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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自創標題) 體罰之前 昨天跟某老師聊天啊。由於他蠻關心體罰的問題的,特別是體罰跟處罰的分界,什麼是合 法的處罰此類的問題。因為我對這個不感興趣,也不覺得這有辦法作清楚的分別,我就直 接說: 「為什麼會一直聊這個呢?再怎麼樣一般人都同意,體罰都是管教最後的手段,那它應該 是在最後才該被討論的東西。粗糙地講,我們應該集中精神討論軟性的手段,等這些討論 完了才會輪到體罰。」 如果是我的話,我個人覺得,理論上在體罰之前的方式是不可能有真正做足的一天;沒有 那種:『我已經用盡其他的方法了,到了逼不得已的程度。』 我會對體罰不感興趣,是因為我學生時做風紀也不靠處罰(注意是處罰不是體罰)。我寧 可把所有用來面對衝突虛耗的精力來為同學作各種設想,同學來學校有沒有意義?能不能 感覺到這種意義?是不是從學校生活中得到生命的實感?(這很重要,如果這獲得很大的 滿足,沒必要不守秩序。如果在這裡沒得到滿足,我甚至覺得不守秩序是一種自然的反應 。)每個人對未來的打算如何?去了解他對各種事物的觀念是什麼?這是我那時想要並且 積極做到的,我也不覺得我花了很大的力氣,但是在管理方面確實順暢許多(其實秉持這 種心態的人不會想用管理兩字),幾乎沒什麼衝突。 這是我的部份,更別說其他很能春風化雨的老師的做法:認識自己跟學生的社會位置不同 、減少誤解與衝突、了解每個同學的喜好、每個同學在同儕在師長在家不同的風評、家庭 狀況等等;開放、鼓勵學生批評自己、彌補不當互動所造成的疏離、實際打入學生的生活 圈、和學生一起生活等等;教學方面務求具體化、深度與趣味兼具(光這一項就沒有至善 至美的目標)。 只是參考兩個人而已,就會發現在處罰之前可以做的事情已經做不完了。大到提供生命性 、哲思的解答,小到從一段日常交談中如何改進互動,都饒富深意,值得細細研究。也有 老師表示,這是身為教育工作者最大的樂趣之一。 如果真的把體罰當成最後手段,覺得能不用就不用的老師,他應該會想到,在類似環境下 同樣難以處理的學生,在自己手上是不是得到最好的教育?如果不是,如果有人可以教得 很好,那同樣一個人,他交在我手上就得面對強制手段,是不是在我手上比較衰一點?真 的很不希望硬來的,這時候會去調整自己而不是讓學生適應自己。 把事情粗糙地二分的話,喜歡在人際關係中感受微妙的互動的、喜歡透過非強制手段來影 響別人的人,就來當老師;喜歡用強制手段教育的,就去當警察、獄卒。相反的,辦不到 前者的就當後者,反之亦然。這樣大家就不會痛苦地結下孽緣,且能夠人盡其才、各人獲 得各人的成就感,不是挺好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