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問題才是好問題
與其不斷的討論該不該體罰
體罰的必須、體罰的經驗談、體罰的謬論
不如去探討這一個可能有助於認識體罰的問題
讓這個問題的答案幫助我們去思考
先看這一百年的發展吧
一百年前怎麼樣就不管了
一百年發生什麼事
教育學、心理學上發展了那些不同的理論
哲學的腳步又走了多少
現在的父母是什麼環境下生長的
至少是戰後嬰兒潮所出生的
而現在的家長大概是第二代
父母的年代所受的教育方式以何為主
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比較教育能夠清楚的探討教育問題
我們可以比較、參考外國的教育方式
所謂現代與後現代主義所帶來對人身自由上面的影響有多少
我想簡單的說
行為主義、刺激反應-->人文主義、個人心理學的脈絡
加以現代、解構與個人化的哲學思潮風行
都是背後的學術基礎
而世界性的交流使得這理論思潮得以傳佈
這些事件的過程剛好跟循著這些家長的成長而進行
這樣說好了
這些父母的年紀大我們一些與我們相近
他們開始接受這些不一樣的思潮
並且反省自己的生長求學過程(體罰之下的教育)
發現有不一樣的教育方式,對於管教有體罰之外的選擇
在自身經驗與身體自覺的重視交互之下
加上部分教育學者的鼓吹
他們得到另一個可能
於是反對體罰在自己的小孩身上進行
我想附帶的可以再去思考
當我們把尊重人身自由思潮移植過來的同時
是不是也學習他們的生活哲學
別人怎麼管教小孩,又如何愛小孩、照顧小孩
並不是不打了就解決一切問題
有沒有接受他們的人文思潮、甚至哲學觀、倫理觀、甚至宗教
或者說在"中國"(真是個敏感的字)"台灣"的民族性前提之下
如何將不打小孩做一個哲學性的融合
所謂的配套措施可以是全部的移植
也可以是吸收融合的內化
但是剪剪貼貼的拼湊我想是成不了氣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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