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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政府標案就會出現類似原PO所說的狀況。 如果是總數決標,就是各廠商出價,只有一位能得標,開標日一次定生死,那就很單純。 但是採複數決標,得標者不只一位,就會發生以下情況: 政府的某部會,預定買10000公噸的○○,採複數決標,開標日來了5家廠商投標, A廠商開每公噸500元的價錢全場最低,但他只願意賣2000公噸, 於是剩下8000公噸,標案主持人會問其它4家廠商的意願。 如果只有C廠商願意殺價到500元,賣2500公噸,那就剩下5500公噸。 然後主持人會請剩下3家廠商重新開價(當然要開得比他們一開始寫的便宜), 於是B廠商原本寫700元,減到550元,賣1500公噸。 D廠商從780元跟減到550元,賣1000公噸。 E廠商不跟進,主持人請他第二次改價,他改580元賣1500公噸。 於是開標完畢,剩下1500公噸改日再標。 同樣的○○,在同一天出現了500, 550, 580三種價格。 政府的部會首長或許會事先調查○○的市價,以決定標案頂價。通常也會事先律定規格。 但他們不會費心去管各投標商的生產資訊,能供應多少由廠商自己傷腦筋。 而價格資訊,在標案會場是公開的,要不要減價也是廠商自己傷腦筋。 所以,不一定要高價位產品,也不一定要所有資訊透明, 如果遊戲規則設計得夠機車,或是買方購買力夠強的話, 就會發生需求方差別取價,「剝削」生產者剩餘的事。 ※ 引述《arblord (蠹書蛙)》之銘言: : 如果全部的消費者對廠商的資訊沒有落差的話 : 這樣的確是有可能的 : 不過因為有資訊落差的問題,不太可能實現 : EX: : 消費者要有能力去對所有生產A產品的廠商取得他們的訊息 : 再去比價 : 然後要讓所有廠商都知道有別家廠商賣的比他便宜 : 然後廠商會怕賣不出去 : 才會降價求售 : 光這過程,中間需要的大量資訊傳遞,與時間成本 : 可能只有高價位商品可行吧 : 因為高價位商品供應廠商通常也不會很多家 : ※ 引述《octopusy (gg)》之銘言: : : 差別取價的概念 : : 廠商在各個不同市場的消費者 訂定不同的價格 : : 願意出高價的就出高價 : : 出低價的出低價 : : 然後消費者剩餘就被吃光光了 : : 我在想 : : 消費者似乎也可以對廠商差別取價 把廠商的生產者剩餘吃光光 : : 只要我們能找出那些願意出低價的廠商 : : 一個一個分別跟他們買 每個廠商都賣在他們願意出的價格 : : 這樣生產者剩餘就沒有了 : : 就像網路拍賣一樣 : : 一個同品質的包包 可能有500~1000元 : : 消費者會先買500元的 再慢慢往上買 : : 這樣似乎就把生產者剩餘都吃光光了 : : 彷彿消費者實施差別取價策略一樣 : : 不知現在 : : 經濟學有人在討論這個概念嗎 : : 大家看法如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81.138
octopusy:的確~ 招標就是一種買方優勢! 12/30 12:23
octopusy:更正 賣方招標就是賣方優勢 買方招標就是買方優勢 12/30 12:24
ALegmontnick:不過應該因果是倒過來的,正因有優勢才會進行招標 12/30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