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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RDn5oD ] 作者: samgreco (中肯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司法院?貪腐院? 勞團要求重審不公判決 時間: Thu Aug 19 15:24:51 2010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899 自新海瓦斯工會幹部林子文因揭發公司超收客戶瓦斯費,遭法官以「違反忠誠義務」為由 判決解僱成立開始,陸續有「年代員工揭露新聞台延遲通報災民遭解僱」、「停管工會因 反對外包遭北市府解僱」等案件,勞方皆因主張公共利益,勇於揭發、對抗資方不公義的 行為遭解僱,卻在司法中遭判決敗訴,數個工運團體今天(8/18)上午集結約三十餘人,前 往司法院抗議法官的錯誤判決,要求重審相關案件。 法官貪瀆的案件連日來在煤體上曝光,這才讓民眾驚覺號稱公正、公平的司法體系中,其 實存在著許多不適任的法官,但是除了貪瀆之外,封閉的司法體系,也常讓民眾批評法官 不理解社會現實,因而常常做出許多離譜的判決。工運團體批評,法官不理解工會運作現 實;也不能體會弱勢勞工的處境,使得勞工在相關的勞資爭議案件中,常常處於弱勢。 新海瓦斯工會幹部林子文揭發瓦斯業者超收「管線補助費」,由新光吳家掌控的新海瓦斯 公司認為,此舉有損公司利益,因而將他解僱,林子文不服告上法院,請求「確認僱傭關 係」,林子文在一審時勝訴,卻在二審敗訴,原因是法官認為林子文對資方有「忠誠義務 」,不該揭發資方不當向民眾超收的費用。 「勞工對資本家要有忠誠義務?這根本就是屁話!」自主工聯陳德亮指出,在國外有所謂 的「吹哨人法案」,規定企業如果對社會有危害的話,企業內的勞工都有義務出來警告社 會大眾,但是法官竟然說工人、工會對社會大眾沒有警告的義務,對老闆卻有忠誠義務, 「這是什麼屁話」。 類似「管補費」這種不當得利,除非是身在其中的員工,是很難得知真相,法官以「違反 忠誠義務」為由,不准員工爆料,等於告訴社會大眾,領了老闆的錢就要乖乖做事,即使 對消費者、社會大眾有什麼傷害,也不能說出來。最新的案例,去年八八風災時,年代電 視台開放災民以call-in通報災情,卻沒有做好通報的準備,延遲通報災情,二名年代新 聞部的員工良心不安,在網路上發文揭發年代為了搶新聞,不顧災民生死的行為,年代認 為損及公司形象,因而解僱這兩名員工,雖然NCC已經在去年確定這兩名員工的指控為真 ,法院卻仍以「雇主之指揮監督權及信賴關係已破壞殆盡」為由,認定解僱合法。 前中國時報工會幹部陳文賢表示,法官沒有一般底層勞工受壓迫的經驗,因此對於勞資關 係中,勞工所受的壓迫沒有概念。 因反對台北市政府外包政策而遭解僱,在與市府的官司中二審敗訴的停管工會幹部朱嘉英 表示,法官沒有工會的概念,也不懂勞基法、工會法,還當著大家的面,公開說「老闆叫 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老闆叫你不要搞工會,就不要搞工會!」當工會幹部表示要到法 院討一個公平正義,這位法官還回嗆「法院不是你們找公平正義的地方。」 群眾怒吼「司法不公、階級反攻」,並把寫著「貪腐院」的牌匾貼在司法院的牆上,送給 司法院一張八百萬支票的道具,要司法院公佈哪一個法官是可以買的,工人雖然沒錢,可 是可以集資買。司法院派出一名參議出面接受陳情,不過這名參議似乎在實踐「法官不語 」的箴言,從頭到尾不說一句話,聽完工運團體的陳情後,就這樣接下了這張寫著「憑票 支付:台北貪腐院」的道具支票,並且默默地拿著它離開,彷彿接受了「貪腐院」的稱號 ,令現場群眾有點啼笑皆非。 工運團體要求法院重審包括「新海瓦斯解僱工會幹部林子文」、「北市停管處解僱反外包 工會幹部」、「北市警察局違法解僱臨時人員」、「中時工會刊物工輿損害名譽賠償」、 「年代新聞部員工揭發延遲通報遭解僱」等案件中法官的荒謬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05.85
XVN:welcome to taiwan 財團's heaven 08/19 15:25
kgh:資方勞方哪個有錢 你說說看阿 08/19 15:25
lightnsalt:建立司法公信很難,但是卻可以一夜毀去。唉。 08/19 15:26
ikoyumi:爛法官 所以老闆幹了壞事基於忠誠義務 不能舉發???? 08/19 15:27
magecandy:辭職再暴料不就好了 08/19 15:28
knight30115:台灣越來越像資方天堂了... 08/19 15:28
magecandy:一個明知會出賣你的員工 是要怎麼帶? 08/19 15:28
ikoyumi:好弱的護航喔 資方有錯憑甚麼要勞方自己辭職? 08/19 15:28
ikoyumi:不小心就釣到資方小太監了 08/19 15:29
IHD:勞方都支持資方 這樣還不是資方天堂也是很怪的吧? 08/19 15:29
magecandy:不辭也行啊 那就開除你囉 08/19 15:29
XVN:資方糖出現了 08/19 15:29
XVN:i大所言極是 XD 08/19 15:29
bogy1188:釣到了 08/19 15:29
magecandy:少偽善了 科科 最好你是老闆 這種員工你還願意留下來 08/19 15:30
XVN:釣到了XD 08/19 15:31
magecandy:當你要告老闆時 就要有覺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08/19 15:31
unfinish:沒想到誇張到這種程度 08/19 15:31
pujos:問題在離職錢怎麼算啦 08/19 15:32
vchenkoshe:出賣??工人應該忠於台灣吧,又不是資方的狗奴 08/19 15:32
COOLBILL:今天這種情形應該算是惡意解雇 法官應該要判高額資遣費 08/19 15:33
vchenkoshe:M大邏緝怪怪的 08/19 15:33
jorden:資方天堂 不意外 還有奴隸幫忙護航 08/19 15:33
jorden:看看某中立麥當勞的發言知道了 科科 08/19 15:34
lien:資方糖怎麼不說老闆不要做一些奇怪的事就好? 作了還怪被舉發 08/19 15:34
tenchai:法官還回嗆「法院不是你們找公平正義的地方。」 <-- 沒 08/19 15:36
tenchai:錯 法院是比誰送的錢多的地方 怎可想在那邊找公平正義 08/19 15:36
wholewing:我比較想知道嗆這句話的人是誰 08/19 15:37
vchenkoshe:「法院不是你們找公平正義的地方。」<--這句怎麼沒上色 08/19 15:38
samgreco:忘了,太多要上色的地方嚕 08/19 15:38
Rinehot:好奇誰嗆的+1 08/19 15:38
wholewing:「法院不是你們找公平正義的地方。」<---上亮黃色啊~~~~ 08/19 15:39
tenchai:上亮黃色+1 黑底就好 08/19 15:41
※ 編輯: samgreco 來自: 218.162.105.85 (08/19 15:42)
wholewing:可惜,慢了一步QQ 08/19 15:42
samgreco:轉錄至看板 Salary 08/19 15:43
excel5566:怎麼沒寫法官名字,這種人就是要讓他的名字公諸於世 08/19 15:45
TryToBe:可恥的系統還有人在護航要辭職才能爆料 08/19 15:49
WizZ:難怪法官嫖妓其他同事基於忠誠義務也不便舉發 08/19 15:51
fallheart:法院國民黨開的啊 貪點錢不為過 08/19 15:51
moustique:承審法官的名字咧? 08/19 15:52
ndtoseooqd:這種法官應該要公布姓名 08/1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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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njikou:法官竟然還回嗆停管工會,太誇張了吧!我去告監察院時, 08/21 16:47
tsunjikou:法官還給我時間,叫監察院代理人不要講話,讓我發洩個夠 08/21 16:48