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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FVOrZ6v ] 作者: eelyang (WORN OUT) 站內: Tech_Job 標題: [情報] 第一屆友達綠色方舟獎 - 3C演化論徵稿 時間: Thu Apr 5 20:17:37 2012 [代po,歡迎轉錄] 「從搖籃到搖籃」是科技業下一波永續重點,您想為自己的履歷加分嗎? 您想讓科技業更永續嗎? 您想要具備綠領潛力,有多元專長嗎? 友達為推廣零廢棄物的概念,舉行第一屆綠色方舟獎,邀請您提出3C產品的綠色構想。 只要您還是在職大專學生(含碩、博),寫下您的創意,就有機會拿獎金並為自己加分! 活動官網 http://auo.com/Event/greenark/lab.php 電子簡章 http://www.tgpf.org.tw/event/2012050401AUOgreenArk.htm * 活動目的 電子產品為現代生活帶來無限便利,但同時產生資源浪費與電子廢棄物等環境問題 ,世界各國早已掀起新一波綠色浪潮,「從搖籃到搖籃」儼然為最重要的宣言,為啟發莘 莘學子以創新思維解決環境問題,特舉辦第一屆「友達綠色方舟獎」,鼓勵學生發揮創意 與研究精神,激發潛在創造力,達到提升綠色科技競爭力之目標,並將零廢棄之理念向下 扎根,共同開創綠色未來。 * 競賽主題 本次競賽以「3C綠色演化論」為主題,其中3C產品必須含有面板或太陽能板等零組 件,參賽隊伍依上述產品範疇提出特定3C產品之綠色設計構想,例如:廢棄物再製成3C產 品、3C產品易拆解及可回收設計、3C廢棄物的轉型再應用等。 * 參賽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正職學生(大學生、大專生、碩士生以及博士生),可跨校組隊參加, 不限科系及國籍,每隊人數勿超過3人,同一人不可跨隊重複參加。 * 競賽時程及文件繳交 (一)競賽報名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5月4日(五) 中午12點止。 2. 報名方式:請先於 活動官網 填寫 線上報名表 完成註冊,再於報名時間截 止日(101.05.04 12:00PM) 前將「作品構想」、「網路票選簡介」與「不侵害權利保證書 」以電子郵件傳送或光碟寄送方式繳交予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蔡維馨工程師 ,即完成報名程序,如未於期限前繳交相關文件,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3. 注意事項: 1. 作品構想無格式範本,可以書面(Word檔勿超過15頁;簡報檔勿超過 30頁;前項檔案請以PDF檔傳送)或影音(需為Windows Media Player 10 以上支援格式, 影片長度不超過5分鐘)方式呈現,惟內容須包括:創作緣由、創意特色說明、符合D4R (Reduction、Repair、Recycling、Reuse)原則說明、創意可行性及創意預期成效。 2. 網路票選簡介與不侵害權利保證書請至競賽官網下載,不侵害權利保 證書請務必簽名後掃描,與相關資料一併傳送,且作品構想與網路票選簡介提交後即不可 修改。 (二)初選 1. 書審:採「作品構想」書面審查方式,評分項目包括:創新性、可行性/發 展潛力、D4R潛力、書面資料完整性。 2. 網路人氣:於101年5月8日(二)中午 至 101年5月16日(三)中午 針對「網路 票選簡介」開放網路票選。 3. 決選名單公告:依初審結果(含網路人氣結果計分)較高之8組隊伍,即可入 圍決選,並於101年5月18日(五)於競賽官網公告入圍名單。 (三)決選 1. 日期:101年6月1日(五)。 2. 地點: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台中市中部科學園區中科路1號)。 3. 評選方式:入選隊伍於決選當日依任何方式發表構想內容,例如簡報、影 片、實體作品展示或動態表演等,評分項目包括:創新性、可行性/發展潛力、環境性及 台上呈現豐富度,總分較高者依序為前三名。 4. 決賽議程請見 競賽官網 。 * 獎勵方式 1. 首獎1名:獎金50,000元,參賽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張。 2. 貳獎1名:獎金30,000元,參賽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張。 3. 參獎1名:獎金20,000元,參賽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張。 4. 入圍獎:決選入圍者將頒發參賽學生每人獎狀1張。 * 競賽資訊 1. 督導單位:經濟部技術處 2. 委辦單位: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4. 競賽官網:友達綠色方舟計畫-創新實驗室 http://auo.com/Event/greenark/lab.php 5. 聯絡方式:聯絡人: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蔡維馨 工程師 電話: (02)2910-6067轉517  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48號4樓之3 * 注意事項 1. 作品構想書及決賽用簡報、影片或作品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分。 2. 本次活動獎金按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3. 主辦單位並得無償行使著作權法第22至第29條之1所定著作人之權利,包括 但不限於改作、重製、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編製專輯、編集於相關成果。 4. 專利權由參賽隊伍所有,但友達光電擁有優先議約權。 5.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競賽,亦不得為公開發表之作 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34.1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elyang (220.133.34.157), 時間: 04/05/2012 2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