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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板主的裁量方式 還有很大討論空間 上次我也被他警告過一次 雖不滿意 尚可接受 有些主動手段 已經影響到議題的討論 當然 這篇跟板務比較有關 金融監理下有一種prompt corrective action 這是可以讓統治者 在緊急時主觀判定對錯 但是後遺症很大 往往造成不公平 依照板規第七條的用意 似乎有替違規者留下自清的空間 我只想提醒板主 既然這裡是經濟板 是否應遵守板規第7條的精神。 還給違規者說明的「權利」和「義務」 如果講白話 就是關於違規者 該當街格斃 或是留給別人說明的空間呢? 不過我想 違規者已經第一時間被板主水桶了 大概也沒辦法說明了 ※ 編輯: yuekun 來自: 114.44.180.26 (03/24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