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ancklin (北極熊)》之銘言:
: ※ 引述《senza (逆髮)》之銘言:
: : 沒有人說不能懲罰。
: : 但是懲罰不等於體罰,額外的負擔也不是體罰,
: 我很高興有網友這樣認為--可以懲罰
很奇怪,教育部的零體罰政策,從來就沒有說過不可以懲罰。
反對體罰的人,也一直在強調要找出其他處理問題行為,或是處罰的方式,
都是在談體罰不是萬靈丹,體罰是一種傷害性的行為,
並不是說不可以懲罰學生,而且大家也一再的說明了,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誤解?還重複的一直繞圈圈?
我真的是百思不解。
: : 零體罰不代表零懲罰,
: : 所以你本篇提的所有問題根本不存在。
: 只是,你個人認為的可以懲罰方式是哪些?
: 哪些方式可以讓老師執行而不會觸法?
這不是我個人認為的問題,況且除卻體罰,懲罰有非常多的方式,
也有適當性的問題,(但是「打人」必定是體罰,這個不需要討論吧!)
我提出的「額外的負擔」也是一個方法,
但是這還要深究其心態與動機及目的,所以我一直說,如果要討論,可以舉出案例,
還有那些堅持體罰的老師,你可以說出為什麼你覺得某一個情境讓你非動鞭子不可?
大家可以給一些想法,PTT站教育相關專業人員這麼多,
優秀的人才與思維必定也很多。
(關於範例,請看看eric3118版友的那一篇文章,
我覺得那就已經拋出了一些很讚,且符合教育專業及理念的想法與處理方式)
所以之前我就說過,可以討論,可以談,可以請教育單位給老師一個明確的界限,
但是不要一味的只覺得非得把體罰權力拿回來,才能管好學生,不是嗎?
: 最後,依舊還是回到那個最根本的問題。
: 請立法單位定義何謂體罰。
這個並不是根本的問題,那只是其中的一個小環節。
根本的問題是老師首先要跳脫「如果沒有體罰我就完蛋」的思維,
受過多年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員能力不應該這麼差,不打人就管不了學生,
即使能力差,也該找方法補救,而不是不思長進。
還有便是:教育人員可以要求教育單位做到什麼應有的協助?
這些專業人員應該增加的知能又是在哪裡?有什麼方式可以協助與管理學生?
這才是老師與相關人員應該要爭取的。
即便以處理行為問題的面向觀之,懲罰也僅僅是眾多手法的其中一個手段,
更不用說教育並不只是在處理行為問題,無限擴張「如何懲罰」的重要性沒有意義,
講的白話一點便是:光想著如何懲罰學生而不觸法,
是一個消極而且沒有效能的思維方式。
但是不管怎麼樣,
這些想法都比「沒有體罰我就管不了學生」來的有意義,
體罰已然禁了十年,真的已經十年囉!贊成體罰的各位!
該考慮的,應該是如何在這樣的情況下找尋最佳途徑,而不是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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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漬已冷
有風微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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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3.21
※ 編輯: senza 來自: 61.62.3.21 (01/23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