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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mychen (光˙影)》之銘言: : 先問 : 二手商品一般不列入GDP : 可是那如果像這種題目: : 在藝廊展出中, 這個木頭雕刻被一位富翁看上了, 結果以二萬元成交, : 最後被擺在富翁的豪華書架上, : 若干年後, 富翁撒手西歸, 木頭雕刻輾轉流落到中華商場古董店, : 並以二十萬元拍賣給一位富婆。 問該年的GDP增加多少? : ANS : 該年GDP增加了$20萬 -$ 2萬 =$ 18萬元。 : 又是什麼概念呢? : 為什麼A在2001年買了一台車 2006年時賣給B 這種就不列入? : 是說如果有增值才算 有折舊就不算嗎?? 我不是強者,同樣提供不負責任的想法; 二手商品之所以不計入GDP是因為他沒有增加產品價值 如果農人把$5的麥賣給麵粉商做出$10元的麵粉,然後再賣給麵包師傅做出$15元的麵包 那GDP增加多少?→$15,其中農人、麵粉商、麵包師傅各提供了$5的GDP 新車變成二手車,並沒有增加附加價值,所以GDP不會增加 但是如果新車變成"古董車"GDP可能會增加 "古董"顧名思義越久的越有價值 所以"保存古董"可以視為生產古董、增加古董的附加價值,就像把麵粉加工一樣 在例子中,藝廊提供了2萬的GDP,而後來的過程讓古董價值增加,提供了$18萬的GD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20
young2:喔對!!附加價值的觀念!! 203.68.127.20 04/13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