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Ecophilia
標題[構想] 北市 關渡 公益不需要純粹
時間Sun Dec 27 20:07:24 2009
※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標題: [構想] 北市 關渡 公益不需要純粹
時間: Sun Dec 27 19:55:41 2009
北市府這麼多年來 為了徵用關渡、社子島一帶傷透腦筋
雖然當地居民有些是堅決反對還地於河的
(寧可低度開發,不得已拿來種菜也好,也不要被徵用
但,這其中又有些其實有些情感也是可以從徵收價上突破的)
我們假設就是「錢」的問題好了
前面那篇介紹了不少國外的做法,但卻都很難在台灣找到財源
一方面是台灣對於企業公益捐助抵稅 在法規上並沒有外國這麼建全
(因為來不及跟進立法,國外企業逃稅的問題就浮現了
雖然歐美日 後來都在公益、文教基金的監管改革下很大的功夫,
但台灣未必能有效控管,因此政府立場也就趨於保守
不只是環保,相關的論點在博物美術館的討論文章裡也會看到 )
要處理關渡開放/保護 的徵地問題,終歸還是回到一個「錢」字上頭
在我想,正義是需要純粹的,但公眾利益不需要
如果你的正義是幫蓋亞把關渡五股一帶化為洪荒,那要徵地自然非常困難
但如果是為了保育、防洪、休憩、城市氣候 等「公益」
那這就是可以管理、可以權衡、可以規劃的了
我的提議是,在保留區的河岸邊,吸引台、外合資蓋一棟六星級的大飯店
僅此一棟,孤坐在荒野中 只保留一、兩條道路聯外(用生態工法降低週邊衝擊)
樓高四五十層 一邊可以看過河到北縣、一邊可以鳥瞰北市
真的就僅此一棟,週邊什麼都沒有
要的話飯店三樓可以設一家7-11 收益的一半歸 關渡生態環境基金所有
為什麼設三樓呢?
這裡是洪泛區啊...
除了一、二樓要空下來之外
在颱風來的時候 在check in之前要提醒遊客可能會水淹二樓 出不去喲~
(實際上可以讓飯店備遊艇、小郵輪
平時依規劃有限度、設計航程以供休閒、聯外 颱風時可以臨時戴客出船
和桃園航空城 的港口合作 備專車轉接到機場)
以台北的發達 不用擔心出了保留區還要走很久才有得玩 也不用擔心交通
(這種飯店 應該都會有專車吧)
網路、外語環境甚至大飯店裡自備舞台演歌劇、沙龍辦畫展
內設精品專櫃、展場 名錶展、古董拍賣 限住戶進場
直升機繞台北、端午看龍舟、過節看煙火,求婚勝地……
這樣的景色、這樣的特權,
不用到太平洋孤島、不用到花蓮深山、不用到日月潭就有的瀲灧餘暉
在大台北都會中 幾百甲專屬於你的恬靜空間 這種「塵世修行」的超然感覺
是你會花多少錢來住一晚?
用高度的特權 換取極低度的開發+龐大的收益
飯店收入一部份歸市府所有,初期專款專用 拿來填補徵收用地的支出
如此一來市府就有大量的銀彈可以徵地了
等將來徵地支出補回,再修改條例設計用途
看是用作關渡、社子 移居地區的開發補貼 還是環保觀光、教育活動
站在環保的角度來看,在保留地上讓財團蓋大飯店可以說是大不諱的事
但每次看到荷蘭、香港 還地於河的溼地空照圖
就會覺得實在是很浪費
也不用大肆開發 就蓋這麼一間 就是越少,才越值錢 也就是越少 才越好管控
政府希望爭取環保人士的支持,大可以答應事成後把徵來的溼地保留地信託出去
反正對政府而言徵來作公園也沒什麼價值 不信託也只是棧戀而已
如果能利用它最後一次 也就該甘心信託出去了吧
這麼一來
觀光開發、徵地財源、防洪生態 乃至國際商務地標、生態城市城功案例
多種需求畢其功於一役
之前在電視上有看到介紹澳洲的熱帶雨林觀光纜車
當地居民希望保護雨林生態,
但是他們不是反對纜車興建, 而是由地方政府出錢讓纜車用直升機從高空興建
再從纜車獲益裡回補開銷
環境保護不一定要完全滅絕人煙
只要能讓旅客被適度地管控、不影響生態、不放任開發的無盡拓展
(如果能讓關渡保留區信託 我想也就不會再有第二間飯店了)
那這個低環境成本的錢 為什麼不賺呢?
有了這筆錢,也才有機會用更環保的方法完成區域的保留/開發規劃啊
如果你有點那個網頁看
就會發現規劃單位其實對於「換地」的區段徵收 支持地很有限度
因為如果市政府沒錢用居民滿意的價格進行一般徵收 就只能用換地的區段徵收
但拿來換的地越多,也就代表留下來禁用的地越少
那生態保育 和 防洪保留 的目的也就越容易被破壞
而且,同意就開發區作容積移轉, 允許的容積越多,也就會有越高度的公設和開發
那低開發區就越可能被波及到
甚至 其實低開發的農業區也已經是妥協的產物,
如果有錢,何不連這塊也徵起來禁用?
so... 要追求更高的、目標的公益,我想
商業是很好的手段、法規的特權是很好的商品、基金和信託是很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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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なら 誰かのために強くなれ 只要是男子漢 都會為某人而變堅強
齒を食いしばって 思いっきり守りぬけ 咬緊牙關 下定決心守護到底
轉んでもいいよ また立ち上がればいい 跌倒也無所謂 再站起來就好
ただそれだけ できれば 只要做得到這個
英雄
さ All Right! 你就是個
英雄了!(All right!)
-- DOA 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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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1.127.253
※ 編輯: oodh 來自: 118.231.127.253 (12/27 20:06)
※ oodh:轉錄至看板 Urban_Plan 12/2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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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
「掐倒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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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1.127.253
※ 編輯: oodh 來自: 118.231.127.253 (12/27 20:09)
→ pcjack:您要不要先回應七星潭那篇… 12/27 22:22
噓 eslite12:U know nothing about it 12/28 01:37
→ tarzanboy:環境保護不一定要完全滅絕人煙 是沒錯 但構想不予置評 12/28 09:32
推 lembertlin:這樣的構想,需要在從施工到營運都「零污水排放」、「 12/28 09:56
→ lembertlin:垃圾高回收」(或全數運出)、「聲光管制」…等,依目前 12/28 09:57
→ lembertlin:財團營運模式,這種高成本、回收不快速不確定的事…… 12/28 09:59
→ oodh:一樓就那一句又什麼好回的? 日月潭有因涵碧樓而破壞嗎? 12/28 12:17
→ oodh:我很歡迎二樓的e大補充我所不知道的事 12/28 12:18
→ oodh:至於l所提的 可以在政策形成的一開始就限定工法 台北現在一 12/28 12:25
→ oodh:直希望自己能在國際上被認為是先進都市 能作環境生態示範的話 12/28 12:26
→ oodh:也有可能會爭取到市府和中央的補助吧 這是可以嚐試的 12/28 12:26
→ oodh:如果工法 或之後的旅客活動不能事立約規範 再整個案子廢棄嘍 12/28 12:27
→ blc:總覺得…有點自high…先天交通不便,後天設施不足(腹地不足)… 12/28 12:36
→ blc:淹水後還得多花錢清理,真要賺錢可能有點困難… 12/28 12:38
→ blc:既然是洪泛區,土壤含水量不會小,地基可能得打很深… 12/28 12:46
→ oodh:b大說的倒也是 而且既然是生態保留區也沒辦法做土質改良 12/28 13:26
→ oodh:不過沒有財源就不能解決土地徵收的問題了.. 12/28 13:27
噓 pcjack:連涵碧樓都能拿來舉例了,我看也不期待你能回什麼了 12/28 19:35
推 Gya:社會運動本來就是需要夢想的 大家當個友善的板友給予回應 12/28 20:38
→ Gya:不管是贊成、質疑或反對 12/28 20:38
推 lembertlin:我的重點不在規範啦,那種紙上文章偉大政府很會做,重 12/28 23:00
→ lembertlin:點在規範的落實及財團願意把回收期拉長的魄力 12/28 23:03
→ lembertlin:o大可去找我們的島12/28關於桃園紅海的影片就知道政府 12/28 23:05
→ lembertlin:多會規範及落實執行了 12/28 23:06
→ blc:o大的意思是,公益建設是有可能以商業或其他方式取得財源, 12/29 10:52
→ blc:有財源才好做事,不然挖東牆補西牆,再多的錢也不夠花。 12/29 10:52
→ blc:只是濕地/洪氾保育很難賺錢,是個很硬的例子。 12/29 10:54
→ oodh:突然想到 因為候鳥的關係 也不能飛直升機 可能也不適合蓋高樓 12/29 13:20
推 atupal:一旦蓋了一棟又賺錢,旁邊馬上如雨後春筍吧… 12/30 00:37
推 lembertlin:有時無用之用才是大用,不要總要把自然資源拿來獲利, 12/30 22:43
→ lembertlin:才判定價值的有無 12/30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