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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mbertlin (mountain)》之銘言: : ※ 引述《caku0101 (Be the best)》之銘言: : : 我的朋友月領最低薪資17280 : : 在某遊樂場工作 : : 因為當月份有整修 : : 所以實際上班天數是12天 : : 結果他薪水條拿到的 : : 17280/31*12=11705 : : 請問薪水這樣折算合理嗎? : 如果他實拿「11705」是合理的, : 因為 : 17280/30=576 17280/31=557.41935483870967741935483870968(算557) : 11705/576=20.321180555555555555555555555556 : 11705/557=21.014362657091561938958707360862 : 所以 : 「工作12天加國定假日」的薪水應該都有拿到 : 因此 : 他的老闆是中規中矩的人 對不起,是我計算眼殘有問題 17280/31*12=6890 (我眼殘變成*20) 重點想請教,因為遊樂園算是排休 資方硬是以工作天數來計算,這樣合理嗎 工作天數只有12天 這樣是否休假天數也會比例折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32.18
DrumBee:其實如果真的要用工作天數來算..應該要先除以22再乘12 03/29 00:21
DrumBee:如果不是用22來算的話..代表他假日有給你薪水.應該是12+8 03/29 00:22
DrumBee:乘以20才對 03/29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