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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吵的很火熱的網路字眼 可以視為公共財(共用財)嗎? 有些人將其註冊成商標 是不是不合常理~"~? 商標法我不大了解 像 冏rz 這個來源已不可考 且廣為流傳 在這種時刻商人將之申請商標是不是不合規範(因為我覺得每個人都有使用的權利) 可是我記得公共財的使用特色是"邊際成本"為0 "冏rz"的字眼似乎對於每個人都邊際成本是0 所以可以視為公共財嗎? -- 蛇底迪;把拔,我們有沒有毒阿~"~? 蛇把拔;你問這幹麻= =? 蛇底迪;T___T~ 我剛剛不小心咬到自己的舌頭了...>_< post by harry.nakat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8.230
JamesChen:邏輯有錯吧...MC=0不太表一定是公共財218.166.176.243 05/02 22:58
抱歉~~~~ 我打錯了 邊際效應跟邊際成本差很多~_~ ※ 編輯: harry901 來自: 59.112.228.230 (05/02 23:43)
davidlhs:非敵對跟非排它 203.73.163.71 05/03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