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on (歐吉桑留學生)
看板Economics
標題Re: [討論] 有關新巴塞爾協定的的問題
時間Thu Mar 15 00:33:44 2007
※ 引述《oledemoga (oledemoga知道了)》之銘言:
: 證券、保險我不確定,銀行是96年都可以採用
: 之前在金管會聽銀行局官員的報告
: 印象中大概2006後半年是宣導期
: 2007正式實施
: 目前推動的現況主要是
: 1.金管會於96年1月4日通過的『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 2.已完成三次量化影響分析
: 3.風險管理實務範本,銀行公會及聯徵中心已完成初稿
: 4.各銀行函報銀行局準備進度,均表示96年起可採行『信用風險標準法』
以上觀念有幾個問題
1.Basel II是採申請 核可方式
並不說金管會說要實施 銀行就得實施
Base II中 該國政府是核准機構
金管會只是把核准的整套流程弄出來
銀行不申請 或是申請沒過
到時候還是沒辦家實施
2.信用風險標準法從違約Probability of Default, Loss Given Default
都是照規定的
所有的金融機構只要有放款值(有哪一家金融機構不知道自己錢放出去多少?)
都可以做
也就是說台灣的金融機構都符合標準法
但是你有聽到哪一家要申請標準法嗎?
: 不負責消息是說
: 國內以中國信託及玉山準備新巴塞爾最完善
: 原因是因為他們比較快準備
: 所以96年以後
以上真的是不負責任
你沒聽到重點
很多金融機構也正在申請中
再次重申一次 這裡所謂的申請不是指標準法
中國信託和玉山都快被搞死了
中國信託的消金現在只剩下房貸要申請內部評等法(還不清楚是AIRB還是FIRB)
那信用卡?小額貸款呢?
全都放棄
而玉山也只有申請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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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幾個觀念必須導正
1.
很多銀行有依照IRB的方法在做模型
但是敢跟金管會申請嗎?
除了準備文件被搞死之外
最常遇到的情況是數字一算出來
就得增資 這一增資可能就是上百億
所以很多銀行都放棄了
現在業界都在等著看中國信託和玉山的申請結果
看看金管會會怎麼刁 過了之後金管會會給什麼好處
總不能搞了半天
被金管會刁難 又得增資
但卻一點好處都沒有吧~~
2.
如果你是銀行的負責人
請問是啥理由讓你申請I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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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51.243
推 oledemoga:l大的回應個人是沒意見,因為我只是單純 61.57.38.194 03/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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