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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Hikaru (啦啦光 ._.)》之銘言: : : 從這個例子來看,老師為什麼要懲罰這位學生?應是希望學生能改進。那麼懲罰究竟 : 有沒有、能不能得到預期的成效呢?若無效還反而招致學生的不滿,是不是不太好? : 對於行為偏差較為嚴重的學生,想想看不同的處理方法可能會有怎樣的結果。 : : 還有,我不相信罰一罰學生就會變好,也不會相信只要講一講學生就會變好, : 教育不可能速成,只有長期的關懷和無條件的付出才能讓學生有所改變。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0.240.186.19 : → tears:orz...闖紅燈被開單『懲罰』後覺得警察無理 163.32.109.85 11/09 : → tears:過分,所以反過來有警察被懲罰後,我們就要 163.32.109.85 11/09 : → tears:廢闖紅燈開單這罰則嗎? 163.32.109.85 11/09 : → tears:懲罰 -> 導致某下場 -> 廢懲罰? 163.32.109.85 11/09 : 噓 plancklin:不要以為只報導處罰,就以為學校老師只 123.110.238.25 11/09 : → plancklin:用了處罰沒有開導 123.110.238.25 11/09 : → docboy:長期的關懷和無條件的付出,沒錯~只要小班 59.124.104.220 11/09 : → docboy:教學,加上家長願意配合,一定會有所效果 59.124.104.220 11/09 : → docboy:但在現階段的國高中,家長只看短期績效,你 59.124.104.220 11/09 : → docboy:要老師如何長期輔導?只怕會被家長說不適任 59.124.104.220 11/09 : → docboy:不是我要吐槽,不過最後一句實在被講到爛了 59.124.104.220 11/09 : → prokey:這想法很好,但不太實際。 163.22.18.78 11/12 謝謝各位的回應,請容我繼續對幾位版友的談話作回應,我覺得值得討論 :) To tears: 您談的是法治,法律是大家共同制定的規範,會這樣規範一定有其道理, 像交通規則就是為了讓大家更安全、更方便。既然大家同意這樣做,闖紅燈 罰錢是應該的,沒什麼好說的。學生如果犯了班規,那班規的懲罰辦法當然 要執行,而我認為老師需要注意的是班規的產生,以及懲罰辦法的合理性。 此案例中的懲罰是怎麼來的,老師說了算嗎?如果是,我會覺得不太妥當, 警察也不能在路上隨便把人攔下來說:「你犯了邊開車邊唱歌的罪,這樣會 導致你容易分心(其實很合理),所以開給你 1200 元的罰單以示懲戒。」 這樣做對嗎?這個時代還有人權力大到能隨意制定法律? To plancklin: 我也相信很可能是有開導、也有懲罰,但懲罰辦法是事先規定的嗎? 如果有事先跟學生談過,並共同制定懲罰方式,這個懲罰當然是很合理。 To docboy & prokey: 時間不夠,這並不是我們逃避「用心去解決問題」的藉口, 而是我們必須面臨、挑戰並克服的困難。就算再忙,每天抽出二十分鐘來跟 兩、三位同學聊聊天,應該是可能的。此例中,老師有空監視學生跑操場, 如果是我,會寧可把這十分鐘用來跟他談談這些問題。十分鐘當然不能改變 他很多,但如果有一年的時間,每星期十分鐘,或多或少能看見成效,至少 他會發現有人肯時時關懷他,不放棄他。 家長要的是速成這沒錯,但教育本來就不可能速成,生活習慣和價值觀都是 長期累積的。家長急著要成果,難道老師也一起急了?如果老師都無法秉持 教育者的專業,只是隨著輿論的聲浪起舞,誰能夠相信教師的專業? 小小淺見,希望還能有所賜教~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docboy:急的不是老師,急的是家長以及掌握預算的民 59.124.104.220 11/13 21:10
docboy:代,以及見獵心喜的基金會,以及要求以「績 59.124.104.220 11/13 21:10
docboy:效」要求評鑑老師的部分人士 59.124.104.220 11/13 21:11
docboy:這以上這些,正是扼殺老師用心去解決的動力 59.124.104.220 11/13 21:12
docboy:難道原PO對於這些現象視而不見或存而不談? 59.124.104.220 11/13 21:13
docboy:教育工作被這些外力干擾,任何人都專業不來 59.124.104.220 11/13 21:16
tears:(笑) 遇到不合理的法規你會先反抗還是先往其 211.74.254.76 11/13 21:38
tears:上級單位投訴? 再來,該生非第一次犯類似過錯 211.74.254.76 11/13 21:40
tears:您第一時間就認定該師沒有事先與學生定好 211.74.254.76 11/13 21:42
tears:相關罰則, 甚至說一切都是該師說了算? 嗯, 211.74.254.76 11/13 21:42
tears:也許您知道比較多新聞裡沒報導的內幕吧 211.74.254.76 11/13 21:44
tears:還有... 原推文只是舉個例子, 別亂扯到老師 211.74.254.76 11/13 21:44
tears:能制定法律之類的話... (笑) 211.74.254.76 11/13 21:47
tears:再看一遍您給p板友的話 "事先規定""共同" -> 211.74.254.76 11/13 21:50
tears:懲罰很合理, 問題是您的原文壓根子就不相信 211.74.254.76 11/13 21:51
tears:老師有做這些事情, 狂批這一點... 滿有趣的 211.74.254.76 11/13 21:52
plancklin:又只是一個關在象牙塔裡的人 123.110.238.72 11/13 23:08
plancklin:校規也是跟家長討論的你知道嗎? 123.110.238.72 11/13 23:09
plancklin:班規我也是問過家長,至於學生... 123.110.238.72 11/13 23:09
plancklin:抱歉,還不夠理性討論 123.110.238.72 11/13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