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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itl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feb/7/today-e4.htm 這是一篇8年前的報導了 雖然最後養雞場仍是搬走了 但若依寇斯的觀點來看 要使交易成本為零 界定汙染的財產權後 應該是由污染方補助被污染方才是 但在相關報導中最後都是由政府出面來解決並賠償補助 不過這樣不就跟寇斯定理有所出入嗎 不知道是不是我觀點錯誤了 這問題一直困擾了我好幾天 希望版上大家可以給我點方向去思考這問題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146
vyjssm:晶圓廠跟政府的GAME THEORY,政府輸了 12/23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