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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寫過學門論文或打算要提學門論文了嗎? 根據系上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辦法第四條 博士班研究生於通過必考科目之資格考試後,選定學門論文指導教授進行論文之撰寫 。學門論文審核之規定如下:研究生完成學門論文後應於第二條規定之期限內在本系研討 會上報告其論文,並由學門論文指導教授與其他二至三位考試委員對學門論文進行書面審 核,成績以七十分以上為及格。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得於第二條規定之期限內申請重新 審核;重新審核以一次為限。學門論文考試委員之資格與本系「研究生修課準則」所定之 博士學位考試委員資格規定相同。 意思是只要在系上研討會報告,不用另外舉行口試囉? 考試委員呢? 自己找一找,然後要填甚麼表格嗎?委員們怎麼評分?在哪評分? 學門論文可以和博士論文重複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