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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ys ( )》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 計程車司機載客的汽油支出,要不要記入GDP呢" : 1.計入...因為我們買的是服務! 車資就是司機創造出來的價值 : (例如我們如果買車的話,製造車的金屬物品就是中間財不計入) : 2.不計入.. 中間財概念 : 請問要怎麼思考比較好呢~~? 基本上,計入GDP的部分,要看有無產生附加價值。像是進口小麥,加工成麵粉, 賣出麵粉一般,賣出價減進口價格的差距,就是附加價值的產生。如果進口麵粉賣出 ,就沒有附加價值了。所以計程車有對於汽油產生附加價值嗎?買進汽油,賣出的是 服務,汽油只是為了產生服務的中間財而已。所以計程車買進汽油,並不計入GDP 。換另一方面來看,GDP的計算也可以從最終產品計算。將計程車最後得到的收入 ,分別可以分成買汽油,司機的時間成本,以及其他。簡化成只有汽油以及司機薪水 ,其附加價值為司機薪水,汽油則是進口原油後由石油公司加工後,扣除進油成本為 進口公司造成的附加價值。所以最後是車資減去進口油價,這就是GDP。 當然你或許會疑問,那汽油也是創造價值的部分,不過汽油並未再因為計程車而變成 更有價值的東西。如同進口小麥來賣,有經過加工成麵粉。進口麵包賣麵包應該計入 GDP嗎?當然實際上不好區分,所以會有一些誤差。 -- alwayscat:「馬英九先以選舉補助款捐出,再每月從特別費中領回。」 maze777(無名的移民者):馬英九先從選舉補助款捐出,再從特別費每月領回,沒有問題。 tllk:檢察官說是選舉補助款馬英九說是特別費法官無論從何種角度來看,當然要相信馬 英九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