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現」或「溝通」
成功的創作,必需找到新的手法來呈現他所要給觀賞者的感受。
這手法可能是:
戰爭片導演的運鏡、恐怖片後制的光影音效、打動年輕人的文字故事、
產品線條和體貼機能的結合,或某種行動表演、特殊的唱腔、繪本的風格。
其所呈現的,不一定是「好美麗」這種美;
而是任何一種
「沒有想過,原來這樣呈現,能這麼貼切(動人、強烈)某種意象」
像「城春草木深」或「浪花淘盡英雄」,並不是「美麗」,但動人、寫得真好。
把美術當成「極致的競技」,雖然會讓學生學會「尊崇成名美術家」;但,
1. 成名的是極少數,這樣對產業助益甚小
2. 反而讓「藝術」與「創作」離生活更遙遠,更縮小了文創產業的內需市場。
3. 容易把美學單一化、簡化成老師打的分數和名次
4. 更少的日常創作習慣與成果,讓「美育成績」更容易被「有沒有補才藝」所影響。
然而,
美術的技法、工具,就像音樂的音階和譜記一樣,
是學生用來創作的基礎。
雖然說璞玉有可能像「魯冰花」的小男孩一樣,反而讓個人天份得以突顯;
但教育本來就有
「傳授前人的知識來縮短學生的求學與思索時間」的目的。
所以畫法、各種易得的素材的勞作,還是有其教授的價值。
只是這部份的教學不應該再以「追求卓越」為目標,
而是應該以
「促進學生 習慣以文字語言以外的方式來呈現(溝通)感受。
許多人在檢討美學教育的時候,
常常會因為反對「崇尚技法」,而過度強調「應該要 ”教美感”」。
一方面,這讓美學的教育變得 無所適從
-- 因為美本來就很難定奪。
另一方面,從心理學與發展論的角度來看,
「美」的認知需要文化和生活經驗的累積。
科學家們普遍相信幼童因為經驗與記驗不足,連「夢」的內容都會偏向單調的強烈情感。
所以幼童是否真有可能理解「美」尚未可知。
所以我不支持去強調「教美感」
而是要讓「藝術」透過教育,融入生活習慣中。
像「體育」變成強調「運動習慣」、「健教」改為強調「公衛習慣」一樣。
當「體育」的使命被還原到「愛運動」和「健康」(進而壯大體育產業)後;
「美育」的方向也應該調整到:
「習慣 以創意手法來溝通、來影響生活」、「進而懂得欣賞創作」
並因此能「擴大文創產值」
所以我會建議,至少在國中小,應以「生活習慣」來著手,
甚至是以「量」來作為努力的目標
-- 因為習慣的養成,需要常態性的操作,才不會將之視為「任務」,
而是理所當然的事、並將之與個人(定位、人格)進行連結。
而且學生要先習慣創作、然後才比較容易看出來別人作品的好 (鑑賞力)
-- 某些是他有想過、但表達不出來的,而別人卻辦到了;
或是因為創作習慣而更容易被打動。
然後大家習慣創作和賞析、習慣使用和比較,
也就會投入更多可支配所得在藝術的學習和取得中。
FB網誌版: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482427321775076
--
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35.207.47
一直以來「美」育要教什麼都是一個大哉問;
我個人認為,是否要教「工具、技法」之爭尚屬中段
更根本的是「在教育中,把藝術定義成什麼」
就好像體能競爭一樣;
過去政府習慣把「藝術」視為是「結晶」、「菁粹」、「極致」
-- 這的確符合藝術史上頂級的作品方能留傳後世的特色..
古典的美學,往往將「美」視為單一方向的追求;
而其中的極致,便獻給神祇或權貴。但經過數次的美學革命,
當代藝術則往往被定義為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