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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iff ( .)》之銘言: : 到現在其實要把什麼處罰體罰分得清清楚楚其實很難 : 縱使你認為你處罰得當 : 有心人一操縱還不是變成過度體罰 體罰本身自中華民國在台灣以來, 一直都是禁止的,沒有什麼過度 不過度的問題。 教師團體應努力的方向是團結起來 立法明定"何謂體罰"以保護自己, 不是在這裡跟我們這些家長吵用棍 子打小孩的權利。 我們並沒有反對孩子有錯該處罰。 我們反對的是體罰。 教師團體如果拿支持十八趴的精力 來要求立法委員們把體罰的定義明 確化,不是很好嗎? -- 正牌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冒牌的中國:中華民國(在台灣)(19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6.38
MRSA:l兄您或許不知道 只要是處罰220.137.102.141 10/25 00:32
MRSA:都可以輕易的擴大解讀成過度處罰220.137.102.141 10/25 00:33
MRSA:也就是"體罰"220.137.102.141 10/25 00:33
MRSA:您或許可以舉個處罰方式220.137.102.141 10/25 00:33
MRSA:讓我告訴您為何該項處罰算是體罰220.137.102.141 10/25 00:34
Emolas:過度處罰也「不等於」體罰。 218.169.34.64 10/25 02:08
Geordi:原PO知道什麼是十八趴嗎? 125.225.8.167 10/25 21:41
blees:說得如此簡單? 59.114.160.233 10/25 22:37
HCCLandRover:豎仔220.130.137.101 10/27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