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sxass (包子)》之銘言:
: 看完上面那篇文章 加上以前板上的幾篇文章之後
: 其實很有感觸 有些污名化的太嚴重了
: 先來解釋幾個現象好了
: 1.為何要割鰭棄身
: 2.割鰭=殘忍?
: 活魚割鰭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 3.不要捕捉就好啦
: 鯊魚保育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
: 因為 決大部分鯊魚不是故意要抓他的 就是"混獲"這各名詞的意思
哈囉,我其實對此沒啥研究,但我還是囉唆一下
香港、台灣與中國是世界上吃魚翅最多的國家,魚翅都銷往這三地
其中,銷往香港最多,香港本地吃的兇,由香港銷往中國的也很多
但據說,不知道哪邊看過的資料,都說高雄某一家企業才是全世界最大的魚翅處理商
我猜想應該是CNN還是Discovery拍到的那家。
台灣漁民當然會整隻鯊魚來利用,因為魚丸在台灣這麼賣。
可是,中南美洲的漁民就不是如此
之前保育團體拍到的可能就是中美洲漁民的割鰭棄身作業,除了只留魚翅體積少
漁船可載的比較多外,走私或貿易到香港與台灣,也會比較經濟。
Discovery在高雄那家廠商倉庫裡還發現有保育類的鯊魚種類,而且廠家也知道
所以價錢比較高。
我要說的是,台灣、香港的罪惡是在於,貿易促使物種滅絕,這點是不可諱言的
而這也就是華盛頓公約想要遏止的,你提到混獲這件事情。怎麼說呢....
台灣漁民混獲到一隻鯊魚,可能是混獲。混獲到兩隻,也是有這麼湊巧
混獲到3隻,就該去檢討漁法或者定置漁網是否有問題,因為非目標漁種難免破壞魚網
要是混獲到整個台灣喜宴都吃得到魚翅,那這不會是混惑可以解釋的。
而且,中美洲漁民混獲到的鯊魚正常狀況幹麻賣到台灣,當然是為貿易而捕捉
我吃喜酒的時候,我媽說啊一桌才幾千塊,這個魚翅不會是真的啦
但隨著台灣魚貨都從中國進口(丟包),廉價的魚翅不是不可能。
總之,就相信是我們的庸俗文化促使鯊魚瀕臨危險吧。我很納悶為何高雄那家廠商
還存在,台灣政府也沒有勸阻台灣人不要吃魚翅。大概就是一味相信台灣漁民
會把沙魚全身利用吧。
不如先調查台灣餐廳的魚翅貨源與台灣漁民捕獲的+合法進口的
然後去查所有非法的魚翅
這樣還可以遏止很多
最後,我要說,我不確定是在Discovery看到還是國家地理頻道。有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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