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討論] 從罰寫事件到校規的訂定
時間Mon Sep 19 05:58:5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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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我在講學生偷竊或打架(傷人)時,要移送法辦一語,讓某些網友不快,
: 但是,不快之後,批評之餘,
: 是否可以提出有用的建議?
跟一般學校內不處罰又能讓學生一心向學的老師學習進一步的帶班方式算好的建議嗎?
我不清楚她是科任或導師
不過即使只有成績部份 也是值得學習的成就
(也許她也可以處理秩序問題 我想是有的 不然怎麼上課?)
當這麼建議的時候 請問會想先去觀摩再說
而不是先想可能這樣可能那樣 所以去學了也沒用的老師請舉手?
: 禁止體罰及所有的處罰,接著是校規無效。
: 剩下的就是法律。
: 難道要說法律無效嗎?
好像只能往處罰方向想的樣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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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69.240
→ plancklin:我比較好奇的是,他對學生不交作業如何處理? 09/19 10:26
→ plancklin:事實上本來就是這樣,光靠道德要求是很薄弱的 09/19 10:27
→ plancklin:有規定就會有相對的處罰啊,國家法律不也如此? 09/19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