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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在新竹分公司上班,月薪40,000, 因為傳聞將被調至台北總公司, 小陳向公司表示願意減薪5000留在新竹工作; 然而,公司最後還是將小陳調至台北上班, 由於台北物價價高,為使小陳覺得在台北的日子與新竹一般, 故酌予調薪10,000元。由以上敘述可知: A風險貼水10000 B補償變量5000 C對等變量10000 D對等變量5000 ANS:D 我選B 因為在台北的日子與新竹一般 所以(U0新竹效用,P1台北價錢) 不是補償變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1.52
julia97228: 補償變量為10000 11/15 10:04
julia97228: 調薪的部分就是補償變量 11/15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