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s792:台灣最近蠻多查稅員在查小吃業的,民怨主要是查小不查大的 08/01 09:58
→ dos792:比如說房地產 08/01 09:58
噓 kssk7997:END 08/01 12:59
→ xjapanfan:CSR固然最近是很夯,但是仍一直存有爭議~我想M大讀活書 08/01 13:40
→ xjapanfan:應該不至於無視吧?Bainbridge教授的書可供參考 08/01 13:43
→ xjapanfan:另外觀察德拉瓦州的判決,其態度依然是董事會可做CSR 08/01 13:45
→ xjapanfan:但至少仍須說明"符合股東的長遠利益"。 08/01 13:47
→ mk2:你可以再認真一點.哈佛大學有你想知道的東西. 08/01 13:51
→ xjapanfan:該州大法官holland去年來台演講內容即有相關內容可參考 08/01 13:51
→ xjapanfan:基本上,觀察美國公司法,還是以DEL法院為主啦~ 08/01 13:53
→ xjapanfan:所以若拿學者的東西來電德拉瓦州判決...我想... 08/01 13:54
→ mk2:公司治理的程序正義,似乎是公司律師該做的事,和這topic何關? 08/01 14:20
→ mk2:何時Delaware又成了美國公司法的代表?加州和紐約州都沒公司? 08/01 14:22
推 xjapanfan:唉....你可以稍微查一下德拉瓦州在美國公司法的地位 08/01 14:24
→ xjapanfan:美國的首都在華盛頓,美國公司的首都在多佛 08/01 14:26
→ xjapanfan:至於公司的遵法義務,那是本來就存在的 08/01 14:27
→ mk2:加州紐約州守的是州法,關Delaware鳥事?那開公司和解散購併 08/01 14:30
→ mk2:跟哪個州的法條?主管法庭在哪一州開打?Delaware律師可在它州 08/01 14:31
→ mk2:執業?你是有沒有sense? 08/01 14:32
推 xjapanfan:因為,紐約證交所裡的公司幾乎都註冊在德拉瓦州~ 08/01 14:32
→ xjapanfan:幾乎全美最重要的公司都在德拉瓦州註冊,是德拉瓦州公司 08/01 14:33
→ ealvis:但是更多的法律都是聯邦法... 08/01 14:33
→ xjapanfan:M大拜託別太嗆,超出專業請冷靜點,我一向受教閣下很多 08/01 14:34
→ xjapanfan:在美國,公司法是屬於州法事務,聯邦基本上不能插手 08/01 14:35
→ ealvis:老大, 我說的是實際牽扯業務的有更多聯邦法 08/01 14:35
→ xjapanfan:並且因為法規競賽的關係,基本上全美各州都以DEL為標竿 08/01 14:35
→ ealvis:再加上現在商務更複雜, 多的是上聯邦法庭的案 08/01 14:36
→ xjapanfan:你說的是證交法那些吧,那固然是,所以就有很大的爭議 08/01 14:36
→ ealvis:套句ptt說法, state court多半是鄉民的案件 08/01 14:37
→ xjapanfan:但是那些事務"大部分"基本上都不會也不應觸及公司治理 08/01 14:37
→ mk2:所以說你不清楚美國的法制,州不但有公司法,County也有code 08/01 14:37
→ xjapanfan:所以會有聯邦主義這種爭議存在~至於我懂不懂美國法... 08/01 14:38
→ mk2:連City都有business code. Delaware何時變成大家共用了? 08/01 14:39
→ xjapanfan:我想我的教授會清楚,言盡於此。關鍵字也都有了,我想以 08/01 14:40
→ xjapanfan:版眾的英文能力,只要有心都查的到~就這樣了 08/01 14:40
→ mk2:所以你不清楚?這樣也可以講了一堆?原告被告案由結案判決有看? 08/01 14:44
→ xjapanfan:唉,DEL公司法都不知,還在侃侃而言美國公司法、CSR.... 08/01 14:58
→ mk2:還有,Delaware是免稅州+公司owner免責範圍大,公司才多一些 08/01 14:59
→ xjapanfan:還說別人不用公沒更新,嘖~ 08/01 14:59
→ mk2:其它州公司比他少是因為州稅課很兇.跟法條訂的好不好無關 08/01 15:00
→ mk2:那我50州的公司法一州一州去看?你看完了沒?真幽默 08/01 15:02
→ xjapanfan:所有"重要的"公司法判決,幾乎皆為德拉瓦州法院所做 08/01 15:04
→ mk2:如果我舉反例給你看呢?要怎麼謝謝我? 08/01 15:07
→ xjapanfan:Revlon、Unitrin、Caremark、Paramount、Van Gorkom... 08/01 15:08
→ xjapanfan:要不要舉隨你,我有說全部嗎?DEL公司法的地位,對於內行 08/01 15:09
→ xjapanfan:人而言根本無需加以說明舉證了~你要堅持就隨你吧 08/01 15:10
→ xjapanfan:至於你說"公司owner免責範圍大"就知道非本行... 08/01 15:13
→ liton:樓上可否舉例在購併上,Del是否有對原經營階層較有利之規定? 08/01 15:15
→ xjapanfan:看下契約聯結理論吧.. 08/01 15:15
→ xjapanfan:要視有無conflict而定,Unitrin案算目前法院見解集大成 08/01 15:17
→ xjapanfan:有興趣可以找看看,一定會有brief的~ 08/01 15:18
→ mk2:我partner是加州大律師,開Delaware Corp時,就這麼解釋. 08/01 15:18
→ mk2:你有紐約州律師or 加州license? 08/01 15:19
→ xjapanfan:如果你目前的認知是從你夥伴而來...那我衷心建議你換人 08/01 15:20
→ mk2:那你該怪加州發license給它,人家又是U Penn法學院JD 08/01 15:21
→ xjapanfan:總之,要馬他傳達有問題不然就是你理解有誤。 08/01 15:22
→ mk2:又或者你沒經驗呢?這可能性應該會大一點,它執業都6年了. 08/01 15:23
→ xjapanfan:如果只要抬學經歷定勝負,那你高興就好 08/01 15:23
→ mk2:呵...別氣別氣,加班到半夜十二點太無聊找個人打打嘴炮而已 08/01 15:25
→ mk2:沒惡意,當我只是陪你打打字就是了...呵... 08/01 15:26
→ liton:xjapanfan:介意我將本篇拿去法律相關版嗎?? 08/01 15:27
→ liton:我很想知道"基本上,觀察美國公司法,還是以DEL法院為主啦~" 08/01 15:27
→ xjapanfan:我沒氣可言,只是過往受教M大很多,稍微分享所學而已 08/01 15:27
→ liton:究竟DEL是否這麼偉大 08/01 15:27
→ xjapanfan:當然沒問題~ 08/01 15:28
→ liton:借轉之後兩位介意去答辯嗎? 08/01 15:28
→ xjapanfan:只要從菇狗大神搜尋"德拉瓦州"就能知道了 08/01 15:29
→ mk2:不用算我,我要回家睡覺去了,剛陪她玩而已,我並非律師. 08/01 15:31
→ xjapanfan:說實話,我懶得再解釋DEL公司法的地位了,這些皆能估狗 08/01 15:33
→ xjapanfan:我想L大也懶得解釋芝加哥大學的地位吧 08/01 15:34
推 DonaldDuck:"我partner是加州大律師"...怎麼感覺像是周星馳電影... 08/01 15:34
推 DonaldDuck:朋友是律師也可以拿來說嘴...乾脆請爸媽幫忙回文好了 08/01 15:37
→ liton: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論述有有理你就比哥大還偉大 08/01 15:47
→ liton:論述沒內容,就跟那就跟唐老鴨呱呱叫一樣 08/01 15:48
→ ealvis:失焦了, 單論"公司法", 美國州法確以德拉瓦爾為領頭 08/01 16:20
→ ealvis:然而公司治理並非僅與"公司法"有相關性,實是意氣之爭 08/01 16:20
→ ealvis:從生產責任/勞工保障/會計/甚至包含企業形象行銷, 08/01 16:20
→ xjapanfan:CSR確實是近年來公司法最重要的議題之一,我相信其所涉 08/01 16:54
→ xjapanfan:領域一定很廣。在公司法討論熱烈是因為他觸及公司最核心 08/01 16:55
→ xjapanfan:的議題,也就是公司的存在目的為何,為誰而戰 08/01 16:56
→ xjapanfan:我原先沒想到基本工資的議題會牽扯到CSR,現在想想的確 08/01 16:57
→ xjapanfan:有關,這也是我喜歡來這版晃的原因~我希望多看到些經濟 08/01 16:58
→ xjapanfan:人的討論,有機會看到其他領域的想法 08/01 16:59
推 DonaldDuck:liton躲在推文中回嗆的功力確實很強:P 08/01 23:03
→ DonaldDuck:就像之前liton因為懶得回文亂推文回應... 08/01 23:05
→ liton:一個在版上沒回過文的嗆版上近三百篇文的懶得回文? 08/01 23:22
→ liton:一句話就戳到重點的為何要回篇文? 08/01 23:52
→ liton:一頁就該把事情講清楚的為何要寫得落落長? 08/01 23:52
→ stevegreat08:對,一句化企業責任無限大政府權限無限大,結束 08/02 00:17
推 jojochen:看了這篇很感慨 噗疵 我真的覺得現實與理想很靠盃 08/03 03:42
→ jojochen:敝公司在產業裡是全世界第一個green的廠商(母廠在日本) 08/03 03:44
→ jojochen:green 20年下來...結果是green帶來的產品問題 (缺點) 08/03 03:46
→ jojochen:竟成為拖垮公司發展的最主要原因 08/03 03:47
→ jojochen:green帶來的產品缺點成為所有對手攻擊的眾矢之靶 08/03 03:49
→ jojochen:這缺點竟然還是因為消費者不照正常使用保養方式而被放大 08/03 03:50
推 jojochen:green很好 但是要你車子五年換一次環保線材 08/03 03:53
→ jojochen: 要你因為green 所以多支付20%成本 08/03 03:54
→ jojochen:大家大概會寧願活過這輩子 子孫的事以後再說 XD 08/03 03:55
→ jojochen:看到m大講到green...有感而發:P 08/03 03:56
→ Riesz: 那是沒有遠見,子孫莫名其妙就得享受公共"債"。 08/03 06:35
→ xjapanfan:CSR確實理念崇高,但實際要運作還有段路要努力就是 08/03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