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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前為了配合花博 在台北市舉辦了 綠色力量生生不息:打造綠色城市國際研討會 內容主要在於讓講者分享各個城市中 推動綠色城市的案例與心得 (台北 阿姆斯特丹 柏林 濱松市 夏威夷) 至於這些內容 有機會再跟大家一一分享 這篇想要跟大家分享的 是研討會過程中的一段與談 十分值得大家思考 在夏威夷的案例分享結束後 現場有人向夏威夷代表提問 內容大致是問說 在夏威夷推動提高能源自給率的過程中 如何對抗大型能源企業與保守勢力 夏威夷代表給的回答讓我印象深刻 -----(代表回答內容簡述) 我認為並沒有絕對的保守勢力 而且也不需要與大型企業對抗 因為這項議題如果只用對抗或抵制 往往會造成推動上的困難 在一項議題中 不同相關當事人的角色 都會有不同的考量 企業考量的是獲利 環保團體考量的是環境保護 政府也有自己的任務要達成 但這不表示 大家的立場就必定互相衝突 其實只要仔細想想 環境品質的提升 便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 所以在討論這項議題的時候 不是採用抗爭 而是大家互相試著站在對方立場思考 有甚麼樣的方式 能夠讓大家都滿足自己團體的考量 但又能夠提升環境品質 就像剛剛所提到的 企業在於它的獲利 但如果今天一個企業想要永續經營 那麼它的經營方式便也得符合永續發展的條件 能源危機其實也造成許多能源公司的經營問題 所以如果我們今天向它們提議 往替代能源或節能裝置發展商機 它們怎麼會不同意? 我們讓這些公司了解到 如果它們能夠提早研發新的能源裝置或替代能源 他們在市場上也會有更多的競爭力 而且又符合永續經營的目標 所以我們並非與企業對抗 而是拉攏企業 讓企業改變它們的觀念 使它們與我們站在同一邊 我想對於你所謂的保守勢力也應該是這樣的合作方式 ------ 我的心得是 在台灣 大多時候我們還是用抗爭或對抗的態度來處理環保議題 所以我們總是向政府 向企業 向團體進行各種抗議 縱使有試著進行協商 但也因為各團體早已有各自成見 無法了解各自的立場 也就無法體會各團體的難處與堅持 便無法尋找一個能夠讓每個團體都滿意的答案 協商破裂後 就是一連串似無止境的抗爭 而抗爭的結果最後只能依照法理 將決定權歸於某一團體 而其他團體便只能默默接受或繼續抗議.... 但這結果往往不是最好的 (甚至大家都受傷) 在台灣 我們總是看到歐美環保團體抗爭的新聞 但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認知偏誤 實際上現代歐美許多環保運動是與其他團體共同決議 取得最大公約數 並開始推行 但就新聞性來說 抗爭的手段遠比協商手段來的有吸引力 所以我們往往會對這些強烈 激進的抗爭手段有很深的印象 卻忽略的理性的協商與討論過程 面對一個議題 不同團體都會有不同的切入角度與立場 想要互相討論或協商 便要試著去了解對方的想法 並試著替對方著想 這樣才有比較高的機會找到一個共識 舉例來說 幾個月前松山區的褐根病砍樹事件 區公所的公務員在巡視行道樹時意外發現 育達商職附近的行道樹有明顯的褐根病症狀 便請了林試所植病專家會勘 確定是嚴重的褐根病後 便進行砍除的作業 沒想到砍除後不久 區公所便接到不少民眾的抗議與質疑 民眾不滿區公所為何要把數十年的樹木砍除 質疑區公所處理不當 甚至是為了某些人砍樹 區公所只好召開說明會 並請褐根病的專家到場說明 沒想到開完會後 居民更加不滿 甚至質疑專家的口氣冷漠無情 只是一味替政府背書 加上議員的介入 媒體也接著開始報導 讓松山區公所大為苦惱 最後只好暫緩全區褐根病防治作業 結果過不久後颱風來到 民生社區的兩棵榕樹因為褐根病樹根腐朽 經不起風吹 應聲倒地 還壓毀了一輛車 結果部分居民不滿區公所為何不事先處理..... 這個案例中 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數個不同的團體 及他們不同的立場 區公所: 依法行政 並依照上級指示加強褐根病防治作業 考量防治績效 民眾安全 與控制疫情 但是卻忽略了民眾的感受 也未預料會掀起如此風暴 專家 : 依證據說話 並且依照個人專業提供中立客觀的意見及資訊 但卻不了解台灣的民眾早已習慣媒體和政論節目訴諸情感而非理性的誇張表演 平鋪直述的解說 反而被民眾說成沒血沒淚 加上有點冗長的說明 讓民眾對其內容興致缺缺 民眾 : 對於居住環境的需求 老樹的情感 與希望得到尊重 但許多民眾並不了解褐根病的嚴重性 即使在專家的解說後仍然抱持懷疑 無法體諒區公所的職務所在 議員 : 想幫選民服務 爭取新聞版面 但是並未盡到協調雙方意見的角色 媒體 : 想要得到新聞 獲得收視率 但是離作到公正客觀的平衡報導還有段差距 其實如果任何一方 試著考量其他團體的立場 相信這件事可以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如果區公所了解告知民眾與教育民眾的重要性 那麼可以在砍樹前通知居民 邀請專家舉辦認識褐根病講座 配合媒體宣傳 讓民眾了解並一同參與防治褐根病行列 砍樹前 可以舉辦簡單的老樹告別會 如果病源沒擴散到全株 其實還可以剪下上方枝條 作為扦插苗 至少讓老樹有了新的一代 如此不但能降低民怨 或許還能獲得民眾的支持與協助防治褐根病 如果專家了解民眾的情緒與理解力有限 或許可以換個比較生動但不至於濫情的說法 簡單扼要的說明褐根病的威脅性與處理方式 讓民眾比較容易能理解 如此專家不但能發揮所長 民眾也學到更多相關知識 如果民眾能理解區公所是依規定行事 現場可能不會那麼激動 也不會過度責怪區公所 信任專業也是很重要的 如果能慢慢聆聽專家解說 或許會有另外的想法 如此居民能夠和區公所及專家建立起更好的聯繫 未來才有更好的合作 如果議員真的是為了社區的發展 應該要讓現場的資訊流通對等且公平 協調不同的團體互相了解彼此的立場 化解彼此間的對立與不信任 如此自然能受到居民的肯定 也能幫助區公所推動其業務 如果媒體能夠認真一點 收集各方資訊 作出公正的報導 或許能讓其他類似情況的團體學到教訓 並了解問題的所在 如此媒體也能夠對社會產生貢獻 且自己也能夠交出品質良好的獨家報導 可惜 一切都只是如果 不同團體間無法互相理解 互相協商取得共識 便造成最後這樣的結果.... 過多的抗爭 不見得都能獲得多數人的認同 有時還會有陷入不理性 拒絕溝通的風險 如果我們能夠站在其他團體的立場思考 怎麼作才能讓大家有一個都滿意的結果 用這樣的模式和理念來推動環保運動 一定能獲得更多人的支持 讓大家都得到好處 又能達到環保的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12.210
Waitingchen:這篇很棒耶~推一個 ^_^ 11/23 04:52
Dukedream:推認真好文。 11/23 08:46
cuteowlet:夏威夷代表說的好 在台灣想要有相似的案例可以來宜蘭找 11/23 10:25
cuteowlet:宜蘭在民眾、公部門、業者、第三部門有相似的默契與共識 11/23 10:26
cuteowlet:提昇一個地方的環境品質 真的是需要非常多的軟性溝通 11/23 10:27
airportman:推好文,不過我覺得夏威夷能源案例與褐樹根案差蠻多的 11/23 10:56
cyliu:推薦這篇文章 11/23 11:08
oodh:推心得 不過要考量區公所的財力人力 和 宣導的成效與為砍樹 11/23 18:28
oodh:作宣導的預算使用效益 11/23 18:30
oodh:許多非對外的事務單位人員並不具有宣導能力和經驗;也沒有常 11/23 18:32
oodh:備的業務費用可以調來因應個案的宣導需求,不專業的話可能事 11/23 18:34
oodh:倍功並 並 錢倍功半;也許可以讓公所和專業顧問簽約、養成把 11/23 18:34
oodh:與民交陪的事交給專業公司來統籌,但這樣就會多一筆錢,也有 11/23 18:35
oodh:利益分配的問題 11/23 18:35
airportman:oodh,我以為砍樹這種事情至少也該通知里長 11/23 18:38
airportman:我覺得交給專業顧問公司來宣導好像是多此一舉 11/23 18:41
oodh:在沒有人抗議的時候,也許里長還會問「這種事跟我講幹嘛」 11/23 18:41
oodh:沒有人抗議,里長沒有理由反對,又怕過一陣子有人抗議被公所 11/23 18:42
airportman:溝通本就有很多方法,問題是出在他們沒有告知的夠清楚 11/23 18:42
oodh:以「經過里長同意」當理由,自己變壞人。 沒人抗議也不可能 11/23 18:43
oodh:什麼事上級都反而要通知下級然後召開大會(連反方在哪都不知) 11/23 18:43
oodh:公務機關有很多事都因為這樣「沒人要擔責任」一直擱著 11/23 18:44
airportman:我沒有認為里長應該就此事招開大會,而是上級要通知他 11/23 18:45
airportman:居民有意見時,就可以詢問里長,畢竟砍樹權責不在里長 11/23 18:46
oodh:可是,居民是砍了才有意見,里長也是砍了有人抗議才知道居民 11/23 18:47
oodh:有人反對,那區公所怎麼有辦法事先知道哪個工作會被反對呢? 11/23 18:47
oodh:不知道有人會抗議,怎麼會想到要告知里長,還是砍每棵樹都該 11/23 18:48
oodh:告知里長? 里長不知道事後會不會有人抗議 怎麼敢同意? 11/23 18:49
oodh:「如果你(公所)認為有民眾誤解反彈的疑慮,那就先不砍吧」也 11/23 18:49
oodh:只能這樣啊; 連反對的聲音都沒有 怎麼辦說明會、成效會多好 11/23 18:50
airportman:掌握市政與蒐集民意本來就是里長權責,市府應告知 11/23 18:51
airportman:而里長應該要知道 11/23 18:52
oodh:所以比較合理的風險管理方式是接受「依專業砍了、被抗議」 11/23 18:52
airportman:如果里長被諮詢決定但有所遲疑,當然可招開會議,至少他 11/23 18:53
airportman:底下還有鄰長 11/23 18:53
oodh:的風險,並且事先避險地準備好被抗議後的公關措施,以確保專 11/23 18:53
oodh:業決策能儘快被抗議者接受、然後落實。避免反覆和拖延 11/23 18:54
airportman:對於里長應有的處置態度,我和你的看法相同 11/23 18:54
airportman:抗議也是一種民意展現,也是一種溝通方式,重點是確保決 11/23 18:56
airportman:策是正確的。並且符合公共利益。 11/23 18:56
airportman:如果里長職能"失能",無法反映民意,那個才是問題 11/23 18:57
oodh:各項公務法定權責單位有其意義和效益,如果與民有關的決策都 11/23 19:00
oodh:要以「民意」為由先徵得基層民選首長同意,那旱災要分區停水 11/23 19:01
oodh:幾百個里開完會同意「我們這里要停哪個時段」才能開始作業? 11/23 19:02
oodh:行道樹就不歸里長管,,我不認為因為個案上有抗爭就該將之視 11/23 19:03
oodh:為「本來就該先徵得里長同意」的事 要不然小學開課放假、課 11/23 19:05
oodh:輔與否 也影響里民甚深,是不是更該開里民大會? 11/23 19:06
people01:寫得好阿!! 不過要做到應該很難 :P 11/23 19:56
airportman:鬼打牆!我說的是,市府砍樹應該至少通知里長,並不是說要 11/23 21:01
airportman:里長一定要依據民意召開里民大會;除非是里長無法決策或 11/23 21:02
airportman:覺得茲事體大則需要主動諮詢里民 11/23 21:02
airportman:我沒有說任何市政決策都要里長同意啊 11/23 21:04
oodh:公所不通知里長逕行砍樹會成為抗議理由,里長逕行同意難道就 11/24 12:37
oodh:不會被抨擊嗎? 問題是基層民意對市政要直接影響到什麼程度 11/24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