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逛書店
發現:世界文物有出新書
心裡想還真是難得
至少是邀稿來的
比某家的做法有擔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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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也算是嘉惠很多棋友
在大陸出版品還不普及之時(前陣子不是還有誠品牛頓事件嗎?)
不然就是在比賽場合被滿天要價
的確許多人受益
只是這樣真的沒關係嗎?
若以法律上的觀點呢?有人學法律的嗎,解說一下囉
要嘛就自己寫一本或是出一本
這樣做還拿出來賣,讓我總是覺得怪怪的
借這裡發發小小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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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工象戰稱無敵,善弈真如善用兵.
千古河山同此局,兩家將帥不知名.
長驅直搗車行速,陷陣催鋒馬足輕.
勝負須臾成底事,旁觀袖手無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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