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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新年好 發現一個問題請多多指教 在完全競爭市場 由需求改變導出長期供給線時 有依成本遞增 /遞減 /固定產業的情形分別討論 為什麼分析課稅效果時就不用區分呢? (至少我讀的補習班教材,跟目前作的考古題皆如此) 翻拍相片請看 http://photo.xuite.net/skymatsu/726182 名為定額稅的就是了 裁切到的文字補充如下 課文:在長期,廠商人數(即第一行所指的n)會減少..S減少(左移)到S' 更精確地說是否為..使S左移到S' 也就是說..只是沒有寫出來 或者沒有區別..的必要?為什麼? 不知道這樣講看得懂不懂? Orz 請看懂的版友指導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116.88
juanli:模型為了簡化分析以便突顯課稅對長期均衡的218.175.165.234 01/04 21:14
juanli:影響效果所以沒有進一步分析廠商家數變動對218.175.165.234 01/04 21:18
juanli:要素價格的影響效果 如果你想進一步分析其뤠218.175.165.234 01/04 21:20
juanli:實也OK 看需不需要而已218.175.165.234 01/04 21:21
kenhirai:先謝樓上,現腦袋有點混亂須再琢磨一下:) 203.187.116.88 01/0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