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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liton, ※ 引述《welly (insight)》之銘言: : 《莊子.齊物論》:「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 : 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 : → PURE100:推 125.227.15.139 02/10 00:33 : 推 washburn:所以你就知道人真的是猴子的親戚了! 211.77.241.2 02/10 00:43 : 推 goshfju:就貨幣的時間價值而言 其實猴子是理性的XD 59.117.75.226 02/10 00:48 請容我再用一次之前所引的寓言, 先把我的辯證架構說清楚, 再來回應你的論點. 我所引用的寓言, 其實有三層寓意: 1. 當我們所觀察到的不同情境, 在我們的認知中其本質上並無不同時, 會對人們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反應而覺得其認知有問題, 就像朝四暮三 的猴子一般, 我們的第一反應是:「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 而在薪資結構的問題裡, 學過一些基本經濟學或財務學的人們, 很自然地就會將股票與年終等薪資發放方式, 全部折算為貨幣單位來衡量, 而不會拘泥於薪資發放的"形式". 也因此我對於 travelfox 所提到的論文中, 不同"形式"的薪資結構竟有不同的成本感到疑惑之故. 然而, 這僅不過是第一層的思考而已. 2. 回到猴子的寓言, 當我們認知 3+4=4+3 時, 更細緻的思考會告訴我們, 這兩者畢竟還是有所不同. 比方說 goshfju 所說的時間價值就是極好的例子. 從而我們又再度可以合理的解釋猴子的行為: 朝四暮三的確比較好. 在薪資結構的問題裡, 我於是進一步追問: 到底不同形式的薪資結構有何差異? 這些差異如何導致公司或員工的不同決策? 換句話說, 我是將第一層的思考視為 benchmark model, 再逐步考察模型與現實 的差異, 以求達致對現象的合理解釋. 然而, 做到這個地步也還大有進步的空間. 3. 由第一層的思考到第二層的思考, 我們已經經歷了一次思考實驗: 模型畢竟是模型, 應用時需知道當前提改變時結論也會隨之而變. 而模型與現實的差異是永遠無法消弭的, 所以焉知我們在第二層思考的 結果, 當考量更"符合現實"的前提時, 結論不會再大轉變呢? 這樣的想法, 最重要的價值在於, 認知到第二層的思考結果, 其實僅不過是在 "Rationalize" 我們所見的現象, 而非 "Justify" 之. 更加要強調的, 是要特別當心那些有 "理論基礎" 的決策. 原因很簡單: 詐騙之所以會成功, 是因為那些承諾的願景有可能是真的. 詐騙之所以會一再成功, 是因為總可以找到藉口, 合理解釋之前的承諾為何會破滅. 回到猴子的寓言, 我要說的不過是, 如果我們是故事中猴子, 對於 "朝四暮三" 的政策, 要特別當心! 在薪資結構的問題裡, 股東對於所謂 "極大化股東權益" 的公司決策, 也要格外小心考察其立論依據與現實的差異. -----------------------回到你的模型----------------------------- : 模型假設如下 : 1.員工股票選擇權與員工股票股利需列入損益表 : ---會計處理原則與bonus相同 : 2.公司資金成本為r : 3.員工時間偏好折現率為q : 4.員工股票選擇權與員工股票股利需n年後才能執行或賣出 : ---閉鎖期間 : 5.員工股票選擇權與員工股票股利之預期價格成長率為g : 6.公司總勞務支出為M(年度薪資) Mb(bonus) Mo(option) : 7.公司於年底統一發放勞務支出 : 8.企業收到營收現金後立即支出 勞務現金支出採借款 並於明年年底償還 : (其他假設請看公式內的隱含假設) : 9.員工之個人所得採統一稅率t : : 公司財務預算線 員工所得 : (M+Mb)/(1+r)+Mo={M+Mb+[Mo*(1+g)^n]/(1+q)^n}*(1-t) : ^^^^^^^^^^^^ ^^^^^^^^^^^^^^^^^^^^ : 薪資及bonus融資取得 員工預期非現金所得現值 你的主要論點應該是, 員工對於發股票的感受, 受到閉鎖期及股價預期成長率的影響, 從而與直接發年終不同. 這當然無可爭議. 不過我以為我們在討論的問題是: 不同的薪資結構對公司價值(從而, 股東權益)有何影響? 而你的模型設定, 總括來說, 不離 M-M定理 的假設, 所以這個模型的結論, 應該是薪資結構與公司價值無關! 因此, 當目的是分析這些薪資結構對於公司價值的影響時, 你的模型似乎在我的辯證架構中仍屬於第一層次: The Benchmark Model. 而 travelfox 所提到的論文, 其實試圖在處理第二層次的問題: 什麼時候發給員工股票對公司比較好? 當然, 在進入那些推導過程之前, 很重要的一點在於釐清: 這個模型想分析的是, 發股票, 對公司而言, 比"什麼"好? 這點我在前面的文章有稍微回顧過, 在此就不贅述了. 在此要強調的是, 就我所看到的論文部分, 其主體並不是想討論發股票跟發年終那個好, 不過其論證邏輯, 應該稍加變化後, 也可以用來討論發股票跟發年終那個好. Why? 我的想法是, 年終"該發"多少, 一樣是員工與雇主 bargain 的結果, 從而也存在著談判的成本. 而這篇論文的立論基礎即在於, 發股票的薪資結構, 其談判成本較低. (其原因這篇論文沒有深入探討, 我認為理論上是很有可能的, 實際上還需檢驗其程度大小.) 所以這篇論文的推論, 原則上應可用來討論 年終與股票的差異. 需要注意的是, 在原來的模型裡, 各種薪資結構對公司價值的影響, 還是得看各項參數落在那些區間, 這篇論文並未給出確切的結論. 也因此, 這篇論文僅能 "rationalize" 某些公司發股票給員工的行為, 這種薪資結構是否真的增加了公司利潤? 還是終究是經理人自利的決策? 恐怕還是一個實證的問題. 這就進入第三層次的思考了. -- 專家與業餘的差別:專家要收費,業餘不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29.239 ※ 編輯: welly 來自: 118.169.129.239 (02/11 02:19)
liton:你的問題其實已經跨到人管與財管的領域了 61.224.135.163 02/11 04:38
liton:也跨到會計領域 61.224.135.163 02/11 04:39
liton:發多少張stock或option一樣也需要bargin 61.224.135.163 02/11 04:41
liton:也有成本問題 而且因有股價不確定性 61.224.135.163 02/11 04:41
liton:我個人認為bargin的成本更大 61.224.135.163 02/11 04:42
liton:如果要討論到人管財管會計..那就要收費了 XD 61.224.135.163 02/11 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