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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ncklin (北極熊)》之銘言: : ※ 引述《senza (逆髮)》之銘言: : : 沒有人說不能懲罰。 : : 但是懲罰不等於體罰,額外的負擔也不是體罰, : 我很高興有網友這樣認為--可以懲罰 很奇怪,教育部的零體罰政策,從來就沒有說過不可以懲罰。 反對體罰的人,也一直在強調要找出其他處理問題行為,或是處罰的方式, 都是在談體罰不是萬靈丹,體罰是一種傷害性的行為, 並不是說不可以懲罰學生,而且大家也一再的說明了,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誤解?還重複的一直繞圈圈? 我真的是百思不解。 : : 零體罰不代表零懲罰, : : 所以你本篇提的所有問題根本不存在。 : 只是,你個人認為的可以懲罰方式是哪些? : 哪些方式可以讓老師執行而不會觸法? 這不是我個人認為的問題,況且除卻體罰,懲罰有非常多的方式, 也有適當性的問題,(但是「打人」必定是體罰,這個不需要討論吧!) 我提出的「額外的負擔」也是一個方法, 但是這還要深究其心態與動機及目的,所以我一直說,如果要討論,可以舉出案例, 還有那些堅持體罰的老師,你可以說出為什麼你覺得某一個情境讓你非動鞭子不可? 大家可以給一些想法,PTT站教育相關專業人員這麼多, 優秀的人才與思維必定也很多。 (關於範例,請看看eric3118版友的那一篇文章, 我覺得那就已經拋出了一些很讚,且符合教育專業及理念的想法與處理方式) 所以之前我就說過,可以討論,可以談,可以請教育單位給老師一個明確的界限, 但是不要一味的只覺得非得把體罰權力拿回來,才能管好學生,不是嗎? : 最後,依舊還是回到那個最根本的問題。 : 請立法單位定義何謂體罰。 這個並不是根本的問題,那只是其中的一個小環節。 根本的問題是老師首先要跳脫「如果沒有體罰我就完蛋」的思維, 受過多年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員能力不應該這麼差,不打人就管不了學生, 即使能力差,也該找方法補救,而不是不思長進。 還有便是:教育人員可以要求教育單位做到什麼應有的協助? 這些專業人員應該增加的知能又是在哪裡?有什麼方式可以協助與管理學生? 這才是老師與相關人員應該要爭取的。 即便以處理行為問題的面向觀之,懲罰也僅僅是眾多手法的其中一個手段, 更不用說教育並不只是在處理行為問題,無限擴張「如何懲罰」的重要性沒有意義, 講的白話一點便是:光想著如何懲罰學生而不觸法, 是一個消極而且沒有效能的思維方式。 但是不管怎麼樣, 這些想法都比「沒有體罰我就管不了學生」來的有意義, 體罰已然禁了十年,真的已經十年囉!贊成體罰的各位! 該考慮的,應該是如何在這樣的情況下找尋最佳途徑,而不是走回頭路。 -- 茶漬已冷 有風微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3.21 ※ 編輯: senza 來自: 61.62.3.21 (01/23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