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handsomecat3 (確定性的失落)》之銘言:
: : 齊力
: :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社會科教育系副教授
: : 究竟教師有沒有權力要求學生學習一些學生當下未必覺得有趣、有意義的課題呢?這
: : 是兩重主體概念所未面對的問題。報告書的撰寫者顯然並不願意面對這種鮮明
: : 的衝突情境,尋求具體的處理原則。如果有人宣稱教師應該有這種強制學習的權威,
: : 立即可被提倡某種人本主義教育的人士批評為「反人本」。但是,不強制的結果會是什
: : 麼呢?
: 其實這代表權利義務關係沒有搞清楚
: 法律規定學生的義務是接受義務教育
: 參與學習是學生的義務無法拒絕,
: 至於學習多少是學生的權利可以放棄。
厲害厲害 有義務接受義務教育
至於學多少 是權利可以放棄...無言
閣下大玩文字遊戲 我翻遍法規 確實沒說應該學多少
但立法精神是這樣嗎?
閣下說的合(文字遊戲的)法 但不合理
花博工程 政府採購法有規定底標應該多少嗎?
哪條法規 規定地方首長救災 不能休息?
: 當學生不違反規定時,老師還有什麼權力好要求學生的?
: 不強制學習的後果是由社會大眾共同承擔的
: 如果社會大眾不滿意這種後果,自然會立法強制
: 學生畢業的門檻達到強制學習的效果。
國民教育是義務 還強迫入學 不到校 監護人罰款 天天罰喔!
都這樣了 立法及規定 還要怎樣 才算強制?考不到60分 抓去槍斃?
根本不是法規的問題 也不是齊力沒把權利義務關係搞清楚
而是學生不想學時 到底該怎麼辦?
放生?放鞭炮慶祝?不爽不要學?「不學」久自然就不「不學」了?
人本倒是給個「作」法
拜託!!!不要再給說法了 說法我都會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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