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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月領最低薪資17280 在某遊樂場工作 因為當月份有整修 所以實際上班天數是12天 結果他薪水條拿到的 17280/31*12=11705 請問薪水這樣折算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76.89
thinkpink:不合理 03/25 17:52
qazedctw:照勞委會的說法,是除以30 03/25 18:08
saja:事實上 很正常 我以殘酷社會的角度來說 但你還是可以檢舉 03/25 18:58
FFWillie:沒這種事情啦,頂多看整修幾天照比例扣幾天,不是算上班 03/25 22:25
FFWillie:天數,而是算沒辦法上班的天數 03/25 22:25
atzkgb:跟除以三十沒關係吧@@" 03/26 23:47
qazedctw:樓上的,當然有關係阿!真是的~ 03/27 21:44
atzkgb:我是指這個算氏 我看不懂@@" 17280 除30乘12等於11705?@@" 03/27 22:24
lembertlin:算式真的有問題,正解看一下我的回文吧 03/28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