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recta sequi)
看板Ecophilia
標題Re: [見解] 內湖開發案 慈濟內部說法
時間Thu Dec 9 22:22:00 2010
※ 引述《wil891607 (~白蚓~)》之銘言:
你第一篇文章的根本問題 我已經在PTT2推文回應過 在此不再贅述 僅就此部分回應
: 事實一:這塊地在內湖,原本是大有客運的保修場,
: 大有客運將地轉手給慈濟,解決財務問題。
開始將這塊溜地填平的並不是大有客運 而是之前的俱樂部經營者 但無論填平者為何
其在都市計畫法中的根本瑕疵都不會因為慈濟主張是善意的後手而有任何不同
至多僅慈濟與大有巴士間有民事契約爭議而已
: 事實二:這塊地地目是保護區,然現已挪做他用。
內湖在1968年全區禁建 以待仿民生社區之內湖特定區發展 然而從1969年左右開始
中央政府為老賊興建大湖山莊 引地主反彈 是以1977年市府撤廢內湖特定區開發處
同年底頒布內湖區都市計畫
也就是說 在1968年到1977年間 內湖區全區都類似目前士林區社子島堤外地區一樣
沒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 不能蓋房子 但在1977年以後內湖區的保護區即與北市一致
1977年以後 進行過好幾次內湖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但慈濟內湖案用地皆維持為保護區
陳水扁市府並在1998年駁回了慈濟內湖醫院的開發計畫 你在下文說拜託慈濟蓋醫院的
是之前的市長(雖然此地慈濟是在陳水扁市長任內取得的) 然而台北市保護區解編的議題
本來就是在黃大洲市長末期 意圖解編芝東路保護區以興建社區 用以遷建七號公園居民
引起反彈 都市發展局成立後 才開始有回復保護區的聲浪
從這個出發點 我認為你的疑點其實是可以被聚焦的 因為只要這塊地在都市計畫法上
不該被解編 那不管慈濟蓋幾個洩洪池通幾條水溝 都不可以進行大規模開發
: 疑點一:為什麼當初會劃為保護區?又因什麼標準劃為「高潛力土地利用區」?
: 疑點二:目前水泥地基墊高的地,要怎麼處理才能改善山上積水問題?
: 疑點三:淹水農家的聲音要怎麼受到重視?
: 疑點四:慈濟的工程方法,是否真的能改善環境淹水問題?
: 疑點五:廢建還地後,即可解決問題?
: 疑點六:姚仁喜先生、廖本全先生等人,是針對環境問題,還是單針對「慈濟」而反對?
呃 姚仁喜為什麼要特別反對慈濟?
: 疑點七:這塊地之後如何處理?(兩種狀況:1.地還是慈濟的 2.地不是慈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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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ttt668:姚仁喜有專家的風骨、與堅持。 12/09 23:12
→ ettt668:讓我想到陳宏宇教授。 12/09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