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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美」育要教什麼都是一個大哉問; 我個人認為,是否要教「工具、技法」之爭尚屬中段 更根本的是「在教育中,把藝術定義成什麼」 就好像體能競爭一樣; 過去政府習慣把「藝術」視為是「結晶」、「菁粹」、「極致」 -- 這的確符合藝術史上頂級的作品方能留傳後世的特色.. 古典的美學,往往將「美」視為單一方向的追求; 而其中的極致,便獻給神祇或權貴。但經過數次的美學革命, 當代藝術則往往被定義為一種「呈現」「溝通」 成功的創作,必需找到新的手法來呈現他所要給觀賞者的感受。 這手法可能是: 戰爭片導演的運鏡、恐怖片後制的光影音效、打動年輕人的文字故事、 產品線條和體貼機能的結合,或某種行動表演、特殊的唱腔、繪本的風格。 其所呈現的,不一定是「好美麗」這種美; 而是任何一種 「沒有想過,原來這樣呈現,能這麼貼切(動人、強烈)某種意象」 像「城春草木深」或「浪花淘盡英雄」,並不是「美麗」,但動人、寫得真好。 把美術當成「極致的競技」,雖然會讓學生學會「尊崇成名美術家」;但, 1. 成名的是極少數,這樣對產業助益甚小 2. 反而讓「藝術」與「創作」離生活更遙遠,更縮小了文創產業的內需市場。 3. 容易把美學單一化、簡化成老師打的分數和名次 4. 更少的日常創作習慣與成果,讓「美育成績」更容易被「有沒有補才藝」所影響。 然而, 美術的技法、工具,就像音樂的音階和譜記一樣, 是學生用來創作的基礎。 雖然說璞玉有可能像「魯冰花」的小男孩一樣,反而讓個人天份得以突顯; 但教育本來就有 「傳授前人的知識來縮短學生的求學與思索時間」的目的。 所以畫法、各種易得的素材的勞作,還是有其教授的價值。 只是這部份的教學不應該再以「追求卓越」為目標, 而是應該以 「促進學生 習慣以文字語言以外的方式來呈現(溝通)感受。 許多人在檢討美學教育的時候, 常常會因為反對「崇尚技法」,而過度強調「應該要 ”教美感”」。 一方面,這讓美學的教育變得 無所適從 -- 因為美本來就很難定奪。 另一方面,從心理學與發展論的角度來看, 「美」的認知需要文化和生活經驗的累積。 科學家們普遍相信幼童因為經驗與記驗不足,連「夢」的內容都會偏向單調的強烈情感。 所以幼童是否真有可能理解「美」尚未可知。 所以我不支持去強調「教美感」 而是要讓「藝術」透過教育,融入生活習慣中。 像「體育」變成強調「運動習慣」、「健教」改為強調「公衛習慣」一樣。 當「體育」的使命被還原到「愛運動」和「健康」(進而壯大體育產業)後; 「美育」的方向也應該調整到: 「習慣 以創意手法來溝通、來影響生活」、「進而懂得欣賞創作」 並因此能「擴大文創產值」 所以我會建議,至少在國中小,應以「生活習慣」來著手, 甚至是以「量」來作為努力的目標 -- 因為習慣的養成,需要常態性的操作,才不會將之視為「任務」, 而是理所當然的事、並將之與個人(定位、人格)進行連結。 而且學生要先習慣創作、然後才比較容易看出來別人作品的好 (鑑賞力) -- 某些是他有想過、但表達不出來的,而別人卻辦到了; 或是因為創作習慣而更容易被打動。 然後大家習慣創作和賞析、習慣使用和比較, 也就會投入更多可支配所得在藝術的學習和取得中。 FB網誌版: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482427321775076 -- 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35.2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