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mergenc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bs ( 收心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國防部發出動員徵租令了 時間: Wed Aug 12 17:56:03 2009 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2/60/1ovz5.html 國防部通報接獲動員徵租令業主 按時報到協助救災 (軍聞社記者蔡宗恆台北十二電)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今天發布通報,凡接獲動員徵(租)用車輛、 機具之業主,請即刻依徵租令指定時間、地點報到,協助救災。 --------------------------------------------------------------- 總算發布了 ... 不管是不是自願, 能動用的裝備趕快想辦法運用在救災上吧! 在軍中我是做動員業務的,     依據全民防衛法的規定,動員召集由國防部發布即可,  在不需總統授權的情況下,國防部現在才發布的時機實在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115
e030149116:聖旨到 08/12 17:56
ccc222:都第幾天了 08/12 17:56
wjv:總算有動作了 08/12 17:56
mikeisme:快點 08/12 17:56
bluewinds:加油~~ 08/12 17:57
otto23:快 08/12 17:57
pttdog:動員徵(租)用車輛 買車都有優惠 救災是應該的 08/12 17:57
StarAmy:動作快點救災!!! 08/12 17:57
linlin168:雖然覺得這應該在第一天就做……還是有做給個箭頭 08/12 17:57
※ 編輯: cbs 來自: 219.85.2.115 (08/12 17:57)
dondothat:馬英九是秦假仙...專門負責收屍的是吧..幹 08/12 17:57
loveyoulin:現在要看誰有種出來說踐踏人權 08/12 17:57
ppm100:雖然晚了點 但 總比沒有好 推一個 08/12 17:57
nmmn: 國防部: 我不是總統,我有血有淚! 08/12 17:57
nosay:太晚了吧..... 08/12 17:57
jack7217:都幾天了~~動作加快一點吧 08/12 17:57
weixing:這一道聖旨來的還挺有"效率" 08/12 17:57
partywei626:第幾天了,命令龜速 08/12 17:57
bff:我地在馬祖當兵 颱風前去高雄受訓 今天他說要去林邊 08/12 17:57
pttdog:聽說 動員車輛 是原價的一半 08/12 17:57
foxs9:神經傳導太緩慢了= = 08/12 17:57
huani:老實說慢了.... 08/12 17:57
akainorei:有總比沒有好 08/12 17:58
prefaces:馬英九你摸著LP想想 會不會太慢了 08/12 17:58
p1986891:第幾天了? 死多少了? 來收屍嗎? 無能碼囧 08/12 17:58
rocksowhat:大概是恐龍吧 神經傳導特慢 08/12 17:58
strawcc:都幾天了~~~國防部 有人忘了指揮權 你們主動點吧 08/12 17:58
CW4:難過還是要推dondothat..... 08/12 17:58
kondoyu:這是雷龍啊,神經傳導要一個禮拜才會到大腦 08/12 17:58
eddie1212:酷 終於動起來了 GOGO 加油 08/12 17:58
vogue38:說句不好聽的現在大概都進去收屍的而以 08/12 17:58
booksale:算了算了 總比沒有好 至少還有很多地方需要 08/12 17:58
chivalry10:靠 講難聽一點 現在去都只能挖屍體了 08/12 17:58
amovie:台北淹水才開始感同身受了 08/12 17:59
sige3:撥接魂~ 08/12 17:59
bagasan:雷龍式的救災速度 08/12 17:59
andrewra:終於要出來囉......不過都幾天啦...黃金救緩期都過了= = 08/12 17:59
※ 編輯: cbs 來自: 219.85.2.115 (08/12 17:59)
kilen520:就算早點徵 有辦法進去嗎!!! 08/12 17:59
Farady:這不事前兩天就可以做的事嗎?????????????? 08/12 17:59
akayan:今天星期三...災難在星期天就很慘了 08/12 17:59
kuter:有點慢 哀哀 08/12 18:00
※ 編輯: cbs 來自: 219.85.2.115 (08/12 18:05)
hotlatte:馬: 有動員喔有動員喔! 不准在罵我囉~ 啾咪 08/12 18:00
mandmm16:身為500萬的一員.我很驕傲! 08/12 18:00
scott33:不想說 可是 現在大概是出來收屍 08/12 18:00
Aroman:慢了4天.... 08/12 18:00
id44kimo:講句不中聽的...你現在動員收屍嗎...靠 08/12 18:00
ijofi:可能對宗痛來說今天才開始下雨吧 08/12 18:00
otto23:唉~政府是在用飛鴿傳書嗎 08/12 18:00
irina0629:娘娘懿旨 08/12 18:00
lesbw:e04 公文是跑了多久?! 08/12 18:01
saeea:馬:收屍這工作我來就好...你們不要進來救人了(外國救難隊) 08/12 18:01
booksale:說句真話 收屍也很缺人手 08/12 18:01
FarRed:死那麼多人了.......... 08/12 18:01
FarRed:那麼晚才要動員?責任誰扛? 08/12 18:02
poqwer:可以開始準備心理輔導的人員了,收屍也是艱困的工作..... 08/12 18:02
peopleparty:現在的新聞我都看不下去了... 08/12 18:03
herman602:這是什麼意思阿@@ 直接徵用民間車輛嘛? 08/12 18:03
Ruowind:...= = 08/12 18:03
playerst:尤其是淹水死的...屍體都會發脹 氣溫又爬升.... 08/12 18:04
jing007:黃金時段就該做了...現在才... 08/12 18:04
hot5566:物力動員 08/12 18:04
valenci:前幾天不可能強徵?民車去冒險吧 08/12 18:05
sjlee1127:已經遲誤多久了 08/12 18:06
pt66:太早動員, 積水路毀道路不通也沒用 08/12 18:06
valenci:現在雨小了確實很需要。 08/12 18:06
ebee:唉 為時已晚 08/12 18:07
garykb8:還記得發佈就好 08/12 18:07
curmathew:應該用於重建、搶通工作吧,畢竟沒有特殊裝備,水沒有退 08/12 18:07
ebee:說真的 政府根本是走一步算一步 08/12 18:07
ttwinu:囧......好慢......下次防災有辦法當天就出來嗎? 08/12 18:07
curmathew:之前徵租一些車輛也沒太大用處 08/12 18:07
pei68:動員了 那就快一點 雖然黃金時間過了 可是還有很多人待救 08/12 18:07
valenci:前幾天那種天候根本沒機會救吧?連步行都太危險。 08/12 18:07
cbs:補充~ 車機物力動員本就是針對山貓怪手大卡之類的機具發布  08/12 18:08
ttwinu:一開始可以強徵充氣艇? 08/12 18:08
valenci:現在雨小了,快去開路吧。陸路開運輸量才會大。 08/12 18:08
cbs:原本用意是在毀壞或修復道路... 08/12 18:08
djjohnny:真他媽的的lag 08/12 18:09
ttwinu:其時我還有想過,一開始不能把軍用口糧大量投入災區嗎? 08/12 18:09
webb:唉...第幾天了...才開始用強制力....失望... 08/12 18:09
valenci:ttw。你如果說山地的話,一開始連直升機都不能飛。 08/12 18:10
karater:有夠lag的 08/12 18:10
ttwinu:救災第一時間還沒有足夠的民間物資......國軍可以投入? 08/12 18:10
kkumi:去挖xx嗎 08/12 18:10
ttwinu:水鄉澤國的地方...... 08/12 18:10
ROSSl:第五天下午 更! 08/12 18:10
wekl:可以主動接受教召嗎 .. 08/12 18:11
valenci:用丟的也要想到要怎麼游出去撿,除非掉到屋頂 08/12 18:11
valenci:出去撿可能會被淹死,而且cp值太低。 08/12 18:12
hatptu:第一天就徵 信不信一堆人罵翻 08/12 18:12
idaiidai0814:嘴砲無敵阿 08/12 18:13
valenci: 第一天徵,他○的叫我們老百姓去送死.. 08/12 18:13
valenci:而且那時根本很難走,高屏那邊車怎麼過? 08/12 18:14
ttwinu:前幾天還不是一樣用丟的或是用籃子接......這不是重點 08/12 18:14
valenci:正大淹時雨也過大吧。不知那時能不能飛... 08/12 18:15
playerst:但是第3天雨就和緩了 那時候就可以做了 到第5天真的是... 08/12 18:16
valenci:我比較想知道這個徵租的規定。強租?有沒付租金? 08/12 18:17
kuninaka:第一天下大雨 08/12 18:17
kuninaka:8/8 8/9 雨都不小 08/12 18:17
tkr:現在動員是準備重建階段的 不是救災的 08/12 18:17
kuninaka:沒錯 08/12 18:18
tantamount:反應不能快一點嗎?都第五天了 08/12 18:18
kiliman:也許 沒有等到螞蝗批准 就已經偷笑了。。。 08/12 18:18
koho:騜:誰偷打我? 08/12 18:19
valenci:山上說實在很沒辦法。看記者去拍前往小林村。陸路要推真的 08/12 18:19
yudofu:不管怎麼說請推國軍吧~ 08/12 18:20
hatptu:很多機具是民眾的生財工具 第一時間狀況不民強徵問題很多 08/12 18:20
valenci:不容易,斷橋、斷路,路面整個破爛歪斜,要修到有便道恐怕 08/12 18:20
valenci:還需要....一段時間。 08/12 18:21
valenci:話說這令有沒包括司機?要有會的人開。 08/12 18:22
Yenchin:團管魂 :P 08/12 18:23
valenci:這些機具在還下雨時,傷亡風險率是非常高的。 08/12 18:24
valenci:或許說在雨過後搶修還是非常危險的。 08/12 18:25
Talos:"動員徵租令"應該有租金 如果接到命令不報到也有罰金 08/12 18:25
valenci:南橫聽過村民說,之前有怪手修路整台摔下去駕駛亡。 08/12 18:27
valenci:22178篇,會有這種風險 08/12 18:35
airmike:有誰會在暴雨暴水的時候用大型機具開路 酸民肯司機還不肯 08/12 18:42
airmike:咧 在山路操作是拿命來搏 愛酸的要不要自己上山去開機具 08/12 18:43
tbhou0415:快第六天了耶.................................. 08/12 18:44
Ryder:終於 大家加油!! 08/12 18:46
airmike:不然要第一第二天那種大雨的環境開路嗎 越挖越坍 08/12 18:46
badsan:都過幾天了才發 在等你集合好又不知道過幾天了 08/12 18:47
SnakeO:有做就推, 以後再來噓馬囧 08/12 18:53
cushat:就是要過幾天,確定災情慘重,被徵的才不會抱怨,民氣可用 08/12 18:59
tina1007:太慢了吧.................. 08/12 19:03
-- musou 無双樂團板 板主 mrxsimon 板主助手 q159357654 musouband 我們的板在 視聽劇場~>台灣希望群星館~>J~R樂團區~>musou 板權所有,違反必究, 歡迎大家一同愛護無雙美戰士在ptt的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45.79
enjoyyou:騜在看過高屏災民後總算知道嚴重性了嗎? 科科 08/12 19:48
nina19880220:看到說收屍的推文覺得很...不舒服?難過? 08/12 19:50
meow0727:內文說「不需總統授權」...????? 08/12 19:51
第二十七條 各級政府及相關公共事業應實施災害應變措施,其實施項目如下: 一、警報之發布、傳遞、應變戒備、災民疏散、 搶救與避難之勸告及災情蒐集與損失查報等。 二、消防、防汛及其他應變措施。 三、受災民眾臨時收容、社會救助及弱勢族群特殊保護措施。 四、受災兒童、學生之應急照顧事項。 五、危險物品設施及設備之應變處理。 六、消毒防疫、食品衛生檢驗及其他衛生事項。 七、警戒區域劃設、交通管制、秩序維持及犯罪防治。 八、搜救、緊急醫療救護及運送。 九、罹難者屍體及遺物之相驗及處理。 十、民生物資及飲用水之供應與分配。 十一、水利、農業等災害防備、搶修。 十二、鐵路、公路、捷運、航空站、港埠、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 輸電線路、電信、自來水等公共設施之搶修。 十三、危險建物之緊急鑑定。 十四、漂流物、沈沒品及其他救出物品之保管、處理。 十五、災害應變過程之完整記錄。 十六、其他災害應變及防止擴大之措施。 災害應變範圍內採取之處分或強制措施之項目) 第三十一條   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災害應變之必要範圍內, 得為下列之處分或強制措施: 一、徵調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協助救災。 二、劃定一定區域範圍,製發臨時通行證, 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或指定道路區   間、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通行。 三、徵用民間搜救犬、救災器具、車、船或航空器等裝備、 土地、建築物、工作物。 四、危險建築物、工作物之拆除及災害現場障礙物之移除。 五、優先使用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蒐集及傳播災情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六、其他必要之應變處置。 (實施災害應變措施對必要物資業者採取強制之作為) 第三十二條   各級政府為實施第 二十七 條之措施, 得對於其所必要物資之製造、運輸、販賣、 保管業者,命其保管或徵用。    為執行前項命令,得派遣攜有證明文件之人員 進入前項業者營業場所或物資所在處所檢查。 ※ 編輯: mrxsimon 來自: 220.133.45.79 (08/12 20:00)
mrxsimon:以上是災害防救法..... 08/12 20:00
mrxsimon:請看第三款 08/12 20:00
※ 編輯: mrxsimon 來自: 220.133.45.79 (08/12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