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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甲、乙兩案還有附加條款,教師一旦組織工會,其所有待遇、義 ^^^^^^^^^^^^^^^^^^^^^^^^^^^^^^^^^^ : 務、結社、權利等都將依工會法規定,原本適用的教師法將會進行修 ^^^^^^^^^^^^^^^^^^^^^^^^^^^^^^^^^^^^ : 正。此一結論,除台聯黨團未簽字外,其他黨團都簽字支持。 這是什麼?老師最好搞清楚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7.91
ChrisL:如果搞不清楚的是政府 那老師就不用搞清楚 163.21.3.253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