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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逛書店 發現:世界文物有出新書 心裡想還真是難得 至少是邀稿來的 比某家的做法有擔當多了... ^^^^ 其實他們也算是嘉惠很多棋友 在大陸出版品還不普及之時(前陣子不是還有誠品牛頓事件嗎?) 不然就是在比賽場合被滿天要價 的確許多人受益 只是這樣真的沒關係嗎? 若以法律上的觀點呢?有人學法律的嗎,解說一下囉 要嘛就自己寫一本或是出一本 這樣做還拿出來賣,讓我總是覺得怪怪的 借這裡發發小小感想 -- 誰工象戰稱無敵,善弈真如善用兵. 千古河山同此局,兩家將帥不知名. 長驅直搗車行速,陷陣催鋒馬足輕. 勝負須臾成底事,旁觀袖手無紛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student.c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