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HLYHL (戰神是唬爛王!)
看板Economics
標題Re: [心得] 違規托吊
時間Wed Dec 2 01:17:14 2009
※ 引述《type2error (貝它)》之銘言:
: 政府其他課稅不敢說很有道理,
: 但是違規罰款與其說是在課稅,
: 不如說是在矯正外部成本,
: 工作誘因沒有被扭轉,
: 但他人的效用可以收到保障而不被侵犯。
: 只不過政府收到的稅並沒有轉移給真的因為機車違規停車受到損害的人而已。
談到這個,就要先問在哪裡被罰的。
使用機車者,一般是生活較差者,政府提供的車位是否足夠?替代的交通方案是否足夠?
違停的地點是否處於交通繁忙地段?
如果有停車位,是否會違停?
這些問題都考慮過,再來說矯正外部成本。
以台北市為例,捷運的票價是否太貴?使得機車族寧可搭機車也不坐捷運?
畢竟機車要付的油資較捷運票價低,而前段時間捷運降價時,搭捷運的人口增加。
所以捷運究竟是以營利為目的?還是舒緩交通為目的?
而在台北市這寸土寸金的地方,要想增加停車位的成本高,而獎勵停車位而允許建高樓的
措施又被建商變成圖利工具,建了豪宅,停車位卻是私人使用,這些不合理都是問題。
: 至於違規罰款部分,
: 我有聽到有人違規停車擋到別人,
: 結果有人繞過政府直接處理外部成本--把輪胎戳破放氣。
: 事後沒有錄影沒有證據,車主也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 這種情況下,我寧願碰到有牌照的流氓,
: 也不要莫名其妙的被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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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128.30.61
推 ALegmontnick:就算是結構有問題,也不會正當化違規 12/02 02:45
推 letibe:原PO的意思是由通勤族的機會成本和誘因解決違規的問題 12/02 05:58
→ letibe:這和正不正當有啥關聯.. btw,很好奇紐約怎麼解決這類問題? 12/02 06:01
推 AbsentSoul:如果要談合法性那交通違規的取締根本就不存在合法性原 12/02 12:45
→ AbsentSoul:則,隨便說個選擇性執法根本就不應該 12/02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