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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考績制度..... 之所以會提到評量... 提到立法精神 提到 人....才是重點 就在於評量本身可能因為目的的不同 而採取不同的方式 這就是教育測驗與評量的學習內容 而人是重點....是因為教育是人為主體 人為主體可以擴張到 學生、教師、行政、家長與社區等等 balabala..... 考績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我不管立法精神與管理學的說法.... 我所認為的考績應該是一個通過標準 就像學生考試六十分算及格一樣 但是我對於學生考試的內容所產生的效度抱持懷疑 什麼樣的通過標準算合理 內容可以是老師的出缺勤(其實沒有意義....) 可以是老師的班級經營(但怎麼樣稱為好定義很難確立) 可以是老師的教學成效(但不代表學生平均成績好就代表老師會教) 可以是老師參與教學研討、進修的情形 只要達到某一程度就算通過標準...... 然而重要的不單是如何獎勵通過的老師 (拿不到甲等其實有點像再扣年終獎金一樣,雖然其實是週年慶零用錢) 重要的是,有沒有一個制度來輔導未達到標準的老師 讓他們達到標準,或者輔導轉業 這是我重視 人 的原因 人不是製造的商品,沒有通過標準就丟掉 就像學生不及格,更重要的事如何繼續教好他...這才是一個教育工作者應該做的 同樣的 國家為什麼沒有一個機制來輔導這些沒有通過的人,只有免職、減少獎金的方式 這可以說是從教育學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如果有人說這不是國家的責任 那麼我要說 沒有人性的把人踢掉又是什麼責任 這是很令人討厭的說法 要承認現實的錯置太多 這是教育與法規制度面上的問題 太多學生讀了不符合性向的科系 太多人選擇了不符合自己能力、性向的工作 錯誤的人放的錯誤的位置 就會有混亂沒有效率的結果 我們不能說某一個人完全沒有能力 而是應該透過教育、輔導幫助每一個人走到合適自己的位置 傳統的觀念使得念師範體系的很多不見得是合適的人 即使開放了學程、讓很多有志於教育的人能夠有機會成為老師 但是,很抱歉,不是每個有志成為老師的人,都適合當老師 這些錯置才是必須面對處理的問題 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這錯置的人找出來,放到對的地方才是重點 如過能在學生求學階段做到進路的輔導,那麼就減少了很多的問題 如果發現不合適的人在不合適的工作上,能夠有輔導的機制,相對的也避免問題擴大 這才是考績制度應該去做的 或者說稱為 "教師能力考核輔導制度" 目的是什麼,就有不一樣的評量方式 最好的獎勵方式,就是和他們在一起,幫助他們成長 不要用錢來買賣教育,也不要以為老師是為了錢而爭取考績 說實話,我認為考績獎金應該是屬於老師的本薪內容 當然這又會扯到教師薪資水準的問題,就不提了 最後.... 我們習慣拿工商業的例子 但是不要忘記 台灣的勞動條件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差 只有少數人的薪資與實際付出是符合的 不要把自己被奴役的現實當作理所當然 工作時數過高、工資不能反映勞動、在學歷、性別上的偏見 我們應該追求所有勞動階級的勞動條件達到平衡 而不是鄉愿的把目標指向收入稍高的一群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譴責 不合理的制度與行業偏見造成貧富差異 憑什麼政府資助高科技產業又減少賦稅 憑什麼吸血鬼般的金融業可以發放不符合社會正義的獎金 誰願意發出這樣的不平之鳴..... 這也是教育的一環 所有人都是人 而且每一個人的價值都超過全世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