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y (insight)
看板Economics
標題機會成本
時間Fri Jul 28 00:41:27 2006
機會成本是經濟學家發明的概念
(*跟均衡時怎樣沒關係)
不需要知道它廠商照常運作
廠商只要作對自己相對最有利的決策即可
不管參照的是所謂經濟利潤或會計利潤
從所有選擇中選最大的那個就對了
從另一個角度看
如果一個經濟學家要"定義"機會成本
怎樣的定義方式最具意義呢?
或者, 在何種想法下, 機會成本的定義會像現在這樣?
若接受
經濟利潤=會計利潤-機會成本
的想法
其實定義機會成本等於在選一個相對參考點
也等於在定義經濟利潤
舉例而言
假定廠商現在的選擇有{A,B,C}
會計利潤為{a,b,c} 且a>b>c
如果我想讓廠商的決策法則為:
選擇經濟利潤大於零者,如果沒有選等於零者
則選擇A的機會成本為b,選擇B,C的機會成本為a
即"除該選擇外的最佳選擇之收益"
與現在機會成本之定義相同
而此時經濟利潤的"經濟意義"又是什麼呢?
簡單說,就是當一個選擇的經濟利潤大於等於0時
(此時該選擇才可能成為最佳選擇)
經濟利潤代表不能選此選擇造成的損失
也等於此選擇從無到有而增加的利潤
有點Lagrange multiplier的味道
也因此經濟利潤的概念可以與限制下求極大的問題時
放鬆預算限制式的效果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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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討論在b>0時與所有課本所舉的例子相符
此時機會成本總是正的
前面大家討論機會成本可不可以是負的
對應到此例子就是b<0的情形
如果我們要維持經濟利潤的"經濟意義"在此情形不變
選擇A的機會成本必須仍然定義為b<0
也就是必須容許機會成本為負
再強調一次
機會成本只是經濟學家發明的概念
而且到深入一點的經濟學討論中已經完全被最大化利潤取代
完全不知道什麼是機會成本
一點也不會影響到對實際經濟的理解
此處跟大家研究的,
是機會成本應該怎麼定義,
才能 i)盡量與大部分人自然,原有的想法符合
ii)盡量維持較多的經濟意義
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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