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 高中成績考查辦法增產假規定
更新日期:2008/06/09 11:45
(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九日電)
落實性別平等,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案,其
中特別的是,針對高中女學生增列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及喪假,並增
列學生上述事由致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以零分計
算的規定,落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教育部中教司司長蘇德祥指出,這是將性別平等精神融入,首度統一明訂產假等
相關規定。
另外在「德行成績」,修正為「德行評量」,蘇德祥說,以往考查方式主要以評
定分數及等第如甲、乙、丙等方式給成績,自八月一日起改以文字敘述,依學生
行為事實作綜合評量,並明列評量項目,以量化(獎懲紀錄項目及出缺席紀錄)
和質化(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校內外特殊表現、服務學習及綜合評述)並重的學
習成長資料,以反映學生在校學習情況。
教育部指出,修正案中有關「德行評量」方式調整條文適用於九十七年八月一日
入學的高一學生,其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起施行。
「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全部共有二十三條條文,重點除上述兩點外,並
對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明定身心障礙學生學業成績考查依學校所訂個別化
教育計畫評量方式定之,尊重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需求。9706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9/5/10v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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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多情者...情場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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