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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教師法規定,有精神病的老師可以不續聘,但教師法卻忘了規定,有精神病的 老師不願意接受精神鑑定的時候該怎麼辦。 其實修法的結果不一定是要將老師解聘,讓這些老師面對事實,接受輔導與治療,是 修法內容中更具正面意義的方向。 支持! PS.報導中介紹各式各樣奇怪的老師,真是領教了!但新聞中所敘述的都是真的嗎?這 就不敢確定了,畢竟是台灣的媒體記者,而且還是部落格記者,怕很多是網路上道聽 途說的消息吧~ 立委提案 怪師不就醫就資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633400.shtml 丟書罵去死 你被怪師教過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633397.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82.191
DUKEYANG:這些都有可能 以前同校就有更誇張的 163.20.88.40 06/08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