGH撿到過期食品吧。 10/20 15:20
teaboy:看等下又要花多久修文+上色浪時間了。繼續跳你的知味房。 10/20 15:21
kylin936:不爽去找小組長申訴阿 阿 好像被水桶了 科科 10/20 15:21
teaboy:小組長已經把他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拒絕受理了。 10/20 15:22
teaboy:L_FoodAndDri 251篇。 10/20 15:23
tim8017:所以他還會再來嗎 10/20 15:23
icancancans:無法反駁我的鋼鐵證據和鏗鏘論理 就認錯認輸並不丟臉 10/20 15:23
teaboy:你也無法承認自己的錯,也無法承認自己的自己為是。 10/20 15:24
icancancans:只能扯那些旁枝末節 更顯理虧心虛不是嗎?XDDDDDDDDDD 10/20 15:24
teaboy:你那哪門子的鋼鐵證據,鏗鏘論理?你那能當論理,殺人都合法 10/20 15:24
teaboy:你才是只能扯到過期的東西,對你現在打的東西那麼沒自信? 10/20 15:25
teaboy:你的鋼?你的論?都你自以為,是有多少人認同?認同就不會搞到 10/20 15:26
teaboy:不受歡迎了,在此告之,你不受歡迎。 10/20 15:26
teaboy:要反駁,第26頁已有,自己沒看。 10/20 15:27
teaboy:還是你覺得把你講過的話套自己的名很難看? 10/20 15:27
teaboy:還是你要每人都噓你一句"我不歡迎你"你才高興? 10/20 15:28
teaboy:你指別人無法反駁,別人為什麼一定要反駁,無價值的東西有 10/20 15:28
teaboy:何必要反駁?現在不只是針對你的文,也是針對你的"人"。 10/20 15:29
tim8017:我們不歡迎你 10/20 15:29
teaboy:你就繼續跳針說別人無法反駁吧,你自己也好不到哪。 10/20 15:29
icancancans:======= 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人敢指摘我指控謬誤 ======= 10/20 15:29
teaboy:早就指責了,第26頁。 "無價值" 看到沒? 10/20 15:30
teaboy:我們不歡迎你。 (第一噓 10/20 15:31
icancancans:別躲啊!站規明定對板務有意見者於看板提出!板規牴觸 10/20 15:32
icancancans:站規者無效!Hongda是太上皇!可以無法無天是不是?! 10/20 15:33
tim8017:======= 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人挺你這無價值言論 ======= 10/20 15:33
kylin936:還敢提站規XD 都被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還在PTT撒野 10/20 15:33
teaboy:誰在跟你提那個 = =自己沒事找事。 10/20 15:33
kylin936:請你尊重站規 不要污染這個版好嗎 10/20 15:34
teaboy:icancancans是太上皇,自己以外的論點都在躲。 10/20 15:35
icancancans:我在何板何公告被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kylin936少說謊! 10/20 15:35
vchenkoshe:我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閙的 10/20 15:35
YanLong:我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閙的 10/20 15:36
teaboy:所以你只要被公告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你就認摟? 10/20 15:37
icancancans:好棒!噓愈多,愈能吸引鄉民進來認清識破Hongda真面目XD 10/20 15:37
teaboy:那可以請板主開投票,你認嘛? 10/20 15:37
teaboy:大家都END,沒人看你那無價值文。 10/20 15:38
teaboy:大家認清的,只有你這"人"是啥東西。 10/20 15:38
YanLong:好久沒吃知味房的麻辣鍋了 10/20 15:41
teaboy:照他的講法,這篇其實是在討論看知味房有沒有新優惠? 10/20 15:41
kylin936:江無法適應社會群體生活,求職四處碰壁,才醞釀出反社會 10/20 15:42
tim8017:原來如此! 10/20 15:42
kylin936:的情緒 大家要可憐有病的人^^ 10/20 15:42
icancancans:聽說 說謊成性算是強迫症的一種 好多人好可憐 XDDDDDD 10/20 15:44
kylin936:你以前帳號被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被砍了 現在還來跳針 10/20 15:45
teaboy:說謊,你不是常說??問你有沒有分身你也不敢回。 10/20 15:45
teaboy:都你認為別人說謊毀謗,別人不能認為你說謊毀謗了。 10/20 15:46
tim8017:反正你是聽說嘛聽聽就好 一直逼別人才是吧 好可憐喔 10/20 15:46
teaboy:管他是不是真的,只差沒被抓去關。 10/20 15:46
teaboy:你一直逼別人舉證,反駁,發毒誓,也挺強迫症的。 10/20 15:47
kylin936:ID_Multi 搜尋一下EATTODIE就知道你是不受歡迎使用者 10/20 15:48
kylin936:申請新帳號還是一樣不受歡迎使用者 根本沒資格使用PTT 10/20 15:48
YanLong:最近開始趕進度,到時候拿到賠償金我會請幾位去吃知味房的 10/20 15:49
icancancans:好糟糕 查不到我的帳號呢 加油 好嗎 10/20 15:49
kylin936:快點發毒誓說你不是那篇ID所指的分身阿^^ 愈毒愈好 10/20 15:49
teaboy:問你有沒有在用分身,你也不是不敢回應??你憑良心說沒有, 10/20 15:50
teaboy:你真的憑良心說沒有,只要讓大家相信,誰會像現在這樣理你 10/20 15:51
icancancans:聽說 YanLong 公然說謊誣衊毀謗板友被申訴 XDDDDDDDDD 10/20 15:52
teaboy:然後一直不回應這問題在那跳針到其他點,還說別人無法反駁 10/20 15:52
kylin936:果然不敢說明白 呵呵 繼續跳針吧 反正多說無益 10/20 15:52
teaboy:你聽誰說的?SnowOfJune 嘛??他自己自創id YongLang 還被 10/20 15:52
tim8017:他真的好愛說別人說謊喔 他是測謊機嗎 10/20 15:53
teaboy:抓包被YangLang本人提告,你是沒眼睛呀XD? 10/20 15:53
teaboy:還是你耳朵也聽不出YO和YA的音呀?? 10/20 15:53
teaboy:你要聽說大家一起來,聽說你除了那幾招都沒新梗了。 10/20 15:54
YanLong:大家加油! 10/20 15:54
teaboy:那種修成那樣的文你還看的下去??看來隨便修的能用了。 10/20 15:55
tim8017:聽說快要XX了 10/20 15:55
teaboy:你自己創造新ID毀謗他人還修掉,真是正義。 10/20 15:56
teaboy:然後勒,可以繼續提讓自己丟臉的事呀。 10/20 15:56
teaboy:L_FoodAndDri 251 板主已經對你說的很清楚了,看不懂? 10/20 15:58
teaboy:繼續玩你的修文遊戲呀,你下次是要創啥ID toaboy嘛?? 10/20 15:58
teaboy:沒價值的文還可以東修西修,這東西稱的上鐵證,我穿布衣都 10/20 15:59
teaboy:能擋飛彈了XDDD 10/20 15:59
teaboy:看來等下又是要來個沒人可以反駁之類的跳針講法了。 10/20 16:01
tim8017:這篇到底有什麼好修的啊 不懂 10/20 16:03
icancancans:誣陷板友的惡板主到底有什麼好護航的啊 不懂 10/20 16:09
tonys1126:補血! 10/20 17:53
NaNaShinichi:你不要跑!! 我馬上發文指摘你的指控謬誤!! 10/20 18:50
NaNaShinichi:現在道歉自D還來的及!! 不要等等被我打臉再裝死不敢 10/20 18:50
NaNaShinichi:說話啊!! 要論述是不是!? 我忍你很久了!! 10/20 18:50
tim8017:今天是我發過最多噓文的一天 真開心 10/20 19:00
jerrysu74:下班了!!開工 10/20 19:20
別躲啊~!之前知味房 Taipei Walker 的優惠還要花99元買雜誌、花25元買飲料包裝, 加起來要花124元!還只能用一人、用一次!一模一樣的板規條文,為何沒被劣退水桶?
jerrysu74:.. 10/20 19:36
tim8017:我沒經歷過知味房事件 你是活在過去喔 我告訴你 雜誌可以 10/20 19:40
tim8017:看 飲料可以喝 卡能幹嘛拿來吃嗎 10/20 19:41
bolaaa:這種是正義嗎? 10/20 19:44
YanLong:他想拿清朝的劍來斬明朝的官不行喔?... 10/20 19:46
af912653:如果有人開分身罷免怎麼辦 10/20 20:13
rochan69:真無聊 10/20 20:19
icancancans:真無聊 沒有一個夠程度的能指摘出我任何法理的謬誤處 10/20 20:26
kylin936:問了那麼多次你是不是那些帳號的分身 結果都裝死沒看見 10/20 20:27
tim8017:他又說這句話了 teaboy果然是先知 對了 卡到底能不能吃 10/20 20:47
jerrysu74:.. 10/20 21:30
jerrysu74:沒有一個夠程度的能指摘出我任何法理的謬誤處~~~ LOOP~~ 10/20 21:31
jerrysu74:裝死~ LOOP~~~~~ LOOP~~~~~ LOOP~~~~~ LOOP~~~~ 10/20 21:32
duo0431:有沒有點新東西阿 看了很無聊耶 10/20 21:33
fallenmomo:不關你的事阿~~ 10/20 21:57
klmer19104:分身國憲法第一條...小芬永遠是對的.... 10/20 22:07
YanLong:樓上按錯了 10/20 22:07
klmer19104:我是故意用白的明顯...現在才要補回來 10/20 22:08
klmer19104:鐵証如下: 罷免成功...小芬...正義伸張... 10/20 22:20
klmer19104:罷免不成功:icancancans:罷免不成功 不代表我就是錯的 10/20 22:21
klmer19104:結論...分身國憲法第一條..... 10/20 22:21
af912653:天阿 天阿 IFJWEPFJWPOFWPFWEFJWEFPOJFWPE 10/20 22:24
af912653:BU BU BU BU BU BU BU BU BU 10/20 22:25
sawsan:噓越多~~~越能看到某人喜歡被打臉啊 10/20 22:55
barrytwu: 10/21 01:05
aww525:閱 10/21 01:51
songsongboy:想紅,我成全你,給你紅色的噓 10/21 06:40
別躲啊~!站規明定:對板務有意見者,於「看板」發文!板規抵觸站規者,無效! Hongda憑什麼凌駕站規?甚至用板規未訂的「推文」強誣陷罪?太上皇無法無天嗎?
fallenmomo:朵朵開 10/21 09:49
※ 編輯: icancancans 來自: 123.204.0.97 (10/21 09:53)
kylin936:問了多次你是不是分身 結果一值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 10/21 11:33
teaboy:別躲呀,你又是什麼身份,什麼資格,又有誰肯定你的爛文? 10/21 13:01
teaboy:板主這樣都太上皇,那你不就是神了?? 10/21 13:02
teaboy:你這無價值文先放一邊,你一直叫別人照你的話做,別人叫你 10/21 13:03
teaboy:照別人的話做,你是又有做了喔?都給你講就好,你開個板呀。 10/21 13:03
teaboy:先撇清和SnowOfJune,LogicQuickJP的關係再來說吧。 10/21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