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校務會議名額設限 全教會批假民主 臺灣立報 95.5.24【記者曾美惠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會與地方教師會召開記者會,抨擊教育局違反國教法,限制教師參加校務會議的 比例與名額,新竹縣甚至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都沒有,全憑校長個人意志 ,決定誰參與校務會議,教師會抨擊根本是校園假民主。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司長潘文忠表示,已於2周前通知教育局應該依法訂定,至於新竹縣部 份,將會進行了解。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 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 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定之。」但同一部法,卻出現行政落差。 台北市教師會表示,基隆市、彰化縣、台北縣、南投縣、宜蘭縣、花蓮縣、台南市等縣 市教育局所訂定之校務會議實施辦法,均合乎國民教育法立法意旨,落實校園民主。但 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桃園縣、台東縣等縣市教育局所訂定的校務會議實施辦法卻 在無法律授權下,增加法律所無之組成限制,剝奪「全體專任教師」參與校務會議之法 定權利。 「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在無法律授權下,竟規定學校教師員額在30人 以上者,一律採代表制出席校務會議,大開民主倒車。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柯文賢表示 ,教師會並非要求全體教師參加或一定採比例代表制,而是認為不能剝奪教師參與的機 會。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縣市政府已由少數家長會挾持,為迎合家長會的需求 ,限縮全體教師參加的權利,強制以比例稀釋學校主體的教師代表比例,彭如玉擔心, 學校涉及很多有關「錢」、「權」的事項,屆時恐怕會被部分人士把持,成為錢與權交 易中心。 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陳銘彬表示,校務會議或學審會等單位是決定學校重大政策,卻限 制學校教師代表名額,讓學校中長程計畫的學審會或校務會議,由少數人決定,限縮發 展學校本位的機會與空間,他認為應該讓學校決定要採全體或比例制,而非教育局決定 一切。 新竹縣教師會理事長吳秀蓮則表示新竹縣「比後山還要後山」,因為新竹縣連「國民中 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都沒有,開校務會議時,由校長一人決定怎麼做,她舉例,曾 有校長讓家長會參加校務會議,換了校長後,就不讓家長會參加。 永嘉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漢中表示,法規命令與法律之關係,主要立基於法律優位原則與 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或做成行政處分,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 性原則。很多縣市教育局訂定的校務會議實施要點在無法律授權下,剝奪學校專任教師 員額30人以上之學校教師出席校務會議之權利,國民教育法所稱「成員比例」授權範圍 有所逾越,且區分30以上以下之基準缺乏依據,恐有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子法逾越母 法範圍的情事,因此這樣的行政規定是無效的。 台北、桃園等縣市教師會二十三日在立法院表示,部份縣市似乎被少數的家長會挾持, 將校務會議當成政治席次分配,剝奪全體教師參與決策的權利。//中央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