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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Waitingchen:可以敲碗要「保變住」名詞解釋嗎? XD 02/24 03:48
戰後台北市許多地方被劃成保護區 絕大多數位於市郊的士林北投內湖三個行政區 這些地方多數是山坡地或近山坡地 當然不少地方被劃成保護區跟黨國權貴的需求 是有那麼點關係 比如士林園藝所被佔用之後 中正公路正對面地區即被劃成保護區 隨著政治氣氛的轉變 小蔣即位後過去大面積的保護區遂慢慢變成土地開發的標的 比如說在內湖 原本高玉樹市長的年代 是要以特定區的模式進行整體開發的 在開發前也大半被劃為保護區 但後來高市長被做掉以後 內湖 就變現在這樣了XD 講這些前言是希望各位了解 台北市的保護區不單單只是現在都市計畫中的一項而已 當然我是絕不同意這算什麼因獨裁之禍而得福的 因為過去的權貴依然可以無視環境 山仔後才會變成現在的樣子(我指的當然是某間人很多的學校) 總之 到了1979年李登輝當市長時 為了解決當時人口暴增中央對捷運建設又牛步的狀況 提出了保護區變住宅區計畫 就是這些有編號的保變住地區 即便在當時 這種做法 也是相當退步的 因為李的前任林洋港市長對山坡地的開發就比較反對 但也不是只有這些李登輝時代編定號碼的地方可以稱為保變住 天母最早的反保變住 是黃大洲時代要把七號公園預定地裡幾個比較算"將軍村"的眷村 全部遷到士東路底 現在光華巴士總站正上方的山區 但因為陳水扁跟趙少康兩位當時的反對黨市長候選人 加上謝長廷與林濁水大力反對 逼市府打消這個念頭 但那位自認自己默默做事的黃市長 在市長交接前 仍大筆一揮 默默許可了大批的山坡地開發案 到了陳水扁市長時 市府自己對山坡地保育是相對重視的 而林肯大郡也讓全國的民眾 大都認知到山坡地濫開發的恐怖 然而陳水扁任內依然通過民間地主發動的保變住六之六 這是所有保變住地區中最大的一塊 而接下來98年的市長選戰中 在同樣反對保護區開發 這樣的基調下 陳水扁市府團隊反對為新開放的東湖交流道興建跨山區的連絡公路 (即現在的康湖路) 遭馬團隊批評為不顧內湖人交通 可想而知 由一個連對環保的lip service都不做的團隊執政 北市山坡地會有的下場了 台北市山區向來是民進黨與國民黨本土派的票倉 於是馬團隊撥款大力興築山坡地巷道 比如我之前提過的士林區八十一號道路 而保變住六之六在必需提出差異性分析時 也遇到以天母為首的地區民眾大力反對 這件事也才得到一些曝光度 簡單回顧保變住的歷史過程後 回到版主的簡答題 保變住在台北市因此可以有三種意思 (1)李登輝時代 編號開發的山坡地保護區變住宅區 與其相關開發行為(狹) (2)台北市所有山坡地保護區變成住宅區的情況(中) (3)台北市所有的山坡地保護區的開發(廣) 另外要注意的是 並不是山區都不能住人 何況山上本就有民宅 問題是在於山區適開發地區 大多就位於天母與仰德大道較早開發地區 環境優美 價格昂貴 這其實也沒什麼 好的住宅區大家都想搶 可是保變住的本意 是要解決無殼蝸牛的問題 早期的環說書甚至有"國民住宅"這四個字 為了現在不存在的住宅問題 以興建國民住宅的名義蓋豪宅 這才是最讓人厭惡的地方
Waitingchen:話說,現在這種經濟,蓋了房子賣得掉嗎? 02/24 03:49
除非台灣經濟繼續跌下去 否則以大型開發案的時程來說 它推出時差不多是景氣反轉向上 (現在在皮皮挫的應該是剛推案的房子) 更何況對高級住宅的需求始終是很大的 但承上段 則保變住來蓋高級住宅是更惡劣的行為 --- 市政總質詢 摘要(2004.11.12) 台北市議員周柏雅 陽明山保變住,住六之六市地重劃案,將來要容納4700人且位於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法規 本來就必須設置污水專用下水道,馬市長竟然在88.8.17批示同意該區免設污水下水道,而 監察院已於91.4.18和92.9.10糾正市政府違反衛生下水道法,為何馬市長仍執迷不悟?根 據法規,建築物,應於專用下水道完工驗收後,才可以核發使用執照,因此在未興建專用 污水道前,是不可能有建築物可以使用的,市政府怎麼可以提出二階段設置污水道之論調 (即人口進駐1530人時方進行污水下水道之設置),根本是違法而不負責任,對將來環境 的衝擊太大。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查市長是怎樣回答的: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