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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ecycle.epa.gov.tw/tustadmin/AdminNewsPageQuery.asp?FuncFlag=show&tid=438 資源回收基金十年成果展系列-2007全國資源回收徵文比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 本署自87年7月1日起接手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轉眼間已過十年,為了 讓「資源回收」的觀念擴大散佈及經驗互相交流,特舉辦「2007全國資源回收徵文比賽」 ,期望透過學生及社會大眾先從自己的經驗、觀察和感想,透過文字的傳遞,傳達資源回 收的重要性,使得這項攸關全球福祉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觀念,能藉由全民的參與,深 入每個家庭,讓回收工作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全民一起打造永續環境的臺灣。 二、徵件主題:以生活週遭資源回收之相關經驗為作文題材。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各縣市教育局及環境保護局 五、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學生與社會人士。 六、參賽方式:將投稿作品郵寄至各縣市環境保護局(報名表及地址電話詳附表) 七、參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及社會組】 八、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96年7月16日(星期一)止。 九、評分標準:特殊經驗觀察或感想40%、文章結構評比30%、創意技巧評比30%。 十、作品規格: 文體不拘,作品以中文寫作,並以Word或其他相容軟體編輯,可附照片或繪圖示意 (照片 或圖以四張為限),請用電腦列印稿(A4尺寸、16號字、新細明體、行距26、直式橫書,附 磁片),國小組得以非電腦繕打方式書寫。 十一、 比賽期程: (一) 96年7月16日前完成第一階段收件; (二) 96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階段評選及提報本署; (三) 96年8月15日前完成第二階段評選; (四) 96年8月31日前完成頒獎。 十二、徵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由各縣市環保局辦理審查轄內作品投稿文件之初評作業,並將轄內優秀之 作品提報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 第二階段: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針對第一階段初選作品,委請專家學者所組成之評審 小組再進行決選作業。 (三) 各縣市環保局提報之稿件數量:依各縣市轄內學生人數比例提報,轄內學生總人數, 若大於全國學生10%以上,參送件數為20件;介於10% 至6%間,參送件數為15件;介於5%至2%間,參送件數 為10件;小於1%間,參送件數為5件;共計275件,詳 附表1(請各縣市務必依徵文數量分配表提報各組徵件 數量,且至多不得超過20%)。 十三、 活動獎項: (一)【國小組】(字數500字以內) 特優/選出1名:得1萬元獎學金 優選/選出3名:每名各得5千元獎學金 佳作/選出10名:每名各得1千元獎學金 (二)【國中組】(字數1000字以內) 特優/選出1名:得2萬元獎學金 優選/選出3名:每名各得1萬元獎學金 佳作/選出10名:每名各得2千元獎學金 (三)【高中組】(字數1500字以內) 特優/選出1名:得3萬元獎學金 優選/選出3名:每名各得1萬5千元獎學金 佳作/選出10名:每名各得3千元獎學金 (四)【大專及社會組】(字數2000字以內) 特優/選出1名:得5萬元獎學金 優選/選出3名:每名各得2萬元獎學金 佳作/選出5名:每名各得5千元獎學金 ※上列各獎項均含獎牌或獎狀,另各組參賽得獎之學生作品將對該指導老師頒發獎狀。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二) 著作權:得獎作品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 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三) 本得獎獎金超過13,333元以上,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須負擔15%機會中獎稅。 (四) 本活動行政院環保署聯絡人員02-23705888分機3307林先生,各縣市環保局聯繫電話 如附表。 -- My left brain has nothing right. My right brain has nothing left. http://www.wretch.cc/blog/weitzern *[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