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是啊
: 問題是 家庭教育有問題之後呢?
: 不就是期待學校來補其缺陷?
^^^^^^^
理想上是這樣啦!
但是,「補」的時間有多長呢?
一個星期有五天,第1-7節要上課,
上課時間歸學校管,
但下課後呢?
義務教育還可以這樣牽托︰
連下課後時間都要包了,
「課後照顧」、「補救教學」「夜光點燈」...等等什麼的
但是「非義務教育」呢?
: 然後學校又說,學生教不好是家庭有問題。
這句很偏頗,不是學生教不好都是家庭有問題,
教不好個人想原PO指的是「品性」、「行為」,
(不是成績吧)
有很多原因會影響一個學生的這些事情,
教師是有教導的責任,但是如果家庭不配合,或是根本不理,沒有能力顧到...
那也是枉然........(EX︰陳凱倫)
畢竟算算時間,家庭要負責的時間比學校還要多呢
(如果不外掛那麼多外包事務的話)
: 那學校就廢掉好,還收稅金辦學校幹什麼?
學校的功能不是什麼事情都讓學校承擔,
英國的斯賓塞說:「教育為未來生活之準備。」
雖然套用在臺灣,大部份功能是在「升學」,
但不可諱言的,是在教導學生「社會的縮小版」功能,
很多態度都是在學校學習到的。
: 還強制學生去學校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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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指︰義務教育,那這個層級可能要升級到憲法層級了。
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您可以去釋憲或修憲看看。
: 讓學生給補習班安親班不就好了?
補習班只注重它本身的功能
補書法、補物理、補升學,
您不想補,最多不賺您的錢,
但學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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