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y53085308:太可惡記者ˋˊ 01/14 01:51
推 snowyba:那人真的很過份! 01/14 01:52
推 ooqq0823:還蠻過分的.... 01/14 01:52
→ laihom0808:記者眼紅見不得人家好啊 01/14 01:52
※ 編輯: balawalking 來自: 111.240.29.60 (01/14 01:53)
推 baoyuhsky:應該是有人眼紅,借題發揮,腦補子虛烏有的事來婊email 01/14 01:54
應該是這樣,不過....他腦補得很成功
大家都跟著這個無良的傢伙吵起來了
只是為了要有話題
這樣傷害一個小女生,真的讓人很不忍心就是了。
※ 編輯: balawalking 來自: 111.240.29.60 (01/14 01:56)
推 coon182:我是覺得伊媚應該去告記者妨礙名譽才對 01/14 01:55
推 laihom0808:告那種人不就等於跟他們同水準 01/14 01:56
→ qtt5566:去告記者會被修理更慘吧 記者越有話題可寫 科科 01/14 02:02
→ coon182:這...還滿兩難的... 01/14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