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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銘言: : : 我實在搞不清楚 不能讓學生感到不舒服 : : 給小孩應有的尊重 跟給小孩無限上綱的放縱 應該不太一樣吧 : : 學生違反班級紀律 老師如果訓斥 造成學生不快 學生一狀告到教育部 : : 這樣的教育模式下 台灣社會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呢..... : 為甚麼你的學生 會認為 告到教育部 自己的行為站得住腳? : 如果是新聞報導 誤導了他 告訴他真相 不是老師的職責嗎? : 或者是老師自己連真相也不知道? 這倒是很大的問題!!!! 因為案例 兄弟 因為血淋淋的教學現場實際案例啊 kkcity 2826 篇 的官方處份 代表了所有的教育部的看法..... 告訴他真相是什麼??? 老師不能讓學生身心受到傷害???? 只要讓學生覺得『不舒服』 就是體罰???? 我不知道你何以認為所有報紙的新聞是假的 因為昨天聯合報又引了高縣教局長的說明 只要心理不舒服 就是偏差言語 這.....凱子 你沒看到嗎 不然 您提供個『真相』 給小弟看看吧.... ※ 編輯: maskzero 來自: 218.166.85.226 (02/03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