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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是啊 : 問題是 家庭教育有問題之後呢? : 不就是期待學校來補其缺陷? ^^^^^^^ 理想上是這樣啦! 但是,「補」的時間有多長呢? 一個星期有五天,第1-7節要上課, 上課時間歸學校管, 但下課後呢? 義務教育還可以這樣牽托︰ 連下課後時間都要包了, 「課後照顧」、「補救教學」「夜光點燈」...等等什麼的 但是「非義務教育」呢? : 然後學校又說,學生教不好是家庭有問題。 這句很偏頗,不是學生教不好都是家庭有問題, 教不好個人想原PO指的是「品性」、「行為」, (不是成績吧) 有很多原因會影響一個學生的這些事情, 教師是有教導的責任,但是如果家庭不配合,或是根本不理,沒有能力顧到... 那也是枉然........(EX︰陳凱倫) 畢竟算算時間,家庭要負責的時間比學校還要多呢 (如果不外掛那麼多外包事務的話) : 那學校就廢掉好,還收稅金辦學校幹什麼? 學校的功能不是什麼事情都讓學校承擔, 英國的斯賓塞說:「教育為未來生活之準備。」 雖然套用在臺灣,大部份功能是在「升學」, 但不可諱言的,是在教導學生「社會的縮小版」功能, 很多態度都是在學校學習到的。 : 還強制學生去學校幹什麼? ^^^^^^^^^^^^^^^^^^^^^^^ 如果您是指︰義務教育,那這個層級可能要升級到憲法層級了。 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您可以去釋憲或修憲看看。 : 讓學生給補習班安親班不就好了? 補習班只注重它本身的功能 補書法、補物理、補升學, 您不想補,最多不賺您的錢, 但學校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6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