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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目前師資培育法第九條之規定 修習師培課程限於大學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在校生 因此 若欲取得國小教師證書則必須先報考教育大學 成為該校之學生後 據同法第七條規定 修習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 並參加教師檢定 方能取得教育證書 至於外國學歷部分 只要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並不會因為外國學歷而不得報考 這點應不用擔心 有關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育學程訊息請點閱 http://r7.ntue.edu.tw/r7/pages/3_classes/1_classes.html (02)27321104轉2083 加油囉~~~~~ ※ 引述《kikicocos (y y )》之銘言: : 此文為代波。 : -------------------------------------------- : 想請教一下各位,有個目前已在美國學校教書的小學老師 : 該師教授英文與簡單的國語,但無教師證。 : 由於該師自幼即在美國長大,念到碩士都是美國的學籍證明,因此在教授英文方面 : 完全沒有問題。但在教授國語時,由於口音與認字能力,屢屢遭到質疑。 : 校長遂建議該師去修習國小教育學程,取得國小教師證。 : 問題: : 目前教育學程不斷縮減,要取得國小教師證的管道似乎是考上附有教育學程的學校, : 例如國北師或市北師。(是這樣嗎?)然後是純學生的,沒有在職專班這種? : 而且考上-->唸完-->實習-->考試-->取得教師證。(考上任何系所都是這樣的步驟嗎?) : 再者,因為他是外國學歷畢業,似乎在報考資格上就不符?因為不承認外國學歷?! : 有人清楚這該怎麼辦嗎??? : 拜託好心人幫幫忙了~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