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些我的想法,給大家參考
首先,現代經濟是否有必要達到充分就業,也就是以就業率為首要
原則,一切以此為目標。
我的看法是,不應該以此為目標,美元信用取代金本位,需求不足
,產能過剩等原因,不該過於強調充分就業。
那麼,以此為基準,實施最低薪資,得利受損為何。
以芝加哥學派Friedman所著做的選擇的自由,當中提到一個觀點,
實施最低薪資,是加害最弱勢的人,讓他們無法在市場中獲得最低
薪資,反倒會淪為黑工,沒保障的更弱勢的弱勢。
這邊有一個觀點可以談談,那些連最低薪資都無法領取的最弱勢的
人,應該是讓他們待在就業市場領取那低廉的薪水,還是,國家以
稅收重分配的方式,透過社會福利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個人傾向是認同以社會福利的方式來處理最弱勢的人,無論是物
資、食物卷、直接發錢、各種職業或教育訓練,尤其在台灣,台灣
超額儲蓄,銀行滿頭寸不缺錢的條件下,更適合以舉債的方式照顧
這些會因為最低工資而受損的弱勢勞工。
再來,解決會因為最低工資而受損的勞工權益後,提高最低工資會
有什麼利益。
首先,自然是資本家會因為成本上升,為了維繫競爭力,無法以壓
低薪資獲得競爭力,反過來以提升企業本身的商品服務來獲得市場
的認同。
在競爭都是好的前提下,企業主之間因為競爭而競相提供更好的服
務,消費者在市場競爭中選擇適合自己的服務,市場會因為提升最
低薪資刺激企業主下,提供誘因創造競爭,改善經營文化,以及理
性預期最低薪資只會越來越高,提升本身競爭力才會在未來脫穎而
出,企業主的思維自然會有所改變,更願意投資改善體質的長期投
資,而非以短線看待市場。
我認同每隔1、2年逐步微調最低薪資,提供競爭的誘因以及以社會
福利解決受損的勞工,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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