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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我上幾篇提到的,我車禍腿斷了,住院20多天後目前在家休養, 住院的頭幾天,老闆就派人多方打聽我有沒有離職的意願, 前陣子人事小姐偷偷跟我說老闆一月後就要將我退保, 我打電話告知老闆我沒有辭職的意願,傷好後還要回公司, 老闆答應讓我採取留職停薪的方式。 但今天他又透過人事小姐詢問我要不要辭職, 因為他責怪我住院期間遲遲不表態去留意願, 害他現在徵了新人(但那新人又不是補我的缺), 我再度表明自己不想辭職, 老闆於是問我如果資遣的話我願意嗎? 那當下我的回覆是老闆要不要資遣我不是我能決定的吧! 我只能表態我沒有想離職的意願,其他的不是我能作主的。 但我剛剛想想,其實公司爛我車禍前就知道了,之前也有想離職的念頭(但還沒表態), 所以倒不如有資遣費可以拿的時候開心的走人算了, (好多前同事都是受不了自動離職的,幾乎沒人拿過遣散費) 否則就算我死賴著不走,等腳好可以回公司了, 大概不久後有會主動離職吧! 與其留職停薪到最後自動離職,我想拿個遣散費好像也不賴, 所以想請問大家,滿一年年資的話,資遣費就等於是一個月半薪囉? 我現在都屬於請假階段,這樣有預告資遣的薪資嗎?(版上說滿一年的有20天) 我從去年12月底開始住院,至今都沒去公司,如果發年終的話,我有份嗎? 而如果老闆資遣我的話, 我未來申請勞保職災(不一定申請的到)或普通傷病的薪資補償會受影響嗎? 這樣勞健保是不是就要被退掉,我有什麼其他方式去付勞健保費用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97.75 ※ 編輯: yessy 來自: 114.46.197.75 (02/02 00:30) ※ 編輯: yessy 來自: 114.46.197.75 (02/02 01:14)
cherman:1年一個月底薪,看你做幾年就幾個月遣散費 02/02 09:09
cherman:記得三個月後去申請失業給付,是以勞保投保費算的: 02/02 09:10
by090406:樓上不要亂教 你老闆現階段根本不能資遣你 你現在按照勞 02/02 10:12
by090406:工請假規則第四條還有半薪 你住院的話普通傷病假有一年 02/02 10:14
by090406:而且資遣費按照新制是半個月 02/02 10:15
by090406:住院加未住院合計在一年內你都於法有據 02/02 10:17
yessy:請問,是說我單是普通傷病,都能夠請滿一年的病假嗎? 02/02 10:34
yessy:因為人事小姐說病假最多只能請一個月,所以我一月後就請滿了 02/02 10:34
yessy:是單純以普通傷病來看,而非職災的公傷假來算喔~ 02/02 10:35
yessy:不過都很感謝2位的回答,我是真的有想過倒不如被資遣也算了 02/02 10:35
yessy:工作以後再找就好(這公司我呆著也不開心),所以保全職位對 02/02 10:36
yessy:我來說不是最重要的,只是想知道,如何能領到最多的薪資補償 02/02 10:37
by090406:我覺得無論如何等到職災審核的結果出來 你現在就資遣會 02/02 10:53
by090406:有問題 02/02 10:53
cherman:不要妄想老闆會跟著勞基法…除非你敢告他,現階段對方的 02/02 10:53
cherman:只是想要你快點走人…傷病半薪在勞基法中也只有十幾天而已 02/02 10:54
cherman:目前來說職災和資遣一定要先領到才是對原po最好的 02/02 10:55
cherman:職災和資遣並不衝突 02/02 10:56
yessy:所謂的資遣和職災不衝突,是指就算我現在被資遣了,若以後 02/02 18:09
yessy:符合職災規定,也沒有影響嗎?因為符合的話可以領7成薪資 02/02 18:10
yessy:但如果我已經不是在職身份了,還可以領到之後的7成嗎? 02/02 18:10
attack:勞工保險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 02/05 22:12
attack:始後停止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依本條 02/05 22:13
attack:例規定,請領保險給付 02/05 22:13
attack:所以是不衝突沒錯...但是你能領的是7成"投保薪資"喔... 02/05 22:15
attack:這部分是要去跟勞保局申請.... 02/05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